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
〔唐〕 ? - 約670 年
唐初白话诗僧,原名梵天,卫州黎阳(今河南浚县东南)人,字、号、生平、家世均不详,约唐初数十年间(隋明帝杨广至唐高宗李治年间前后)在世。
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
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
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以说理议论为主,对世态人情多讽刺和揶揄。
其诗语言浅近,多用村言俚语,在唐时民间流传颇广,人谓「不守经典,皆陈俗语,非但智士回意,实易愚夫改容,远近传闻,劝惩令善」。
约在八、九世纪间传入日本。
对唐代诗人寒山等创作有较大影响,王维、顾况、白居易、皎然等也有风格近似的诗作。
宋代还有仿作。
明清以后因作品不容于正统,大部已佚,《全唐诗》未收。
敦煌藏经洞发现其诗手抄本后,才又获国内外重视。
后人的辑本有1925年刘复校录本,1935年郑振铎校补本。
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收集敦煌本王梵志诗集以及散见的佚诗,比较完备。
大丈夫,游荡出三途。
荣名何足舍,妻子士如无。
法忍先将三毒共,佛性一常与六情俱。
但信研心性妙宝,何烦衣外觅明珠。
代天理百姓,格戒亦须遵。
官喜律即喜,官嗔律即嗔。
总由官断法,何须法断人。
一时截却项,有理若为申。
忍辱收珍宝,嗔□捐福田。
高心难见佛,下意得生天。
人受百岁不长命,中道仍有死伤人。
唯能纵情造罪过,未能修善自防身。
不语谛观如来,逍遥独脱尘埃。
合眼任心树下,跏趺端坐花台。
不惧前后二际,岂著水火三灾。
只劝遣荣静坐,莫恋妻子钱财。
称体宝衣三事,等身锡杖一枚。
常持智慧刀剑,逢者眼目即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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