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梨花疏点贴窗流,斜月笙箫处处楼。
醉里不知花是影,隔纱惊唤小扬州。
山上清波水上尘,钱时花月宋时春。
看官不识杭州语,只道相逢有北人。
着意怜花紧护持,不曾残杀一枝枝。
花神欲谢廉明宰,分付袁郎好作诗。
一抹青烟沉远峦,禅心汰得似冰寒。
闲山闲水都休却,付与瞻风衲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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