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
母曰趙婕妤,本以有奇異得幸,及生帝,亦奇異。
語在《外戚傳》。
武帝末,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嫚,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爲太子,年八歲。
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
明日,武帝崩。
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
帝姊鄂邑公主益湯沐邑,爲長公主,共養省中。
大將軍光秉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焉。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
濟北王寬有罪,自殺。
賜長公主及宗室昆弟各有差。
追遵趙婕妤爲皇太后,起雲陵。
冬,匈奴入朔方,殺略吏民。
發軍屯西河,左將軍桀行北邊。
始元元年春二月,黃鵠下建章宮太液池中。
公卿上壽。
賜諸侯王、列侯、宗室金錢各有差。
已亥,上耕於鉤盾弄田。
益封燕王、廣陵王及鄂邑長公主各萬三千戶。
夏,爲太后起園廟雲陵。
益州廉頭、姑繒、牂柯談指、同並二十四邑皆反。
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爲、蜀郡奔命擊益州,大破之。
有司請河內屬冀州,河東屬幷州。
秋七月,赦天下,賜民百戶牛、酒。
大雨,渭橋絕。
八月,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發覺,皆伏誅。
遷不疑爲京兆尹,賜錢百萬。
九月丙子,車騎將軍日磾薨。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
冬,無冰。
二年春正月,大將軍光、左將軍桀皆以前捕斬反虜重合侯馬通功封,光爲博陸侯,桀爲安陽侯。
以宗室毋在位者,舉茂才劉闢強、劉長樂皆爲光祿大夫,闢強守長樂衛尉。
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毋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令年田租。
”
冬,發習戰射士詣朔方,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
三年春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秋,募民徙雲陵,賜錢、田、宅。
冬十月,鳳皇集東海,遣使者祠其處。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
赦天下。
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
夏六月,皇后見高廟。
賜長公主、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錢、帛各有差。
徙三輔富人云陵,賜錢,戶十萬。
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
諸給中都官者,且減之。
”
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益州。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爲順成侯。
夏陽男子張延年詣北闕,
母曰趙婕妤,本以有奇異得幸,及生帝,亦奇異。
語在《外戚傳》。
武帝末,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嫚,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爲太子,年八歲。
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
明日,武帝崩。
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
帝姊鄂邑公主益湯沐邑,爲長公主,共養省中。
大將軍光秉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焉。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
濟北王寬有罪,自殺。
賜長公主及宗室昆弟各有差。
追遵趙婕妤爲皇太后,起雲陵。
冬,匈奴入朔方,殺略吏民。
發軍屯西河,左將軍桀行北邊。
始元元年春二月,黃鵠下建章宮太液池中。
公卿上壽。
賜諸侯王、列侯、宗室金錢各有差。
已亥,上耕於鉤盾弄田。
益封燕王、廣陵王及鄂邑長公主各萬三千戶。
夏,爲太后起園廟雲陵。
益州廉頭、姑繒、牂柯談指、同並二十四邑皆反。
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爲、蜀郡奔命擊益州,大破之。
有司請河內屬冀州,河東屬幷州。
秋七月,赦天下,賜民百戶牛、酒。
大雨,渭橋絕。
八月,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發覺,皆伏誅。
遷不疑爲京兆尹,賜錢百萬。
九月丙子,車騎將軍日磾薨。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
冬,無冰。
二年春正月,大將軍光、左將軍桀皆以前捕斬反虜重合侯馬通功封,光爲博陸侯,桀爲安陽侯。
以宗室毋在位者,舉茂才劉闢強、劉長樂皆爲光祿大夫,闢強守長樂衛尉。
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毋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令年田租。
”
冬,發習戰射士詣朔方,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
三年春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秋,募民徙雲陵,賜錢、田、宅。
冬十月,鳳皇集東海,遣使者祠其處。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
赦天下。
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
夏六月,皇后見高廟。
賜長公主、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錢、帛各有差。
徙三輔富人云陵,賜錢,戶十萬。
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
諸給中都官者,且減之。
”
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益州。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爲順成侯。
夏陽男子張延年詣北闕,
昔《詩》、《書》述虞、夏之際,舜、禹受禪,積德累功,治於百姓,攝位行政,孝之於天,經數十年,然後在位。
殷、周之王,乃繇卨、稷,修仁行義,歷十餘世,至於湯、武,然後放殺。
秦起襄公,章文、繆、獻、孝、昭、嚴,稍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並天下。
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艱難也。
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爲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四夷交侵,以弱見奪。
