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昭陽協洽,盡柔兆閹茂,凡四年。
世祖文皇帝下天嘉四年(癸未,公元五六三年)
春,正月,齊以太子少傅魏收兼尚書右僕射。
時齊主終日酣飲,朝事專委侍中高元海。
元海庸俗,帝亦輕之;以收才名素盛,故用之。
而收畏懦避事,尋坐阿縱,除名。
兗州刺史畢義雲作書與高元海,論敘時事。
元海入宮,不覺遺之。
給事中李孝貞得而奏之,帝由是疏元海。
以孝貞兼中書舍人,徵義雲還朝。
和士開復譖元海,帝以馬鞭棰元海六十,責曰:“汝昔教我反,以弟反兄,幾許不義!以鄴城兵抗幷州,幾許無智!”出爲兗州刺史。
甲申,周迪衆潰,脫身逾嶺,奔晉安,依陳寶應。
官軍克臨川,獲迪妻子。
寶應以兵資迪,留異又遣其子忠臣隨之。
虞寄與寶應書,以十事諫之曰:“自天厭樑德,英雄互起,人人自以爲得之,然夷兇翦亂,四海樂推者,陳氏也。
豈非歷數有在,惟天所授乎!一也。
以王琳之強,侯瑱之力,進足以搖盪中原,爭衡天下,退足以屈強江外,雄張偏隅;然或命一旅之師,或資一士之說,琳則瓦解冰泮,投身異域,瑱則闕角稽顙,委命闕庭,斯又天假之威而除其患。
二也。
今將軍以籓戚之重,東南之衆,盡忠奉上,戮力勤王,豈不勳高竇融,寵過吳芮,析珪判野,南面稱孤乎!三也。
聖朝棄瑕忘過,寬厚得人,至於餘孝頃、潘純陀、李孝欽、歐陽頠等,悉委以心腹,任以爪牙,腦中豁然,曾無纖芥。
況將軍釁非張繡,罪異畢諶,當何慮於危亡,何失於富貴!四也。
方今周、齊鄰睦,境外無虞,並兵一向,匪朝伊夕,非劉、項競逐之機,楚、趙連從之勢;何得雍容高拱,坐論西伯哉!五也。
且留將軍狼顧一隅,亟經摧衄,聲實虧喪,膽氣衰沮。
其將帥首鼠兩端,唯利是視,孰能被堅執銳,長驅深入,繫馬埋輪,奮不顧命,以先士卒者乎!六也。
將軍之強,孰如侯景?將軍之衆,孰如王琳?武皇滅侯景於前,今上摧王琳於後,此乃天時,非復人力。
且兵革已後,民皆厭亂,其孰能棄墳墓,捐妻子,出萬死不顧水計,從將軍於白刃之間乎!七也。
歷觀前古,子陽、季孟,傾覆相尋;餘善、右渠,危亡繼及。
天命可畏,山川難恃。
況將軍欲以數郡之地當天下之兵,以諸候之資拒天子之命,強弱逆順,可得侔乎!八也。
且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不愛其親,豈能及物!留將軍身縻國爵,子尚王姬,猶且棄天屬而弗顧,背明君而孤立,危亡之日,豈能同憂共患,不背將軍者乎!至於師老力屈,懼誅利賞,必有韓、智晉陽之謀,張、陳井陘之勢。
九也。
北軍萬里遠鬥,鋒不可當。
將軍自戰其地,人多顧後;衆寡不敵,將帥不侔。
起強圍大淵獻,盡重光單閼,凡五年。
臨海王光大元年(丁亥,公元五六七年)
春,正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尚書左僕射袁樞卒。
乙亥,大赦,改元。
辛卯,帝祀南郊。
壬辰,齊上皇還鄴。
己亥,周主耕籍田。
二月,壬寅朔,齊主加元服,大赦。
