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适
〔宋〕 1117 - 1184 年
宋饶州鄱阳人,字景伯,号盘洲。
洪皓长子。
以荫补修职郎。
高宗绍兴十二年中博学宏词科。
以父忤秦桧,出通判台州。
桧死,起知荆门军、徽州,寻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首言役法不均之弊。
孝宗时历司农少卿、翰林学士兼中书舍人、参知政事,官至同中书门平章事,兼枢密使。
居相位三月罢去,提举宫观。
卒谥文惠。
好收藏金石拓本,并据以證史传之误。
有《隶释》、《隶续》、《盘洲文集》等。
广野萤如织,凉郊书好观。
借光须继晷,莫遣案头干。
谁为花王定等差,清芬端合佩金犀。
上林他日移根去,应记诗仙彩笔题。
香清为借三秋露,葩绚宁禁五日风。
俯对猗兰振寒绿,静看飞叶陨轻红。
数顷澄湖练有光,小亭处处得疏篁。
梦中春草多佳句,一洗尘埃速寄将。
何人种柳成门巷,几处看花到子孙。
且尽山斋一杯酒,此君相对已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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