於是削去五等,墮城銷刃,箝語燒書,內鋤雄俊,外攘胡、粵,有一威權,爲萬世安。
然十餘年間,猛敵橫發乎不虞,適戍強於五伯,閭閻逼於戎狄,響應B058於謗議,奮臂威於甲兵,鄉秦之禁,適所以資豪傑而速自斃也。
是以漢亡尺土之階,繇一劍之任,五載而成帝業。
書傳所記,未嘗有焉。
何則?古世相革,皆承聖王之烈,今漢獨收孤秦之弊。
鐫金石者難爲功,摧枯朽者易爲力,其勢然也。
故據漢受命,譜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統,乃以年數。
訖於孝文,異姓盡矣。
表略
殷、周之王,乃繇卨、稷,修仁行義,歷十餘世,至於湯、武,然後放殺。
秦起襄公,章文、繆、獻、孝、昭、嚴,稍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並天下。
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艱難也。
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爲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四夷交侵,以弱見奪。
於是削去五等,墮城銷刃,箝語燒書,內鋤雄俊,外攘胡、粵,有一威權,爲萬世安。
然十餘年間,猛敵橫發乎不虞,適戍強於五伯,閭閻逼於戎狄,響應B058於謗議,奮臂威於甲兵,鄉秦之禁,適所以資豪傑而速自斃也。
是以漢亡尺土之階,繇一劍之任,五載而成帝業。
書傳所記,未嘗有焉。
何則?古世相革,皆承聖王之烈,今漢獨收孤秦之弊。
鐫金石者難爲功,摧枯朽者易爲力,其勢然也。
故據漢受命,譜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統,乃以年數。
訖於孝文,異姓盡矣。
表略
五年冬十月,漢王追項羽至陽夏南,止軍,與齊王信、魏相國越期會擊楚。
至固陵,不會。
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復入壁,深塹而守。
謂張良曰:“諸侯不從,奈何?”良對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
君王能與共天下,可立致也。
齊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堅。
彭越本定樑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爲相國。
今豹死,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
今能取睢陽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從陳以東傅海與齊王信,信家在楚,其意欲復得故邑。
能出捐此地以許兩人,使各自爲戰,則楚易散也”。
於是漢王發使使韓信、彭越。
至,皆引兵來。
十一月,劉賈入楚地,圍壽春。
漢亦遣人誘楚大司馬周殷。
殷畔楚,以舒屠六,舉九江兵迎黥布,並行屠城父,隨劉賈皆會。
十二月,圍羽垓下。
羽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知盡得楚地。
羽與數百騎走,是以兵大敗。
灌嬰追斬羽東城。
楚地悉定,獨魯不下。
漢王引天下兵欲屠之,爲其守節禮義之國,乃持羽頭示其父兄,魯乃降。
初,懷王封羽爲魯公,及死,魯又爲之堅守,故以魯公葬羽於谷城。
漢王爲發喪,哭臨而去。
封項伯等四人爲列侯,賜姓劉氏。
諸民略在楚者皆歸之。
漢王還至定陶,馳入齊王信壁,奪其軍。
初項羽所立臨江王共敖前死,子尉嗣立爲王,不降。
遣盧綰、劉賈擊虜尉。
春正月,追尊兄伯號曰武哀侯。
下令曰:“楚地已定,義帝亡後,欲存恤楚衆,以定其主。
齊王信習楚風俗,更立爲楚王,王淮北,都下邳。
魏相國建城侯彭越勤勞魏民,卑下士卒,常以少擊衆,數破楚軍,其以魏故地王之,號曰樑王,都定陶。
”又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
於是諸侯上疏曰:“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樑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爲亡道,天下誅之。
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於天下功最多。
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
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
地分已定,而位號比擬,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於後世不宣。
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
”漢王曰:“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亡實之名,非所取也。
今諸侯王皆推高寡人,將何以處之哉?”諸侯王皆曰:“大王起於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內。
又以闢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內,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地。
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
”漢王曰:“諸侯王幸以爲便於天下之民,則可矣。
”於是諸侯王及太尉長
至固陵,不會。
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復入壁,深塹而守。
謂張良曰:“諸侯不從,奈何?”良對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
君王能與共天下,可立致也。
齊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堅。
彭越本定樑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爲相國。
今豹死,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
今能取睢陽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從陳以東傅海與齊王信,信家在楚,其意欲復得故邑。
能出捐此地以許兩人,使各自爲戰,則楚易散也”。
於是漢王發使使韓信、彭越。
至,皆引兵來。
十一月,劉賈入楚地,圍壽春。
漢亦遣人誘楚大司馬周殷。
殷畔楚,以舒屠六,舉九江兵迎黥布,並行屠城父,隨劉賈皆會。
十二月,圍羽垓下。
羽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知盡得楚地。
羽與數百騎走,是以兵大敗。
灌嬰追斬羽東城。
楚地悉定,獨魯不下。
漢王引天下兵欲屠之,爲其守節禮義之國,乃持羽頭示其父兄,魯乃降。
初,懷王封羽爲魯公,及死,魯又爲之堅守,故以魯公葬羽於谷城。
漢王爲發喪,哭臨而去。
封項伯等四人爲列侯,賜姓劉氏。
諸民略在楚者皆歸之。
漢王還至定陶,馳入齊王信壁,奪其軍。
初項羽所立臨江王共敖前死,子尉嗣立爲王,不降。
遣盧綰、劉賈擊虜尉。
春正月,追尊兄伯號曰武哀侯。
下令曰:“楚地已定,義帝亡後,欲存恤楚衆,以定其主。
齊王信習楚風俗,更立爲楚王,王淮北,都下邳。
魏相國建城侯彭越勤勞魏民,卑下士卒,常以少擊衆,數破楚軍,其以魏故地王之,號曰樑王,都定陶。
”又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
