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
〔明〕 1472 - 1528 年
明浙江馀姚人,初名云,字伯安,别号阳明子。
十五岁访客居庸、山海间,纵观山川形胜。
好言兵,善射。
弘治十二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
正德初,忤刘瑾,廷杖,谪贵州龙场驿丞。
瑾诛,任庐陵知县。
十一年,累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
镇压大帽山、浰头、横水等处山寨凡八十四处民变,设崇义、和平两县。
十四年,平宁王朱宸濠之乱。
世宗时封新建伯。
嘉靖六年总督两广兼巡抚,镇压断藤峡瑶民八寨。
先后用兵,皆成功迅速。
以病乞归,行至南安而卒。
其学以致良知为主,谓格物致知,当自求诸心,不当求诸物。
弟子极众,世称姚江学派。
以曾筑室阳明洞中,学者称阳明先生。
文章博大昌达,初刻意为词章,后不复措意工拙,而行墨间自有俊爽之气。
有《王文成公全书》。
来书云:“教人以致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诚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
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区区论致知格物,正所以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
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
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惟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而遗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
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
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
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
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
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
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
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
“格”字之义,有以“至”字之训者,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是以“至”训者也。
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
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
且《大学》“格物”之训,又安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
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
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圣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
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圣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必为此转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
盖《大学》“格物”之说,自与《系辞》“穷理”大旨虽同,而微有分辨。
“穷理”者,兼格、致、诚、正而为功也。
故言“穷理”,则格、致、诚、正之功皆在其中;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
今偏举“格
来书云:“杨、墨之为仁义,乡愿之乱忠信,尧、舜、子之之禅让,汤、武、楚项之放伐,周公、莽、操之摄辅,谩无印证,又焉适从?且于古今事变,礼乐名物,未尝考识,使国家欲兴明堂,建辟雍,制历律,草封禅,又将何所致其用乎?故《论语》曰‘生而知之’者,义理耳。
若夫礼乐名物、古今事变,亦必待学而后有以验其行事之实,此则可谓定论矣。

所喻杨、墨、乡愿、尧、舜、子之、汤、武、楚项、周公、莽、操之辨,与前舜、武之论,大略可以类推。
古今事变之疑,前于良知之说,已有规矩尺度之喻,当亦无俟多赘矣。
至于明堂、辟雍诸事,似尚未容于无言者。
然其说甚长,姑就吾子之言而取正焉,则吾子之惑将亦可少释矣。
夫明堂、辟雍之制,始见于吕氏之《月令》,汉儒之训疏。
《六经》
《四书》之中,未尝详及也。
岂吕氏、汉儒之知,乃贤于三代之贤圣乎?齐宣之时,明堂尚有未毁,则幽、历之世,周之明堂皆无恙也。
尧、舜茅茨土阶,明堂之制未必备,而不害其为治;幽、历之明堂,固犹文、武、成、康之旧,而无救于其乱。
何邪?岂能“以不忍人之心,而行不忍人之政”,则虽茅茨土阶,固亦明堂也;以幽、历之心,而行幽、历之政,则虽明堂,亦暴政所自出之地邪?武帝肇讲于汉,而武后盛用于唐,其治乱何如邪?
天子之学曰辟雍,诸侯之学曰泮宫,皆象地形而为之名耳。
然三代之学,其要皆所以明人伦,非以辟不辟、泮不泮为重轻也。
孔子云:“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制礼作乐,必具中和之德,声为律而身为度者,然后可以语此。
若夫器数之末,乐工之事,祝史之守,故曾子曰:“君子所贵乎道者三,笾豆之事,则有司存也。
”尧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其重在于“敬授人时”也。
舜在璇玑玉衡,其重在于以齐七政也。
是皆汲汲然以仁民之心而行其养民之政,治历明时之本,固在于此也。
羲和历数之学,皋、契未必能之也,禹、稷未必能之也。
尧、舜之知而不遍物,虽尧、舜亦未必能之也。
然至于今,循义和之法而世修之,虽曲知小慧之人、星术浅陋之士,亦能推步占候而无所忒,则是后世曲知小慧之人,反贤于禹、稷、尧、舜者邪?
“封禅”之说尤为不经,是乃后世佞人谀士所以求媚于其上,倡为夸侈,以荡君心而靡国费。
盖欺天罔人,无耻之大者,君子之所不道,司马相如之所以见讥于天下后世也。
吾子乃以是为儒者所宜学,殆亦未之思邪?