初,高祖爲梁州,用劉師知爲中書舍人。
師知涉學工文,練習儀體,歷世祖朝,雖位宦不遷,而委任甚重,與揚州刺史安成王頊、尚書僕射到仲舉同受遺詔輔政。
師知、仲舉恆居禁中,參決衆事,頊與左右三百人入居尚書省。
師知見頊地望權勢爲朝野所屬,心忌之,與尚書左丞王暹等謀出頊於外。
衆猶豫,未敢先發。
東宮通事舍人殷不佞,素以名節自任,又受委東宮,乃馳詣相府,矯敕謂頊曰:“今四方無事,王可還東府經理州務。

頊將出,中記室毛喜馳入見頊曰:“陳有天下日淺,國禍繼臻,中外危懼。
太后深惟至計,令王入省共康庶績。
今日之言,必非太后之意。
宗社之重,願王三思,須更聞奏,無使奸人得肆其謀。
今出外即受制於人,譬如曹爽,願作富家翁,其可得邪!”頊遣喜與領軍將軍吳明徹籌之,明徹曰:“嗣君諒暗,萬機多闕。
殿下親實周、邵,當輔安社稷,願留中勿疑。
”頊乃稱疾,召劉師知,留之與語,使毛喜先入言於太后。
太后曰:“今伯宗幼弱,政事並委二郎。
此非我意。
”喜又言於帝。
帝曰:“此自師知等所爲,朕不知也。
”喜出,以報頊。
頊囚師知,自入見太后及帝,極陳師知之罪,仍自草敕請畫,以師知付廷尉。
其夜,於獄中賜死。
以到仲舉爲金紫光祿大夫。
王暹、殷不佞並付治。
不佞,不豁之弟也,少有孝行,頊雅重之,故獨得不死,免官而已。
王暹伏誅。
自是國政盡歸於頊。
右衛將軍會稽韓子高鎮領軍府,在建康諸將中士馬最盛,與仲舉通謀。
事未發。
毛喜請簡人馬配子高,並賜鐵、炭,使修器甲。
頊驚曰:“子高謀反,方欲收執,何爲更如是邪?”喜曰:“山陵始畢,邊寇尚多,而子高受委前朝,名爲杖順。
若收之,恐不時受首,或能爲人患。
宜推心安誘,使不自疑,伺間圖之,一壯士之力耳。
”頊深然之。
仲舉既廢歸私第,心不自安。
子鬱,尚世祖妹信義長公主,除南康內史,未之官。
子高亦自危,求出爲衡、廣諸鎮;鬱每乘小輿,蒙婦人衣,與子高謀。
會前上虞令陸昉及子高軍主告其謀反。
頊在尚書省,因召文武在位議立皇太子。
平旦,仲舉、子高入省,皆執之,並鬱送廷尉,下詔,於獄賜死,餘黨一無所問。
辛亥,南豫州刺史餘孝頃坐謀反誅。
癸丑,以東揚州刺史始興王伯茂爲中衛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起強圉作噩,盡屠維大淵獻,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中之下太建九年(丁酉,公元五七七年)
春,正月,乙亥朔,齊太子恆即皇帝位,生八年矣;改元承光,大赦。
尊齊主爲太上皇帝,皇太后爲太皇太后,皇后爲太上皇后。
以廣寧王孝珩爲太宰。
司徒莫多婁敬顯、領軍大將軍尉相願謀伏兵千秋門,斬高阿那肱,立廣寧王孝珩。
會阿那肱自它路入朝,不果。
孝珩求拒周師,謂阿那肱等曰:“朝廷不賜遣擊賊,豈不畏孝珩反邪?孝珩若破宇文邕,遂至長安,反亦何預國家事!以今日之急,猶如此猜忌邪!”高、韓恐其爲變,出孝珩爲滄州刺史。
相願拔佩刀斫柱,嘆曰:“大事去矣,知復何言!”
