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约
〔南北朝〕 441 - 513 年
南朝梁吴兴武康人,字休文,南朝史学家、文学家。
沈璞子。
幼遭家难,流寓孤贫,笃志好学,博通群籍,善属文。
仕宋,为安西外兵参军。
齐时,累迁国子祭酒,司徒左长史。
与萧衍、谢朓等同在竟陵王萧子良西邸。
入梁,拥立萧衍(梁武帝)有功,为尚书仆射,迁尚书令,转左光禄大夫。
历仕三代,自负高才,昧于荣利,颇累清谈。
后触怒武帝,受谴,忧惧而卒。
谥隐。
擅诗赋,与谢朓等创“永明体”诗。
提出“声韵八病”之说,有《宋书》,《齐记》、《梁武记》等,均佚。
明人辑有《沈隐侯集》。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兖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
自虞至殷,无所改变。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
汉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
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
司隶所部如故。
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
吴又分交为广。
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
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
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
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
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
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
自淮以北,化成虏庭。
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
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
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
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
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
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
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
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
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
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
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
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
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
〕二县。
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
太宰,一人。
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秦、汉、魏不常置。
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
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
太宰,盖古之太师也。
殷纣之时,箕子为太师。
周武王时,太公为太师。
周成王时,周公为太师。
周公薨,毕公代之。
汉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复置太师官,而孔光居焉。
汉东京又废。
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
魏世不置。
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
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
汉高后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
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
周武王时,召公为太保。
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
后汉至魏不置,晋初复置焉。
自太师至太保,是为三公。
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
相国,一人。
汉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萧何居之,罢丞相。
何薨,曹参代之。
参薨,罢。
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
晋惠帝时赵王伦,愍帝时南阳王保,安帝时宋高祖,顺帝时齐王,并为相国。
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
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
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
丞,奉。
相,助也。
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后又置左右丞相。
汉高帝初,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国。
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
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
汉东京不复置。
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复置丞相。
魏世及晋初又废。
惠帝世,赵王伦篡位,以梁王肜为丞相。
永兴元年,以成都王颖为丞相。
愍帝建兴元年,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南阳王保为右丞相。
三年,以保为相国,睿为丞相。
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为丞相,转司徒荀组为太尉,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敦不受。
成帝世,以王导为丞相,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导薨,罢丞相,复为司徒府。
宋世祖初,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
自上安下曰尉。
掌兵事,郊祀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
尧时舜为太尉官,汉因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罢大司马,置太尉以代之。
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
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视濯,大丧安梓宫。
少昊氏以鸟名官,而祝鸠氏为司徒。
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契为司徒。
契玄孙之孙曰微,亦为夏司徒。
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
汉西京初不置。
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
掌水土事,郊祀掌扫除陈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
契之子曰冥,亦
帝祖母号太皇太后,母号皇太后,妃号皇后,汉旧制也。
晋武帝采汉、魏之制,置贵嫔、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
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是为九嫔,位视九卿。
其余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视千石以下。
高祖受命,省二才人,其余仍用晋制。
贵嫔,魏文帝所制。
夫人,魏武帝初建魏国所制。
贵人,汉光武所制。
淑妃,魏明帝所制。
淑媛,魏文帝所制。
淑仪、修华,晋武帝所制。
修容,魏文帝所制。
修仪,魏明帝所制。
婕妤、容华,前汉旧号。
充华,晋武帝所制。
美人,汉光武所制。
世祖孝建三年,省夫人、修华、修容,置贵妃,位比相国。
进贵嫔,位比丞相。
贵人,位比三司,以为三夫人。
又置昭仪、昭容、昭华,以代修华、修仪、修容。
又置中才人、充衣,以为散位。
昭仪,汉元帝所制。
昭容,世祖所制。
昭华,魏明帝所制。
中才人,晋武帝所制。
充衣,前汉旧制。
