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
〔宋〕 1045 - 1105 年
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
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
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
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
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
女归能妇,义止宜家。
谁其向道,探深见遐。
入古人室,立妙法句。
自履实地,告人悟处。
忽尔心疾,累岁狂痴。
为忘我难,使人厌之。
迨其解化,庄语告戒。
堂堂夫人,凌郑同派。
宝月清凉,寂照法界。
以沙门相,藏世间解。
谷响入耳,性不可为。
青莲出水,深不可窥。
万象纷披,花开古锦。
启迫群氓,与甘露饮。
哲人去矣,资何所参。
即事之理,塔锁终南。
晏叔原,临淄公之暮子也。
磊隗权奇,疏于顾忌,文章翰墨,自立规模,常欲轩轾人,而不受世之轻重。
诸公虽称爱之,而又以小谨望之,遂陆沉于下位。
平生潜心六艺,玩思百家,持论甚高,未尝以沽世。
余尝怪而问焉,曰:“我槃跚勃窣,犹获罪于诸公,愤而吐之,是唾人面也。
”乃独嬉弄于乐府之余,而寓以诗人之句法,清壮顿挫,能动摇人心。
士大夫传之,以为有临淄之风耳,罕能味其言也。
余尝论:“叔原,固人英也;其痴亦自绝人。
”爱叔原者,皆愠而问其目,曰:“仕宦连蹇,而不能一傍贵人之门,是一痴也;论文自有体,而不肯一作新进士语,此又一痴也;费资千百万,家人寒饥,而面有孺子之色,此又一痴也;人百负之而不恨,己信人,终不疑其欺己,此又一痴也。
”乃共以为然。
虽若此,至其乐府,可谓狎邪之大雅,豪士之鼓吹,其合者《高唐》、《洛神》之流,其下者岂减《桃叶》、《团扇》哉?
余少时,间作乐府,以使酒玩世。
道人法秀独非余以笔墨劝淫,于我法中当下犁舌之狱,特未见叔原之作耶?虽然,彼富贵得意,室有倩盼慧女,而主人好文,必当市致千金,家求善本,曰:“独不得与叔原同时耶!”若乃妙年美士,近知酒色之虞;苦节臞儒,晚悟裙裾之乐,鼓之舞之,使宴安酖毒而不悔,是则叔原之罪也哉?山谷道人序。
——《小山词》节选
“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
”一切众生颠倒,类皆如此,乃知梵志是大修行人也。
昔茅容季伟,田家子尔,杀鸡饭其母,而以草具饭郭林宗。
林宗起拜之,因劝使就学,遂为四海名士,此翻着袜法也。
今人以珍馔奉客,以草具奉其亲,涉世之事,合义则与己,不合义则称亲,万世同流,皆季伟之罪人也。
——《豫章黄先生文集》
士有抱青云之器,而陆沉林皋之下,与麋鹿同群,与草木共尽。
独托于无用之空言,以为千岁不朽之计。
谓其怨邪?则其言仁义之泽也;谓其不怨邪?则又伤己不见其人。
然则,其言不怨之怨也。
夫寒暑相推,草木与荣衰焉,庆荣而吊衰,其鸣皆若有谓,候虫是也;不得其平,则声若雷霆,涧水是也;寂寞无声,以宫商考之,则动而中律,金石丝竹是也。
维金石丝竹之声,《国风》、《雅》、《颂》之言似之;涧水之声,楚人之言似之;至于候虫之声,则末世诗人之言似之。
今夫诗人之玩于词,以文物为工,终日不休;若舞世之不知者,以待世之知者然。
然其喜也,无所于逢;其怨也,无所于伐。
能春能秋,能雨能旸,发于心之工伎而好其音,造物者不能加焉。
故余无以命之,而寄于候虫焉。
清江胡宗元,自结发迄于白首,未尝废书,其胸次所藏,未肯下一世之士也。
前莫挽,后莫推,是以穷于丘壑。
然以其耆老于翰墨,故后生晚出,无不读书而好文。
其卒也,子弟门人,次其诗为若干卷。
宗元之子遵道,尝与予为僚,故持其诗来求序于篇。
自观宗元之诗,好贤而乐善,安土而俟时,寡怨之言也。
可以追次其平生,见其少长不倦,忠信之士也。
至于遇变而出奇,因难而见巧,则又似予所论诗人之态也。
其兴托高远,则附于《国风》;其忿世疾邪,则附于《楚辞》。
后之观宗元诗者,亦以是求之。
故书而归之胡氏。
——《山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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