齊主使長樂王尉世辯,帥千餘騎覘周師,出滏口,登高阜西望,遙見羣烏飛起,謂是西軍旗幟,即馳還;比至紫陌橋,不敢回顧。
世辯,粲之子也。
於是黃門侍郎顏之推、中書侍郎薛道衡、侍中陳德信等勸上皇往河外募兵,更爲經略;若不濟,南投陳國。
從之。
道衡,孝通之子也。
丁丑,太皇太后、太上皇后自鄴先趣濟州;癸未,幼主亦自鄴東行。
己丑,周師至紫陌橋。
辛卯,上祭北郊。
壬辰,周師至鄴城下;癸巳,圍之,燒城西門。
齊人出戰,周師奮擊,大破之。
齊上皇從百騎東走,使武衛大將軍慕容三藏守鄴宮。
周師入鄴,齊王、公以下皆降。
三藏猶拒戰,周主引見,禮之,拜儀同大將軍。
三藏,紹宗之子也。
領軍大將軍漁陽鮮于世榮,齊高祖舊將也。
周主先以馬腦酒鍾遺之,世榮得即碎之。
周師入鄴,世榮在三臺前鳴鼓不輟,周人執之;世榮不屈,乃殺之。
周主執莫多婁敬顯,數之曰:“汝有死罪三:前自晉陽走鄴,攜妾棄母,不孝也;外爲僞朝戮力,內實通啓於朕,不忠也;送款之後,猶持兩端,不信也。
用心如此,不死何待!”遂斬之。
使將軍尉遲勤追齊主。
甲午,周主入鄴。
齊國子博士長樂熊安生,博通《五經》,聞周主入鄴,遽令掃門。
家人怪而問之,安生曰:“周帝重道尊儒,必將見我。
”俄而周主幸其家,不聽拜,親執其手,引與同坐;賞賜甚厚,給安車駟馬以自隨。
又遣小司馬唐道和就中書侍郎李德林宅宣旨慰諭,曰:“平齊之利,唯在於爾。
”引入宮,使內史宇文昂訪問齊朝風俗政教,人物善惡。
即留內省,三宿乃歸。
乙未,齊上皇渡河入濟州。
是日,幼主禪位於大丞相任城王湝。
又爲湝詔:尊上皇爲無上皇,幼主爲宋國天王。
令侍中斛律孝卿送禪文及璽紱於瀛州,孝卿即詣鄴。
周主詔:“去年大赦所未及之處,皆從赦例。

齊洛州刺史獨孤永業,有甲士三萬,聞晉州敗,請出兵擊周,奏寢不報;永
起旃蒙單閼,盡強圉大荒落,凡三年。
高祖武皇帝十三大同元年(乙卯,公元五三五年)
春,正月,戊申朔,大赦,改元。
是日,魏文帝即位於城西,大赦,改元大統,追尊父京兆王爲文景皇帝,妣楊氏爲皇后。
魏渭州刺史可硃渾道元先附侯莫陳悅,悅死,丞相泰攻之,不能克,與盟而罷。
道元世居懷朔,與東魏丞相歡善。
又母兄皆在鄴,由是常與歡通。
泰欲擊之,道元帥所部三千戶西北度烏蘭津抵靈州,靈州刺史曹泥資送至雲州。
歡聞之,遣資糧迎候,拜車騎大將軍。
道元至晉陽,歡始聞孝武帝之喪,啓請舉哀制服。
東魏主使羣臣議之,太學博士潘崇和以爲:“君遇臣不以禮則無反服,是以湯之民不哭桀,周武之民不服紂。
”國子博士衛既隆、李同軌議以爲:“高後於永熙離絕未彰,宜爲之服。
”東魏從之。
魏驍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李虎等招諭費也頭之衆,與之共攻靈州,凡四旬,曹泥請降。
