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尝胆经时苦,劳薪几日休。
秃须黄印绶,芒履黑平头。
簿领分从事,腰肢恼督邮。
可怜人似玉,赢得发如秋。
巉石蹲如象,枯松驳似鳞。
鹤仙何处是,龙母果然神。
穴有能言兽,岩多不语人。
吴宫零落尽,踪迹果谁真。
林家梅,米家石。
荀家香,谢家屐。
鹤瘦带道容,松老入诗格。
竹子一万梢,十里屯秋碧。
杂花四五种,聊作琅玕役。
贮雪点梅汤,和香烧筝炙。
一分供调御,一分待幽客。
不即凡不求圣,相依何觅性命。
三入湖两易令,无少长知名姓。
湖上花作明证,别时衰到时盛。
后来期不敢问,我好色公多病。
冬青树,在何许。
人不知,鬼当语。
杜鹃花,那忍折。
魂虽去,终啼血。
神灵死,天地膻。
伤心事,犬儿年。
钱塘江,不可渡。
汴京水,终南去。
纵使埋到厓山厓,白骨也知无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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