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韋穆十八
與君青眼客,共有白雲心。
不相東山去,日令春草深。
不相東山去,日令春草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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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眼客:《晉書·巻四十九·阮籍傳》:「籍雖不拘禮教,然發言玄遠,口不臧否人物。
性至孝,母終,正與人圍棋,對者求止,籍留與決賭。
旣而飲酒二斗,舉聲一號,吐血數升。
及將葬,食一蒸肫,飲二斗酒,然後臨訣,直言窮矣,舉聲一號,因又吐血數升。
毀瘠骨立,殆致滅性。
裴楷往弔之,籍散髮箕踞,醉而直視,楷弔喭畢便去。
或問楷:『凡弔者,主哭,客乃爲禮。
籍旣不哭,君何爲哭?』楷曰:『阮籍旣方外之士,故不崇禮典。
我俗中之士,故以軌儀自居。
』時人歎爲兩得。
籍又能爲青白眼,見禮俗之士,以白眼對之。
及嵇喜來弔,籍作白眼,喜不懌而退。
喜弟康聞之,乃齎酒挾琴造焉,籍大悅,乃見青眼。
由是禮法之士疾之若仇,而帝每保護之。」
不相:一作「不向」。
日令:一作「自令」。
性至孝,母終,正與人圍棋,對者求止,籍留與決賭。
旣而飲酒二斗,舉聲一號,吐血數升。
及將葬,食一蒸肫,飲二斗酒,然後臨訣,直言窮矣,舉聲一號,因又吐血數升。
毀瘠骨立,殆致滅性。
裴楷往弔之,籍散髮箕踞,醉而直視,楷弔喭畢便去。
或問楷:『凡弔者,主哭,客乃爲禮。
籍旣不哭,君何爲哭?』楷曰:『阮籍旣方外之士,故不崇禮典。
我俗中之士,故以軌儀自居。
』時人歎爲兩得。
籍又能爲青白眼,見禮俗之士,以白眼對之。
及嵇喜來弔,籍作白眼,喜不懌而退。
喜弟康聞之,乃齎酒挾琴造焉,籍大悅,乃見青眼。
由是禮法之士疾之若仇,而帝每保護之。」
不相:一作「不向」。
日令:一作「自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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