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芾
〔宋〕 1104 - 1183 年
宋台州仙居人,字明可,号湖山居士。
高宗绍兴二年进士。
为秘书省正字,以不附秦桧,出为处、婺、越三州通判。
后除殿中侍御史,力主高宗亲征。
孝宗即位,历知婺州、绍兴、临安,累迁吏部侍郎。
以刚直见忌,求去。
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
卒谥康肃。
有《湖山集》。
已是年龄及七旬,田园稍给未全贫。
儿孙初识传儒业,世俗还称作贵人。
门外湖山浑可乐,沙头鸥鹭更相亲。
莫将尘事干吾虑,已向君王乞此身。
先子春秋仅八旬,一生多难只安贫。
岂期有子登清禁,亦复如今作老人。
共羡浮荣光故里,自惭实德忝吾亲。
从前万事皆逾分,只合归休保此身。
已是龙钟七十人,故应告老上章频。
九重垂念如慈父,一旦容归作幸民。
今我可怜非故我,此身才喜是吾身。
花前幸有尊中醁,且醉湖山几度春。
领客闲登木杪亭,坐来四面对峥嵘。
野田散漫高低绿,湖水弥茫远近清。
览胜喜穷千里目,放怀笑引百壶倾。
酒阑未用忙归去,更看亭前海月明。
三抗封章未得归,故山归梦每飞驰。
羡君却向林泉去,愧我犹为印绂縻。
忙里光阴能自惜,静中气味许谁知。
只疑天靳清闲福,丹诏还催上赤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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