己酉,魏進丞相略陽公泰爲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大行臺,封安定王;泰固辭王爵及錄尚書,乃封安定公。
以尚書令斛斯椿爲太保,廣平王贊爲司徒。
乙卯,魏主立妃乙弗氏爲皇后,子欽爲皇太子。
後仁恕節儉,不妒忌,帝甚重之。
稽胡劉蠡升,自孝昌以來,自稱天子,改元神嘉,居雲陽谷;魏之邊境常被其患,謂之“胡荒”。
壬戌,東魏丞相歡襲擊,大破之。
勃海世子澄通於歡妾鄭氏,歡歸,一婢告之,二婢爲證。
歡杖澄一百而幽之,婁妃亦隔絕不得見。
歡納魏敬宗之後爾硃氏,有寵,生子浟,歡欲立之。
澄求救於司馬子如。
子如入見歡,僞爲不知者,請見婁妃;歡告其故。
子如曰:“消難亦通子如妾,此事正可掩覆。
妃是王結髮婦,常以父母家財奉王;王在懷朔被杖,背無完皮,妃晝夜供侍;後避葛賊,同走幷州,貧困,妃然馬矢自作靴;恩義何可忘也!夫婦相宜,女配至尊,男承大業。
且婁領軍之勳,何宜搖動!一女子如草芥,況婢言不必信邪!”歡因使子如更鞫之。
子如見澄,尤之曰:“男兒何意畏威自誣!”因教二婢反其辭,脅告者自縊,乃啓歡曰:“果虛言也。
”歡大悅,召婁妃及澄。
妃遙見歡,一步一叩頭,澄且拜且進。
父子、夫婦相泣,復如初。
歡置酒曰:“全我父子者,司馬子如也!”賜之黃金百三十斤。
甲子,魏以廣陵王欣爲太傅,儀同三司万俟受洛幹爲司空。
己巳,東魏以丞相歡爲相國,假黃鉞,殊禮;固辭。
東魏大行臺尚書司馬子如帥大都督竇泰、太州刺史韓軌等攻潼關,魏丞相泰軍於霸上。
子如與軌回軍,從蒲津宵濟,攻華州。
時修城未畢,梯倚城外,比曉,東魏人乘梯而入。
刺史
著雍執徐,一年。
高祖武皇帝十七太清二年(戊辰,公元五四八年)
春,正月,己亥,慕容紹宗以鐵騎五千夾擊侯景,景誑其衆曰:“汝輩家屬已爲高澄所殺。
”衆信之。
紹宗遙呼曰:“汝輩家屬並完,若歸,官勳如舊。
”被髮向北鬥爲誓。
景士卒不樂南渡,其將暴顯等各帥所部降於紹宗。
景衆大潰,爭赴渦水,水爲之不流。
景與腹心數騎自硤石濟淮,稍收散卒,得步騎八百人,南過小城,人登陴詬之曰:“跛奴!欲何爲邪!”景怒,破城,殺詬者而去。
晝夜兼行,追軍不敢逼。
使謂紹宗曰:“景若就擒,公復何用!”紹宗乃縱之。
辛丑,以尚書僕射謝舉爲尚書令,守吏部尚書王克爲僕射。
甲辰,豫州刺史羊鴉仁以東魏軍漸逼,稱糧運不繼,棄懸瓠,還義陽;殷州刺史羊思達亦棄項城走;東魏人皆據之。
上怒,責讓鴉仁。
鴉仁懼,啓申後期,頓軍淮上。
侯景既敗,不知所適,時鄱陽王範除南豫州刺史,未至。
馬頭戍主劉神茂,素爲監州事韋黯所不容,聞景至,故往候之,景問曰:“壽陽去此不遠,城池險固,欲往投之,韋黯其納我乎?”神茂曰:“黯雖據城,是監州耳。
王若馳至近郊,彼必出迎,因而執之,可以集事。
得城之後,徐以啓聞,朝廷喜王南歸,必不責也。
”景執其手曰:“天教也!”神茂請帥步騎百人先爲鄉導。
壬子,景夜至壽陽城下;韋黯以爲賊也,授甲登陴。
