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
〔唐〕 ? - 約670 年
唐初白话诗僧,原名梵天,卫州黎阳(今河南浚县东南)人,字、号、生平、家世均不详,约唐初数十年间(隋明帝杨广至唐高宗李治年间前后)在世。
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
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
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以说理议论为主,对世态人情多讽刺和揶揄。
其诗语言浅近,多用村言俚语,在唐时民间流传颇广,人谓「不守经典,皆陈俗语,非但智士回意,实易愚夫改容,远近传闻,劝惩令善」。
约在八、九世纪间传入日本。
对唐代诗人寒山等创作有较大影响,王维、顾况、白居易、皎然等也有风格近似的诗作。
宋代还有仿作。
明清以后因作品不容于正统,大部已佚,《全唐诗》未收。
敦煌藏经洞发现其诗手抄本后,才又获国内外重视。
后人的辑本有1925年刘复校录本,1935年郑振铎校补本。
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收集敦煌本王梵志诗集以及散见的佚诗,比较完备。
良田收百顷,兄弟犹工商。
却是成忧恼,珠金虚满堂。
满堂何所用,妻儿日夜忙。
行坐闻人死,不解暂思量。
贫儿二亩地,乾枯十树桑。
桑下种粟麦,四时供父娘。
图谋未入手,祇是愿饥荒。
结得百家怨,此身终受殃。
沉沦三恶道,负持愚痴鬼。
荒忙身卒死,即遍伺命使。
反缚棒打走,先渡奈何水。
倒拽至厅前,枷棒这身起。
死经一七日,刑名受罪鬼。
牛头铁叉杈,狱卒把刀拓。
碓捣硙磨身,覆生还覆死。
独自心中骤,四面被兵围。
向前十道捝,背后铁锤锤。
伺命张弓射,苦痛剧刀锥。
使者门前唤,忙怕不容迟。
裸体逐他走,浑舍共号悲。
宅舍无人护,妻子被人欺。
钱财不关己,庄收永长离。
三魂无倚住,七魄散头飞。
大皮裹大树,小皮裹小木。
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
省得分田宅,无人横煎蹙。
但行平等心,天亦念孤独。
我身虽孤独,未死先怀虑。
家有五男儿,哭我无所据。
哭我我不闻,不哭我亦去。
无常忽到来,知身在何处?
撩乱失精神,无由见家里。
妻是他人妻,儿被后翁使。
驷马被金鞍,镂镫银秋辔。
角弓无主张,宝剑抛着地。
设却百日斋,浑家忘却你。
钱财他人用,古来寻常事。
前人多贮积,后人无惭愧。
此是守财奴,不兑贫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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