太宗泰始元年,省淑妃、昭华、中才人、充衣,复置修华、修仪、修容、才人、良人。
三年,又省贵人,置贵姬,以备三夫人之数。
又置昭华,增淑容、承徽、列荣。
以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
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凡五职,班亚九嫔。
美人、中才人、才人三职为散役。
其后太宗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位置内职。
列其名品于后。
后宫通尹,准录尚书,紫极户主,光兴户主。
官品第一〔各置一人,并铨六宫〕。
后宫列叙,准尚书令,铨六宫。
紫极中监尹,铨六宫。
光兴中监尹,铨六宫。
宣融户主,铨六宫。
紫极房帅,置一人。
光兴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二〔各置一人〕。
后宫司仪,准左仆射,铨人士。
后宫司政,准右仆射,铨人士。
参议女林,准银青光禄,铨人士。
中台侍御尹,铨六宫。
宣融便殿中监尹,铨六宫。
采艺房主,铨六宫。
南房主,铨六宫。
中藏女典,铨六宫。
典坊,铨六宫。
乐正,铨六宫。
内保,铨人士。
学林祭酒,铨人士。
昭阳房帅,置一人。
徽音房帅,置一人。
宣融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三〔各置一人〕。
后宫都掌治职,置二人〔准左右丞,位比尚书,铨人士〕。
后宫殿中治职,置一人〔准左民尚书,铨人士〕。
后宫源典治职,置一人〔准祠部尚书,铨人士〕。
后宫谷帛治职,置一人〔准度支尚书〕。
中傅,置一人〔铨人士〕。
后宫校事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光兴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宣融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益州刺史,汉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别见梁州,领郡二十九,县一百二十八,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
晋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国,后复旧。
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九百二,口六万八百七十六。
成都令,汉旧县。
郫令,汉旧县。
繁县令,汉旧县。
鞞县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曰牛鞞,属犍为,何志晋穆帝度此。
永昌令,孝建二年,以侨户立。
广汉太守,汉高帝六年立。
《晋太康地志》属梁州。
领县六,户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
去州陆六百。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雒县令,汉旧县。
什邡令,汉旧县。
郪县令,汉旧县。
新都令,汉旧县,晋武帝为王国,太康六年省为县。
属广汉。
阳泉令,蜀分绵竹立。
伍城令,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
何志刘氏立。
巴西太守,谯周《巴记》,建安六年,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
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寓入蜀汉,晋武帝立,非也。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
何志梁、益二州无此郡。
领县九,户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
阆中令,汉旧县,属巴郡。
西充国令,《汉书地理志》,巴郡有充国县。
《续汉郡国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阆中立充国县。
二志不同。
《晋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国,属巴西。
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六年,分充国为南充国。
安汉令,旧县,属巴郡。
汉昌令,和帝永元中立。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归化立。
怀归令,徐志不注置立。
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晋太康地志》刘氏分广汉立。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永初郡国》又有汉德、新兴,徐同。
徐云,新兴,义熙九年立。
汉德,旧县。
案二汉并无汉德县,《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有,疑是刘氏所立。
何益、梁二州无此郡。
领县四,户三千三十四,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汉旧县,属广汉。
梓潼令,汉旧县,属广汉。
西浦令,徐志义熙九年立。
万安令,徐志旧县。
二汉、晋并无。
巴郡太守,秦立。
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
去州内水一千八百,陆五百,外水二千二百。
去京都水六千。
江州令,汉旧县。
临江令,汉旧县。
垫江令,汉旧县,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
枳令,汉旧县。
遂宁太守,《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立。
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二十。
巴兴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
德阳令,前汉无,
南豫州刺史,晋江左胡寇强盛,豫部歼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约始自谯城退还寿春。
成帝咸和四年,侨立豫州,庾亮为刺史,治芜湖。
咸康四年,毛宝为刺史,治邾城。
六年,荆州刺史庾翼镇武昌,领豫州。
八年,庾怿为刺史,又镇芜湖。
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赵胤镇牛渚。
二年,刺史谢尚镇芜湖。
四年,进寿春。
九年,尚又镇历阳。
十一年,进马头。
升平元年,刺史谢奕戍谯。
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谯退守寿春。
简文咸安元年,刺〔史桓熙戍历阳。
孝武宁康元年,刺〕史桓冲戍姑孰。
太元十年,刺史朱序戍马头。
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历阳。
安帝义熙二年,刺史刘毅戍姑孰。
宋武帝欲开拓河南,绥定豫土,九年,割扬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属豫州,豫基址因此而立。
十三年,刺史刘义庆镇寿阳。
永初三年,分淮东为南豫州,治历阳。
淮西为豫州。
文帝元嘉七年〔合二豫州为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考武大明三年〕,又分。
五年,割扬州之淮南、宣城又属焉。
徙治姑孰。
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还扬州。
九月又分,还治历阳。
三年五月,又合。
四年,以扬州之淮南、宣城为南豫州,治宣城,五年罢。
时自淮以西,悉没寇矣。
七年,复分历阳、淮阴、南谯、南兖州之临江立南豫州。
泰豫元年,以南汝阴度属豫州,豫州之庐江度属南豫州。
按淮东自永初至于大明,便为南豫,虽乍有离合,而分立居多。
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复于淮东分立两豫。
今南豫以淮东为境,不复于此更列二州,览者按此以淮东为境,推寻便自得泰始两豫分域也。
徐志领郡十三,县六十一,户三万七千六百二,口二十一万九千五百。
今领郡十九,县九十一。
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
《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
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历阳令,汉旧县,属九江。
乌江令,二汉无,《晋书》有乌江,《太康地志》属准南。
龙亢令,汉旧名,属沛郡,《晋太康地志》属谯。
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汉旧名,属陈留。
流寓立,先属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谯太守〔谯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于淮南侨立郡县,后割地志咸实土。
《郡国》又有酂县,何、徐无。
今领县六,户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
去州水五百四十,陆一百七十。
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山桑令,前汉属沛,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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