景遣其徒告曰:“河南王戰敗來投此鎮,願速開門。
”黯曰:“既不奉敕,不敢聞命。
”景謂神茂曰:“事不諧矣。
”神茂曰:“黯懦而寡智,可說下也。
”乃遣壽陽徐思玉入見黯曰:“河南王爲朝廷所重,君所知也。
今失利來投,何得不受?”黯曰:“吾之受命,唯知守城;河南自敗,何預吾事!”思玉曰:“國家付君以閫外之略,今君不肯開城,若魏追兵來至,河南爲魏所殺,君豈能獨存!縱使或存,何顏以見朝廷?”黯然之。
思玉出報,景大悅曰:“活我者,卿也!”癸丑,黯開門納景,景遣其將分守四門,詰責黯,將斬之;既而撫手大笑,置酒極歡。
黯,睿之子也。
朝廷聞景敗,未得審問;或雲:“景與將士盡沒。
”上下鹹以爲憂。
侍中、太子詹事何敬容詣東宮,太子曰:“淮北始更有信,侯景定得身免,不如所傳。
”敬容對曰:“得景遂死,深爲朝廷之福。
”太子失色,問其故,敬容曰:“景翻覆叛臣,終當亂國。
”太子於玄圃自講《老》、《莊》,敬容謂學士吳孜曰:“昔西晉祖尚玄虛,使中原淪於胡、羯。
今東宮復爾,江南亦將爲戎乎!”
甲寅,景遣儀同三司於子悅馳以敗聞,並自求貶削;優詔不許。
景復求資給,上以景兵新
起昭陽作噩,盡閼逢閹茂,凡二年。
世祖孝元皇帝下承聖二年(癸酉,公元五五三年)
春,正月,王僧辯發建康,承製使陳霸先代鎮揚州。
丙子,山胡圍齊離石。
戊寅,齊主討之,未至,胡已走,因巡三堆,大獵而歸。
以吏部尚書王褒爲左僕射。
己丑,齊改鑄錢,文曰“常平五銖”。
二月,庚子,李洪雅力屈,以空雲城降陸納。
納囚洪雅,殺丁道貴。
納以沙門寶誌詩識有“十八子”,以爲李氏當王,甲辰,推洪雅爲主,號大將軍,使乘平肩輿,列鼓吹,納帥衆數千,左右翼從。
魏太師泰去丞相、大行臺,爲都督中外諸軍事。
王雄至東梁州,黃衆寶帥衆降。
太師泰赦之,遷其豪帥於雍州。
齊主送柔然可汗鐵伐之父登注及兄庫提還其國。
鐵伐尋爲契丹所殺,國人立登注爲可汗。
登注復爲其大人阿富提所殺,國人立庫提。
突厥伊利可汗卒,子科羅立,號乙息記可汗;三月,遣使獻馬五萬於魏。
柔然別部又立阿那瓖叔父鄧叔子爲可汗。
乙息記擊破鄧叔子於沃野北木賴山。
乙息記卒,舍其子攝圖而立其弟俟斤,號木杆可汗。
木杆狀貌奇異,性剛勇,多智略,善用兵,鄰國畏之。
上聞武陵王紀東下,使方士畫版爲紀像,親釘支體以厭之,又執侯景之俘以報紀。
初,紀之舉兵,皆太子圓照之謀也。
圓照時鎮巴東,執留使者。
啓紀雲:“侯景未平,宜急進討;已聞荊鎮爲景所破。
”紀信之,趣兵東下。
上甚懼,與魏書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
”太師泰曰:“取蜀制樑,在茲一舉。
”諸將鹹難之。
大將軍代人尉遲迥,泰之甥也,獨以爲可克。
泰問以方略,迥曰:“蜀與中國隔絕百有餘年,恃其險遠,不虞我至。
若以鐵騎兼行襲之,無不克矣。
”泰乃遣迥督開府儀同三司原珍等六軍,甲士萬二千,騎萬匹,自散關伐蜀。
