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作令真成累,全身总是归。
道傍春自谑,人里鬼相依。
缓系牛皮带,宽披燕子衣。
云霄终有翼,学取一行飞。
雀劳利,雨雪至。
大雀悲,小雀悸。
黄鹄举千里,大鹏搏九万。
鹧鹄与杜宇,声声来相劝。
宇曰不如归,鸪曰行不得。
小大各有分,何用噌噌在我侧。
鹦鹉虽有舌,藏巧不如嘿。
能再相从否。
若驾相思车,当问白门柳。
深如谷,高如屋。
穴云心,穿地腹。
路荒唐,齿崄嶬。
石如病,天似痴。
黄者浆,白者髓。
云絮絮,出靴底。
白蝙蝠,大于鸡。
冲焰起,扑人飞。
突而高岭间之,忽而平溪限之。
龙欲言,闻人止。
涎沫流,腥风起。
鬼邪仙,烟欤雾。
炬无光,将安去。
海可通,江可涉。
灵威丈人难再得。
剑泉上,山如黛。
剑泉下,水如佩。
一片青,阅人代。
鬼窈窕,山叆叇。
生公法,今何在。
真娘墓,遥相对。
一日计千舟,一舟计万钱。
宁负公家税,莫负少年年。
女可鬻,妻可徙。
石上歌,应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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