於是諸侯上疏曰:“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樑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爲亡道,天下誅之。
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於天下功最多。
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
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
地分已定,而位號比擬,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於後世不宣。
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
”漢王曰:“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亡實之名,非所取也。
今諸侯王皆推高寡人,將何以處之哉?”諸侯王皆曰:“大王起於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內。
又以闢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內,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地。
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
”漢王曰:“諸侯王幸以爲便於天下之民,則可矣。
”於是諸侯王及太尉長
《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爲急。
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爲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
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
天稟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爲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別,爲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爲制鄉飲之禮;有哀死思遠之情,爲制喪祭之禮;有尊尊敬上之心,爲制朝覲之禮。
哀有哭踊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
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闢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爭鬥之獄蕃;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衆;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漸起。
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
禮、樂、政、刑四達而不誖,則王道備矣。
樂以治內而爲同,禮以修外而爲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爭。
揖讓而天下治者,禮、樂之謂也。
二者並行,合爲一體。
畏敬之意難見,則著之於享獻、辭受,登降、跪拜;和親之說難形,則發之於詩歌詠言,鍾石、管絃。
蓋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財賄,美其歡心而不流其聲音。
故孔子曰:“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此禮樂之本也。
故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
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
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製作,至太平而大備。
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爲之制,曲爲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於是教化浹洽,民用和睦,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空虛,四十餘年。
孔子美之曰:“鬱郁乎文哉!吾從周。
”及其衰也,諸侯逾越法度,惡禮制之害己,去其篇籍。
遭秦滅學,遂以亂亡。
漢興,撥亂反正,日不暇給,猶命叔孫通制禮儀,以正君臣之位。
高祖說而嘆曰:“吾乃今日知爲天子之貴也!”以通爲奉常,遂定儀法,未盡備而通終。
至文帝時,賈誼以爲:“漢承秦之敗俗,廢禮義,捐廉恥,今其甚者殺父兄,盜者取廟器,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爲故,至於風俗流溢,恬而不怪,以爲是適然耳。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爲也。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有序,六親和睦,此非天之所爲,人之所設也。
人之所設,不爲不立,不修則壞。
漢興至今二十餘年,宜定製度,興禮樂,然後諸侯軌道,百姓素樸,獄訟衰息。
”乃草具
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爲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
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
天稟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爲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別,爲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爲制鄉飲之禮;有哀死思遠之情,爲制喪祭之禮;有尊尊敬上之心,爲制朝覲之禮。
哀有哭踊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
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闢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爭鬥之獄蕃;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衆;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漸起。
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
禮、樂、政、刑四達而不誖,則王道備矣。
樂以治內而爲同,禮以修外而爲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爭。
揖讓而天下治者,禮、樂之謂也。
二者並行,合爲一體。
畏敬之意難見,則著之於享獻、辭受,登降、跪拜;和親之說難形,則發之於詩歌詠言,鍾石、管絃。
蓋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財賄,美其歡心而不流其聲音。
故孔子曰:“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此禮樂之本也。
