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明〕 1527 - 1602 年
明福建晋江人,字卓吾,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
嘉靖三十一年举人。
不应会试。
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
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
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
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讥刺时之讲周、程、张、朱者,谓皆口谈道德,心存髙官,志在鉅富,品格反不如市井小夫。
晚年往来南北两京、济宁等地。
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以「离经叛道」、「勾引士人妇女,到菴里听讲」为罪状,甚至捏造「与妓女白昼同浴」等无稽之谈,下狱,自刎死。
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逍遥下北溟,迤逦向南征。
刹利标名姓,仙山纪水程。
回头十万里,举目九重城。
观国之光未,中天日正明。
结发为夫妇,恩情两不牵。
今朝闻汝死,不觉情凄然。
独雁虽无依,群飞尚有伴。
可怜何处翁,兀坐生忧患。
为有玉田饭,任从金粟过。
名园花树早,小径求羊多。
煮茗通玄理,焚香去染疴。
宗侯非旷荡,若意在烟萝。
我来齐竟上,吊古问东平。
雨细河鱼出,云收山鸟鸣。
夭桃夹岸去,弱柳送春行。
最乐谁堪比,惟君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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