张煌言
〔明〕 1620 - 1664 年
张煌言,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为人刚正不阿,能文能武,立志报国济民。
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
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失守,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
后奉鲁王,联络十三家农民军,并与郑成功配合,亲率部队连下安徽二十余城,坚持抗清斗争近二十年。
清康熙三年(1664年),随着永历帝、监国鲁王、郑成功等人相继死去,张煌言见大势已去,于南田的悬嶴岛解散义军,隐居不出。
是年被俘,后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
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充分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
《滃州行》、《闽南行》、《岛居八首》、《冬怀八首》等诗抒情言志,表现艰苦卓绝的战斗生活。
尤其是《甲辰八月辞故里》二首及《放歌》、《绝命诗》,写于就义之前,饱含血泪,是传世之作。
亦能文,较著名的有《北征录》、《上延平王书》、《奇零草序》等。
今有《张苍水集》行世,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
吁嗟乎!
沧海扬尘兮日月盲,神州陆沈兮陵谷崩!
藐孤军之屹立兮,呼癸呼庚;
予悯此孑遗兮,遂息机而寝兵。
方壶圆峤兮,聊税驾以埋名;
岂神龙鱼服兮,罹彼豫且之罾!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
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
维彼文山兮,亦羁绁于燕京;
黄冠故乡兮,非予心之所欣。
欲慷慨以自裁兮,既束缚而严更;
学谢公以绝粒兮,奈群诼之相并!
等鸿毛于一掷兮,何难谈笑而委形!
忆唐臣之嚼齿兮,视鼎镬其犹冰!
念先人之浅土兮,忠孝无成;
翳嗣子于牢笼兮,痛宗祀之云倾!
已矣乎!
荀琼、谢玉亦有时而凋零,予之浩气兮化为风霆,余之精魂兮化为日星。
尚足留纲常于万祀兮,垂节义于千龄,夫何分孰为国祚兮孰为家声!
歌以言志兮,肯浮慕乎箕子之贞;
若以拟夫「正气」兮,或无愧乎先生!
三旬九遇食,我闻古有之。
不贪以为宝,无受故无辞。
奈何饕餮者,朵颐鼎鼎来。
乞哀在暮夜,余羹仅一杯。
斟酌既饱满,犹吟和陶诗。
缅维珠树鹤,高清未易才。
芝田谅足耕,嘉谷聊自贻。
朝光来窥床,树影缀罗帐;
推枕一摩挲,天然淡墨障。
赤风荡海宇,弱水群飞扬。
日月长丽天,中有蓬莱乡。
桓桓国虎臣,据图画封疆。
火生本必焚,害金自相戕。
屏藩既已撤,干戈及寝皇;
白日窜野马,黄昏号国殇!
贵贱同一骨,谁为送北邙!
秋严霜气薄于盐,谁道官梅早放尖;
一点寿阳丹的笑,不须□额卧春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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