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旦
〔周〕 不详 - 公元前1105 年
周公,姬姓,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发的弟弟,曾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并制作礼乐。
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
周公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为“元圣”和儒学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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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一生的功绩被《尚书·大传》概括为:“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

周公摄政七年,提出了各方面的带根本性典章制度,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长子继承法和井田制。
周公七年归政成王,正式确立了周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宗法血缘为纽带,把家族和国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伦理融合在一起,这一制度的形成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为周朝八百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
刑官之属:
大司寇,卿一人。
小司寇,中大夫二人。
士师,下大夫四人。
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主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县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讶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剌,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厉,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六人。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司隶,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隶,百有二十人。
蛮隶,百有二十人。
闽隶,百有二十人。
夷隶,百有二十人。
貉隶,百有二十人。
布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杀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庐氏,下士六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二人。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闾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翨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柞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
薙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剪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壶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衔枚氏,下士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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