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拟将藤杖伴袈裟,贺却新年便别家。
湘竹庙前盆浦口,不知何处看桃花。
闲花闲月免萦神,且乐明朝到手春。
前日柳浪亭上客,今来留得几多人。
缬青萦白几千条,胡粉聊将赠舞腰。
当日辋川无此景,强于雪里写芭蕉。
等闲一叶破高云,一簇妖童十里尘。
便与富儿偿酒债,不须更倩郭仙人。
湖上烟峦一抺青,他时亲见望州亭。
也知鲁国真男子,要识中郎旧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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