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芾
〔宋〕 1104 - 1183 年
宋台州仙居人,字明可,号湖山居士。
高宗绍兴二年进士。
为秘书省正字,以不附秦桧,出为处、婺、越三州通判。
后除殿中侍御史,力主高宗亲征。
孝宗即位,历知婺州、绍兴、临安,累迁吏部侍郎。
以刚直见忌,求去。
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
卒谥康肃。
有《湖山集》。
经术传家几缙绅,孙吴决策旧无人。
上将用武方留意,汝始程能遂发身。
伫展六韬登上第,更资三釜及偏亲。
两科自此增双美,何患衰宗不再振。
晚来清跸驻旌麾,月色分明彻四围。
对景已欣群动息,仰天还觉众星稀。
如今路入中原去,看即春从上苑归。
况是升平时节近,一尊相属且忘机。
郁郁葱葱瑞气新,中兴周室复生申。
半千休运逢良月,十二祥蓂表庆辰。
自有元勋书史册,漫留遗爱及邦人。
愿同四海跻仁寿,剩赏蟠桃几万春。
新岁妻孥庆七旬,遍赒邻里及孤贫。
高年满座有醉客,丐者塞涂无馁人。
平日要同人喜乐,此时宁间物疏亲。
馀生自度浑能几,讵可徒劳负此身。
朅来江上再经年,衰病无时强自怜。
屡控危衷甘屏缩,岂期优诏更留连。
政平讼理曾何补,职称民安亦偶然。
虽感上恩容卧治,何如便许老林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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