陸納遣其將吳藏、潘烏黑、李賢明等下據車輪。
王僧辯至巴陵,宜豐侯循讓都督於僧辯,僧辯弗受。
上乃以僧辯、循爲東、西都督。
夏,四月,丙申,僧辯軍於車輪。
吐谷渾可汗誇呂,雖通使於魏而寇抄不息,宇文泰將騎三萬逾隴,至姑臧,討之。
誇呂懼,請服;既而復通使於齊。
涼州刺史史寧覘知其還,襲之於赤泉,獲其僕射乞伏觸狀。
陸納夾岸爲城,以拒王僧辯。
納士卒皆百戰之餘,僧辯憚之,不敢輕進,稍作連城以逼之。
納以僧辯爲怯,不設備;五月,甲子,僧辯命諸軍水陸齊進,急攻之,僧辯親執旗鼓,宜豐侯循身受矢石,拔其二城;納衆大敗,步走,保長沙。
乙丑,僧辯進圍之。
僧辯坐壟上視築圍壘,吳藏、李賢明帥銳卒千人開門突出,蒙楯直進,趨僧辯。
時杜崱、杜龕並侍左右,甲士衛者
起重光赤奮若,盡昭陽單閼,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下之下太建十三年(辛丑,公元五八一年)
春,正月,壬午,以晉安王伯恭爲尚書左僕射,吏部尚書袁憲爲右僕射。
憲,樞之弟也。
周改元大定。
二月,甲寅,隋王始受相國、百揆、九錫之命,建臺置官。
丙辰,詔進王妃獨孤氏爲王后,世子勇爲太子。
開府儀同大將軍庾季才,勸隋王宜以今月甲子應天受命。
太傅李穆、開府儀同大將軍盧賁亦勸之。
於是周主下詔,遜居別宮。
甲子,命兼太傅巳公椿奉冊,大宗伯趙煚奉皇帝璽紱,禪位於隋。
隋主冠遠遊冠;受冊、璽,改服紗帽、黃袍;入御臨光殿,服袞冕,如元會之儀。
大赦,改元開皇。
命有司奉冊祀於南郊。
遣少冢宰元孝矩代太子勇鎮洛陽。
孝矩名矩,以字行,天賜之孫也;女爲太子妃。
少內史崔仲方勸隋主除週六官,依漢、魏之舊,從之。
置三師、三公及尚書、門下、內史、祕書、內侍五省,御史、都水二臺,太常等十一寺,左右衛等十二府,以分司統職。
又置上柱國至都督十一等勳官,以酬勤勞;特進至朝散大夫七等散官,以加文武官之有德聲者。
改侍中爲納言。
以相國司馬高熲爲尚書左僕射,兼納言,相國司錄京兆虞慶則爲內史監,兼吏部尚書,相國內郎李德林爲內史令。
乙丑,追尊皇考爲武元皇帝,廟號太祖;皇妣呂氏爲元明皇后。
丙寅,修廟社。
立王后獨孤爲皇后,王太子勇爲皇太子。
丁卯,以大將軍趙煚爲尚書右僕射。
己巳,封周靜帝爲介公。
周氏諸王皆降爵爲公。
初,劉、鄭矯詔以隋主輔政,楊後雖不預謀,然以嗣子幼衝,恐權在他族,聞之,甚喜。
後知其父有異圖,意頗不平,形於言色,及禪位,憤惋逾甚。
隋主內甚愧之,改封樂平公主,久之,欲奪其志。
公主誓不許,乃止。
隋主與周載下大夫北平榮建緒有舊,隋主將受禪,建緒爲息州刺史。
將之官,隋主謂曰:“且躊躇,當共取富貴。
”建緒正色曰:“明公此旨,非僕所聞。
”及即位,來朝,帝謂之曰:“卿亦悔不?”建緒稽首曰:“臣位非徐廣,情類楊彪。
”帝笑曰:“朕雖不曉書語,亦知卿此言不遜!”