故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
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
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製作,至太平而大備。
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爲之制,曲爲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於是教化浹洽,民用和睦,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空虛,四十餘年。
孔子美之曰:“鬱郁乎文哉!吾從周。
”及其衰也,諸侯逾越法度,惡禮制之害己,去其篇籍。
遭秦滅學,遂以亂亡。
漢興,撥亂反正,日不暇給,猶命叔孫通制禮儀,以正君臣之位。
高祖說而嘆曰:“吾乃今日知爲天子之貴也!”以通爲奉常,遂定儀法,未盡備而通終。
至文帝時,賈誼以爲:“漢承秦之敗俗,廢禮義,捐廉恥,今其甚者殺父兄,盜者取廟器,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爲故,至於風俗流溢,恬而不怪,以爲是適然耳。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爲也。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有序,六親和睦,此非天之所爲,人之所設也。
人之所設,不爲不立,不修則壞。
漢興至今二十餘年,宜定製度,興禮樂,然後諸侯軌道,百姓素樸,獄訟衰息。
”乃草具
昔《書》稱“蠻夷帥服”,《詩》雲“徐方既倈”,《春秋》列潞子之爵,許其慕諸夏也。
漢興至於孝文時,乃有弓高、襄城之封,雖自外來,本功臣後。
故至孝景始欲侯降者,丞相周亞夫守約而爭。
帝黜其議,初開封賞之科,又有吳、楚之事。
武興胡、越之伐,將帥受爵,應本約矣。
後世承平,頗有勞臣,輯而序之,續元功次雲。
【表略】
漢興至於孝文時,乃有弓高、襄城之封,雖自外來,本功臣後。
故至孝景始欲侯降者,丞相周亞夫守約而爭。
帝黜其議,初開封賞之科,又有吳、楚之事。
武興胡、越之伐,將帥受爵,應本約矣。
後世承平,頗有勞臣,輯而序之,續元功次雲。
【表略】
《虞書》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齊遠近,立民信也。
自伏羲畫八卦,由數起,至黃帝、堯、舜而大備。
三代稽古,法度章焉。
周衰官失,孔子陳后王之法,曰:“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舉逸民,四方之政行矣。
”漢興,北平侯張蒼首律歷事,孝武帝時樂官考正。
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羲和劉歆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
故刪其僞辭,取正義著於篇。
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
參五以變,錯綜其數,稽之於古今,效之於氣物,和之於心耳,考之於經傳,鹹得其實,靡不協同。
數者,一、十、百、千、萬也,所以算數事物,順性命之理也。
《書》曰:“先其算命。
”本起於黃鐘之數,始於一而三之,三三積之,歷十二辰之數,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數備矣。
其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
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其數以《易》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陽六爻,得周流六虛之象也。
夫推歷生律制器,規圜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量,探賾索隱,鉤深至遠,莫不用焉。
度長短者不失毫釐,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輕重者不失黍累。
紀於一,協於十,長於百,大於千,衍千萬,其法在算術。
宣於天下,小學是則。
職在太史,羲和掌之。
聲者,宮、商、角、徵、羽也。
所以作樂者,諧八音,盪滌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風易俗也。
八音:土曰壎,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絲曰弦,石曰磬,金曰鍾,木曰祝。
五聲和,八音諧,而樂成。
商之爲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
角,觸也,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
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爲四聲綱也。
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
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
夫聲者,中於宮,觸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聲爲宮紀也。
協之五行,則角爲木,五常爲仁,五事爲貌。
商爲金,爲義,爲言;徵爲火,爲禮,爲視;羽爲水,爲智,爲聽;宮爲土,爲信,爲思。
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則宮爲君,商爲臣,角爲民,徵爲事,羽爲物。
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
五聲爲本,生於黃種之律。
九寸爲宮,或損或益,以定商、角、徵、羽。
九六相生,陰陽之應也。
律十有二,陽六爲律,陰六爲呂。
律以統氣類物,一曰黃鐘,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賓,五曰夷則,六曰亡射。
呂以旅陽宣氣,一曰林鐘,二曰南呂,三曰應鐘,四曰大呂,五曰夾鍾,六曰中呂。
有三統之義焉。
其傳曰,黃帝之所作也。
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
自伏羲畫八卦,由數起,至黃帝、堯、舜而大備。
三代稽古,法度章焉。
周衰官失,孔子陳后王之法,曰:“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舉逸民,四方之政行矣。
”漢興,北平侯張蒼首律歷事,孝武帝時樂官考正。
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羲和劉歆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
故刪其僞辭,取正義著於篇。
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
參五以變,錯綜其數,稽之於古今,效之於氣物,和之於心耳,考之於經傳,鹹得其實,靡不協同。
數者,一、十、百、千、萬也,所以算數事物,順性命之理也。
《書》曰:“先其算命。
”本起於黃鐘之數,始於一而三之,三三積之,歷十二辰之數,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數備矣。
其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
