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少年容易起悲酸,每为春条惹肺肝。
而今心老烟灰灭,只作遮篱映水看。
拟把苍烟付老闲,廿年形影不离山。
窗前一树盘空老,曾是天台拾子还。
青山不改黛螺春,孤閤娉婷是女神。
一脔秋光半匣水,人间多少热忙人。
是处烟岚挂齿否,懒将时事罥心神。
青山也许人酬价,学得云闲是主人。
空江石壁瘦鳞鳞,腻绿颓斑酣冶春。
扫取山光为黛粉,尽教荡子作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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