上柱國竇毅之女,聞隋受禪,自投堂下,撫膺太息曰:“恨我不爲男子,救舅氏之患!”毅及襄陽公主掩其口曰;“汝勿妄言,滅吾族!”毅由是奇之。
及長,以適唐公李淵。
淵,昞之子也。
虞慶則勸隋主盡滅宇文氏,高熲、楊惠亦依違從之。
李德林固爭,以爲不可。
隋主作色曰:“君書生,不足與議此!”於是周太祖孫譙公乾惲、冀公絢,閔帝子紀公湜,明帝子酆公貞、宋公實,高祖子漢公贊、秦公贄、曹公允、道公充、蔡公
起旃蒙大淵獻,盡柔兆困敦,凡二年。
敬皇帝紹泰元年(乙亥,公元五五五年)
春,正月,壬午朔,邵陵太守劉棻將兵援江陵,至三百里灘,部曲宋文徹殺之,帥其衆還據邵陵。
樑王詧即皇帝位於江陵,改元大定;追尊昭明太子爲昭明皇帝,廟號高宗,妃蔡氏爲昭德皇后;尊其母龔氏爲皇太后,立妻王氏爲皇后,子巋爲皇太子。
賞刑制度並同王者,唯上疏於魏則稱臣,奉其正朔。
至於官爵其下,亦依梁氏之舊,其勳級則兼用柱國等名。
以諮議參軍蔡大寶爲侍中、尚書令,參掌選事;外兵參軍太原王操爲五兵尚書。
大寶嚴整有智謀,雅達政事,文辭贍速,後梁主推心任之,以爲謀主,比之諸葛孔明;操亦亞之。
追贈邵陵王綸太宰,諡曰壯武;河東王譽丞相,諡曰武桓。
以莫勇爲武州刺史,魏永壽爲巴州刺史。
湘州刺史王琳將兵自小桂北下,至蒸城,聞江陵已陷,爲世祖發哀,三軍縞素,遣別將侯平帥舟師攻後梁。
琳屯兵長沙,傳檄州郡,爲進取之計。
長沙王韶及上游諸將皆推琳爲盟主。
齊主使清河王嶽將兵攻魏安州,以救江陵。
嶽至義陽,江陵陷,因進軍臨江,郢州刺史陸法和及儀同三司宋蒞舉州降之;長史江夏太守王珉不從,殺之。
甲午,齊召嶽還,使儀同三司清都慕容儼戍郢州。
王僧辯遣江州刺史侯瑱攻郢州,任約、徐世譜、宜豐侯循皆引兵會之。
辛丑,齊立貞陽侯淵明爲樑主,使其上黨王渙將兵送之,徐陵、湛海珍等皆聽從淵明歸。
二月,癸丑,晉安王至自尋陽,入居朝堂,即樑王位,時年十三。
以太尉王僧辯爲中書監、錄尚書、驃騎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加陳霸先徵西大將軍,以南豫州刺史侯瑱爲江州刺史,湘州刺史蕭循爲太尉,廣州刺史蕭勃爲司徒,鎮東將軍張彪爲郢州刺史。
齊主先使殿中尚書邢子才馳傳詣建康,與王僧辯書,以爲:“嗣主衝藐,未堪負荷。
彼貞陽侯,樑武猶子,長沙之胤,以年以望,堪保金陵,故置爲樑王,納於彼國。
卿宜部分舟艫,迎接今主,並心一力,善建良圖。
”乙卯,貞陽侯淵明亦與僧辯書求迎。
僧辯復書曰:“嗣主體自宸極,受於文祖。
明公倘能入朝,同獎王室,伊、呂之任,僉曰仰歸;意在主盟,不敢聞命。
”甲子,齊以陸法和爲都督荊、雍等十州諸軍事、太尉、大都督、西南道大行臺,又以宋蒞爲郢州刺史,蒞弟簉爲湘州刺史。
甲戌,上黨王渙克譙郡。
己卯,淵明又與僧辯書,僧辯不從。
魏以右僕射申徽爲襄州刺史。
侯平攻後梁巴、武二州,故劉棻主帥趙朗殺宋文徹,以邵陵歸於王琳。
三月,貞陽侯淵明至東關,散騎常侍裴之橫御之。
