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
〔明〕 1472 - 1528 年
明浙江馀姚人,初名云,字伯安,别号阳明子。
十五岁访客居庸、山海间,纵观山川形胜。
好言兵,善射。
弘治十二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
正德初,忤刘瑾,廷杖,谪贵州龙场驿丞。
瑾诛,任庐陵知县。
十一年,累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
镇压大帽山、浰头、横水等处山寨凡八十四处民变,设崇义、和平两县。
十四年,平宁王朱宸濠之乱。
世宗时封新建伯。
嘉靖六年总督两广兼巡抚,镇压断藤峡瑶民八寨。
先后用兵,皆成功迅速。
以病乞归,行至南安而卒。
其学以致良知为主,谓格物致知,当自求诸心,不当求诸物。
弟子极众,世称姚江学派。
以曾筑室阳明洞中,学者称阳明先生。
文章博大昌达,初刻意为词章,后不复措意工拙,而行墨间自有俊爽之气。
有《王文成公全书》。
或问:“晦庵先生曰:‘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
’此语如何?”
曰:“心即性,性即理,下一‘与’字,恐未免为二。
此在学者善观之。
爱问:“先生以‘博文’为‘约礼’功夫,深思之,未能得,略请开示。

先生曰:“‘礼’字即是‘理’字。
‘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约礼’只是要此心纯是一个天理。
要此心纯是天理,须就理之发见处用功。
如发见于事亲时,就在事亲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事君时,就在事君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富贵贫贱时,就在处富贵贫贱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患难夷狄时,就在处患难夷狄上学存此天理;至于作止语默,无处不然,随他发见处,即就那上面学个存天理。
这便是‘博学之于文’,便是‘约礼’的功夫。
‘博文’即是‘惟精’,‘约礼’即是‘惟一’。
“义理无定在,无穷尽。
吾与子言,不可以少有所得,而遂谓止此也。
再言之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未有止也。

他日又曰:“圣如尧、舜,然尧、舜之上善无尽;恶如桀、纣,然桀、纣之下恶无尽。
使桀、纣未死,恶宁止此乎?使善有尽时,文王何以‘望道而未之见’?”
又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
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
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
知致则意诚。
问:“孔门言志,由、求任政事,公西赤任礼乐,多少实用!及曾!说来,却似耍的事,圣人却许他,是意何如?”
曰:“三子是有意必,有意必便偏着一边,能此未必能彼。
曾点这意思却无意必,便是‘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无入而不自得矣’。
三子所谓‘汝器也’,曾点便有‘不器’意。
然三子之才各卓然成章,非若世之空言无实者,故夫子亦皆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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