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圣
〔汉〕 ? - ? 年
戴圣,生卒年不详,字次君,西汉梁国睢阳(今河南商丘睢阳区)人。
西汉官员、学者、汉代今文经学的开创者,世称小戴,与叔父戴德同学《礼》于后苍,宣帝时以博士参与石渠阁论议,任九江太守,今本《礼记》(儒家经典著作之一),即《小戴礼记》传为圣编。
《汉书》成书于汉建初七年(公元80年)。
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
庶子官职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与其教治,别其等,正其位。
国有大事,则率国子而致于大子,唯所用之。
若有甲兵之事,则授之以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法治之,司马弗正。
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卒,使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
诸侯燕礼之义:君立阼阶之东南,南乡尔卿,大夫皆少进,定位也。
君席阼阶之上,居主位也;君独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适之义也。
设宾主,饮酒之礼也。
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也。
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明嫌之义也。
宾入中庭,君降一等而揖之,礼之也。
君举旅于宾,及君所赐爵,皆降再拜稽首,升成拜,明臣礼也。
君答拜之,礼无不答,明君上之礼也。
臣下竭力尽能以立功于国,君必报之以爵禄,故臣下皆务竭力尽能以立功,是以国安而君宁。
礼无不答,言上之不虚取于下也。
上必明正道以道民,民道之而有功,然后取其什一,故上用足而下不匮也,是以上下和亲而不相怨也。
和宁,礼之用也,此君臣上下之大义也。
故曰:“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

席,小卿次上卿,大夫次小卿,士庶子以次就位于下。
献君,君举旅行酬而后献卿,卿举旅行酬而后献大夫,大夫举旅行酬而后献士,士举旅行酬而后献庶子。
俎豆、牲体、荐羞,皆有等差,所以明贵贱也。
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
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
《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着其善。
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诗》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
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僴兮,赫兮喧兮。
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喧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诗》云:「于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康诰》曰:「克明德。」《太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
此谓知本。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
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
短毋见肤,长毋被土。
续衽,钩边。
要缝半下;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
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当无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
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
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
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
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
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
如孤子,衣纯以素。
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
制农田百亩。
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
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
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
卿,四大夫禄。
君,十卿禄。
次国之卿,三大夫禄,君,十卿禄。
小国之卿,倍大夫禄,君十卿禄。
次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
小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
其有中士下士者,数各居其上之三分。
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间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国。
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
名山大泽不以分,其余以禄士,以为间田。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
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
千里之外,设方伯。
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
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
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
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
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外诸侯,嗣也。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九命。
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
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
凡官民材,必先论之。
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爵人于朝,与士共之。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涂弗与言也。
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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