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
〔明〕 1483 - 1521 年
明河南信阳人,字仲默,号大复。
八岁能作文,十五中举人。
弘治十五年进士,授中书舍人。
正德初,刘瑾用事,谢病归。
瑾败,以荐除中书。
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
景明疏言“义子不当蓄,宦官不当宠”。
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以病投劾归,抵家而卒。
与李梦阳齐名,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
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何李”。
又与边贡、徐祯卿并称四杰,及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称七才子,即所谓“前七子”。
然何、李成名之后,论诗每相牴牾。
申何者谓何诗俊逸,李诗粗豪,盖风格实有区别。
有《大复集》、《雍大记》、《四箴杂言》。
城西草堂日无事,广文先生骑马至。
先生雅性嗜林壑,为爱吾庐有幽意。
长溪风起寒日冥,晚云含白冬树青。
山城沽酒不易得,为尔且系双银瓶。
先生好吟近颇酷,手书佳句已盈轴。
灯前朗咏三十篇,一一徽音中金玉。
顾予疏陋非良俦,感君过野常优游。
城中岂无万户侯,金盘玉馔不少留。
从来富贵安足慕,水上浮沤草头露。
君不见贾生自负洛阳才,南迁且作长沙傅。
何子有琴,三年不张。
从其游者戴仲鹖,取而绳以弦,进而求操焉。
何子御之,三叩其弦,弦不服指,声不成文。
徐察其音,莫知病端。
仲鹖曰:“是病于材也。
予观其黟然黑,衺然腐也。
其质不任弦,故鼓之弗扬。

何子曰:“噫!非材之罪也。
吾将尤夫攻之者也。
凡攻琴者,首选材,审制器,其器有四:弦、轸、徽、越。
弦以被音,轸以机弦,徽以比度,越以亮节。
被音则清浊见,机弦则高下张,比度则细大弗逾,亮节则声应不伏。
故弦取其韧密也,轸取其栝圆也,徽取其数次也,越取其中疏也。
今是琴弦之韧疏,轸之栝滞;徽之数失钧;越之中浅以隘。
疏故清浊弗能具,滞故高下弗能通,失钧故细大相逾,浅以隘故声应沉伏。
是以宫商不诚职,而律吕叛度。
虽使伶伦钧弦而柱指,伯牙按节而临操,亦未知其所谐也。
“夫是琴之材,桐之为也。
始桐之生邃谷,据盘石,风雨之所化,云烟之所蒸,蟠纡纶囷,璀璨岪郁,文炳彪凤,质参金玉,不为不良也。
使攻者制之中其制,修之畜其用,斫以成之,饰以出之。
上而君得之,可以荐清庙,设大廷,合神纳宾,赞实出伏,畅民洁物;下而士人得之,可以宣气养德,道情和志。
何至黟然邪然,为腐材置物耶?
“吾观天下之不罪材者寡矣。
如常以求固执,缚柱以求张弛,自混而欲别物,自褊而欲求多。
直木轮,屈木辐,巨木节,细木欐,几何不为材之病也?是故君子慎焉,操之以劲,动之以时,明之以序,藏之以虚。
劲则能弗挠也,时则能应变也,序则能辨方也,虚则能受益也。
劲者信也,时者知也,序者义也,虚者谦也。
信以居之,知以行之,义以制之,谦以保之。
朴其中,文其外。
见则用世,不见则用身。
故曰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材何罪焉!”
仲鹖怃然离席曰:“信取于弦乎?知取于轸乎?义取于徽乎?谦取于越乎?一物而众理备焉。
予不敏,愿改弦更张,敬服斯说。
卧病春城暮,相思汝水浔。
紫薇鸾掖远,碧草凤池深。
鸣佩他年梦,看花此日心。
故知俱散尽,北望一沾巾。
寂寂扬雄宅,琴书谁与同。
青山过片雨,白日抱残虹。
尘榻还堪卧,清樽未可空。
相看城郭暮,那忍负秋风。
移席留长坐,更深雨渐繁。
竹寒庭鹤警,灯静壁蛩喧。
舟楫淹归计,琴书代晤言。
知君多雅兴,常过蒋生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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