齊軍司尉瑾、儀同三
起玄黓困敦,盡屠維協洽,凡八年。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開皇十二年(壬子,公元五九二年)
春,二月,己巳,以蜀王秀爲內史令兼右領軍大將軍。
國子博士何妥與尚書右僕射邳公蘇威爭議事,積不相能。
威子夔爲太子通事舍人,少敏辯,有盛名,士大夫多附之。
及議樂,夔與妥各有所持;詔百僚署其所同,百僚以威故,同夔者什八九。
妥恚曰:“吾席間函丈四十餘年,反爲昨暮兒之所屈邪!”遂奏:“威與禮部尚書盧愷、吏部侍郎薛道衡、尚書右丞王弘、考功侍郎李同和等共爲朋黨。
省中呼弘爲世子,同和爲叔,言二人如威之子弟也。
”復言威以曲道任其從父弟徹、肅罔冒爲官等數事。
上命蜀王秀、上柱國虞慶則等雜案之,事頗有狀。
上大怒。
秋,七月,乙巳,威坐免官爵,以開府儀同三司就第;盧愷除名,知名之士坐威得罪者百餘人。
初,周室以來,選無清濁;及愷攝吏部,與薛道衡等甄別士流,故涉朋黨之謗,以至得罪。
未幾,上曰:“蘇威德行者,但爲人所誤耳!”命之通籍。
威好立條章,每歲責民間五品不遜,或答雲:“管內無五品之家。
”其不相應領,類多如此。
又爲餘糧簿,欲使有無相贍;民部侍郎郎茂以爲煩迂不急,皆奏罷之。
茂,基之子也,嘗爲衛國令。
有民張元預兄弟不睦,丞、尉請加嚴刑,茂曰:“元預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罪,彌益其仇,非化民之意也。
”乃徐諭之以義。
元預等各感悔,頓首請罪,遂相親睦,稱爲友悌。
己巳,上享太廟。
壬申晦,日有食之。
帝以天下用律者多春駁,罪同論異,八月,甲戌,制:諸州死罪,不得輒決,悉移大理按覆,事盡,然後上省奏裁。

冬,十月,壬午,上享太廟。
十一月,辛亥,祀南郊。
己未,新義公韓擒虎卒。
十二月,乙酉,以內史令楊素爲尚書右僕射,與高熲專掌朝政。
素性疏辯,高下在心,朝臣之內,頗推高熲,敬牛弘,厚接薛道衡,視蘇威蔑如也,自餘朝貴,多被陵轢。
其才藝風調優於熲;至於推誠體國,處物平當,有宰相識度,不如熲遠矣。
右領軍大將軍賀若弼,自謂功名出朝臣之右,每以宰相自許。
既而楊素爲僕射,弼仍爲將軍,甚不平,形於言色,由是坐免官,怨望愈甚。
久之,上下弼獄,謂之曰:“我以高熲、楊素爲宰相,汝每昌言曰:‘此二人惟堪啖飯耳!’是何意也?”弼曰:“熲,臣之敵人;素,臣舅子。
臣並知其爲人,誠有此語。
”公卿奏弼怨望,罪當死。
上曰:“臣下守法不移,公可自求活理。
”弼曰:“臣恃至尊威靈,將八千兵渡江,擒陳叔寶,竊以此望活。
”上曰:“此已格外重賞,何用追論!”弼曰:“臣

首頁 - 個人中心
Process Time: 0.14s
Copyright ©2025 中華詩詞網 ZHS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