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浩
〔宋〕 1106 - 1194 年
宋明州鄞县人,字直翁,号真隐居士。
史诏孙。
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
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
孝宗即位,累除参知政事。
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力主守江。
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
首言赵鼎、李光无罪,申辨岳飞之冤。
旋因反对张浚北伐,为御史王十朋所劾,罢知绍兴府。
淳熙五年,复为右丞相。
寻以事求去,除太保致仕。
卒谥文惠,改谥忠定。
有《尚书讲义》、《鄮峰真隐漫录》等。
不吟柳绿与桃红,久要论交十八公。
想得阶前月如剪,独将双耳立西风。
幽溪细雨落轻花,无限舂锄立岸沙。
苦竹黄芦迷望眼,孤烟起处是人家。
庶人屋壁施文绣,贾谊言之太息时。
不独庶人须禁止,有官君子亦当知。
后稷星光灿混仪,天教堕地作农师。
牛羊腓字寒冰暖,自有神明默护持。
武帝征诛不厌频,太仓无复有陈陈。
末年户口多虚耗,却始封侯欲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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