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
〔明〕 1518 - 1593 年
李时珍(1518~1593),字东璧,晚年自号濒湖山人,湖北蕲春县蕲州镇东长街之瓦屑坝(今博士街)人,明代著名医药学家。
与“医圣”万密斋齐名,古有“万密斋的方,李时珍的药”之说。
释名
亦名白金、鋈。
气味
银屑,辛、平、有毒;生银,辛、寒、无毒。
主治
妊妇腰痛。
用银一两、水三升,煎成二升服之。
胎动欲坠。
用银五两、根二两、清酒一碗、水一大碗,煎成一碗,湿服。
风牙疼痛。
用文银一两,烧红渍入一碗烧酒中,趁热漱口。
口鼻疳蚀,穿唇透颊。
用银屑一两,放入三升水中,在铜器内煎成一升,一天洗三、四次。
身面赤痣。
常用银块揩擦发热,慢慢自行消退。
释名
一年二十四节气,一节主半月,水之气味,随之变迁,此乃天地之气候相感,又非疆域之限也。
气味
甘、平、微寒、无毒。
考释
李时珍在该药集解项下曰:“一年二十四节气,一节主半月,水之气味,随之变迁,此乃天地之气候相感,又非疆域之限也。
”由此可见,节气水就是二十四个节气的自然水。
如立春水、清明水等。
考释
李时珍对该药未作释名和集解,仅在其主治项下转引前人虞抟(生卒年为公元1438~1517年)曰:“性滑,上可至颠,下可至泉,宜煎四末之药。
”据考,我国古代常用铜壶装水滴漏计时。
这种经过铜壶滴漏出的水就是铜壶滴漏水。
可见此水在李时珍(生卒年为公元1518~1593年)之前的虞抟有关著述中已有药用记载,并非首出于《本草纲目》。
释名
指用胡麻油或苏子油点燃的灯火
主治
其他如鱼油、禽兽油、菜子油、棉子油、桐油、豆油、石脑油(即石油原油)等所点燃的灯火,都对眼睛有害,不能和来治病。
小儿的凉风、昏迷、搐搦(抽筋)、窜视(眼珠隐在上眼睑里)等症及头风胀痛等,都可用灯火治疗。
在小儿诸惊中,病孩仰向后者,以灯火照灼其囟门和两眉间的上下方;眼睛翻上不下者,应照灼脐的上下;不省人事的,应照灼手足心和胸部;手紧握、目往上翻者,应照灼囟门部位和两手心;口吐白沫者,应照灼口部和手足心。
头风胀痛,可用灯心蘸麻油在头额太阳穴处照灼。
外痔肿痛,则照灼患处。
婴儿初生,因冒寒,气断欲绝,这时勿剪断脐带,急烘絮把婴儿包好,同时烘热胞衣,又将灯盏放在婴儿脐下来回移动,令热气进入腹内,自然气回苏醒。
灯入亦治搅肠沙(手足冷,肚子痛,身上出红点)。
用灯草蘸油点火灼触红点,有效。
释名
竹火
主治
宜煎一切滋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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