夫圣人之所以为圣者,以其生而知之也。
而释《论语》者曰:“‘生而知之’者,义理耳。
来书云:“谓《大学》‘格物’之说,专求本心,犹可牵合。
至于《六经》《四书》所载‘多闻多见’‘前言往行’‘好古敏求’‘博学审问’‘温故知新’‘博学详说’‘好问好察’,是皆明白求于事为之际,资于论说之间者,用功节目固不容紊矣。

“格物”之义,前已详悉, “牵合”之疑,想已不俟复解矣。
至于“多闻多见”,乃孔子因子张之务外好高,徒欲以多闻多见为学,而不能求诸其心,以阙疑殆,此其言行所以不免于尤悔,而所谓见闻者,适以资其务外好高而已。
盖所以救子张多闻多见之病,而非以是教之为学也。
夫子尝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
”是犹孟子“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之义也。
此言正所以明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耳。
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则是专求诸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矣,故曰“知之次也”。
夫以见闻之知为次,则所谓知之上者果安所指乎?是可以窥圣门致知用力之地矣。
夫子谓子贡曰:“赐也,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欤?非也,予一以贯之。
”使诚在于“多学而识”,则夫子胡乃谬为是说?以欺子贡者邪?“一以贯之”,非致其良知而何?《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夫以畜其德为心,则凡多识前言往行者,孰非畜德之事?此正知行合一之功矣。
“好古敏求”者,好古人之学而敏求此之心理耳。
心即理也,学者,学此心也;求者,求此心也。
孟子云:“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非若后世广记博诵古人之言词,以为好古,而汲汲然惟以求功名利达之具于外者也。
“博学审问”,前言已尽。
“温故知新”,朱子亦以“温故”属之“尊德性”矣。
德性岂可以外求哉?惟夫“知新”必由于“温故”,而“温故”乃所以“知新”,则亦可以验知行之非两节矣。
“博学而详说之”者,“将以反说约也”。
若无“反约”之云,则“博学、详说”者,果何事邪?舜之“好问好察”,惟以用中而致其精一于道心耳。
道心者,良知之谓也。
君子之学,何尝离去事为而废论说;但其从事于事为、论说者,要皆知行合一之功,正所以致其本心之良知,而非若世之徒事口耳谈说以为知者,分知行为两事,而果有节目先后之可言也。
来书云:“上蔡尝问天下何思何虑。
伊川云:‘有此理,只是发得太早。
’在学者功夫,固是‘必有事焉而勿忘’,然亦须识得‘何思何虑’底气象,一并看为是。
若不识得这气象,便有正与助长之病;若认得‘何思何虑’,而忘‘必有事焉’工夫,恐又堕于‘无’也。
须是不滞于‘有’,不堕于‘无’,然乎否也?”
所论亦相去不远矣,只是契悟未尽。
上蔡之问,与伊川之答,亦只是上蔡、伊川之意,与孔子《系辞》原旨稍有不同。
《系》言“何思何虑”,是言所思所虑只是一个天理,更无别思别虑耳,非谓无思无虑也。
故曰:“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云“殊途”,云“百虑”,则岂谓无思无虑邪?心之本体即是天理。
天理只是一个,更有何可思虑得?天理原自寂然不动,原自感而遂通。
学者用功,虽千思万虑,只是要复他本来体用而已,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来。
故明道云:“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
”若以私意去安排思索,便是“用智自私”矣。
“何思何虑”正是工夫。
在圣人分上,便是自然的;在学者分上,便是勉然的。
伊川却是把作效验看了,所以有“发得太早”之说。
既而云“却好用功”,则已自觉其前言之有未尽矣。
濂溪主静之论亦是此意。
今道通之言,虽已不为无见,然亦未免尚有两事也。
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
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
今语孝于温?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武之不葬而兴师,养志、养口,小杖、大杖,割股、庐墓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
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也。
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
”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
节目时变,圣人夫岂不知?但不专以此为学。
而其所谓学者,正惟致其良知,以精察此心之天理,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
吾子未暇良知之致,而汲汲焉顾是之忧,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弊也。
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
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
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
毫厘千里之缪,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戾,日劳而无成也已。
吾子谓:“语孝于温?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
若谓粗知温?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
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
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示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孝、不忠之大者。
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
其余数端,皆可类推,则古人致知之学,从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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