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其數以《易》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陽六爻,得周流六虛之象也。
夫推歷生律制器,規圜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量,探賾索隱,鉤深至遠,莫不用焉。
度長短者不失毫釐,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輕重者不失黍累。
紀於一,協於十,長於百,大於千,衍千萬,其法在算術。
宣於天下,小學是則。
職在太史,羲和掌之。
聲者,宮、商、角、徵、羽也。
所以作樂者,諧八音,盪滌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風易俗也。
八音:土曰壎,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絲曰弦,石曰磬,金曰鍾,木曰祝。
五聲和,八音諧,而樂成。
商之爲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
角,觸也,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
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爲四聲綱也。
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
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
夫聲者,中於宮,觸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聲爲宮紀也。
協之五行,則角爲木,五常爲仁,五事爲貌。
商爲金,爲義,爲言;徵爲火,爲禮,爲視;羽爲水,爲智,爲聽;宮爲土,爲信,爲思。
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則宮爲君,商爲臣,角爲民,徵爲事,羽爲物。
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
五聲爲本,生於黃種之律。
九寸爲宮,或損或益,以定商、角、徵、羽。
九六相生,陰陽之應也。
律十有二,陽六爲律,陰六爲呂。
律以統氣類物,一曰黃鐘,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賓,五曰夷則,六曰亡射。
呂以旅陽宣氣,一曰林鐘,二曰南呂,三曰應鐘,四曰大呂,五曰夾鍾,六曰中呂。
有三統之義焉。
其傳曰,黃帝之所作也。
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
《易》敘宓羲、神農、黃帝作教化民,而《傳》述其官,以爲宓羲龍師名官,神農火師火名,黃帝雲師雲名,少昊鳥師鳥名。
自顓頊以來,爲民師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
《書》載唐、虞之際,命羲、和四子順天文,授民時;盜四嶽,以舉賢材,揚側陋;十有二牧,柔遠能邇;禹作司空,平水土;棄作后稷,播百穀;卨作司徒,敷五教;咎繇作士,正五刑;垂作共工,利器用;益作朕虞,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典三禮;夔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出入帝命。
夏、殷亡聞焉,周官則備矣。
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爲六卿,各有徒屬職分,用於百事。
太師、太傅、太保,是爲三公,蓋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爲官名。
又立三少爲之副,少師、少傅、少保,是爲孤卿,與六卿爲九焉。
記曰三公無官,言有其人然後充之,舜之於堯,伊尹於湯,周公、召公於周,是也。
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爲三公。
四嶽謂四方諸侯。
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並爭,各變異。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
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
其後頗有所改。
王莽篡位,慕從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亂亡。
故略表舉大分,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雲。
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
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置一丞相。
有兩長史,鞦韆石。
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
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
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
哀帝建平二年復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如故。
元壽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
有長史,秩千石。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
有兩丞,秩千石。
一曰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祕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復爲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爲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長史。
侍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奸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太傅,古官,高後元年初置,金印紫綬。
後省,八年復置。
後省,哀
自顓頊以來,爲民師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
《書》載唐、虞之際,命羲、和四子順天文,授民時;盜四嶽,以舉賢材,揚側陋;十有二牧,柔遠能邇;禹作司空,平水土;棄作后稷,播百穀;卨作司徒,敷五教;咎繇作士,正五刑;垂作共工,利器用;益作朕虞,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典三禮;夔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出入帝命。
夏、殷亡聞焉,周官則備矣。
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爲六卿,各有徒屬職分,用於百事。
太師、太傅、太保,是爲三公,蓋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爲官名。
又立三少爲之副,少師、少傅、少保,是爲孤卿,與六卿爲九焉。
記曰三公無官,言有其人然後充之,舜之於堯,伊尹於湯,周公、召公於周,是也。
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爲三公。
四嶽謂四方諸侯。
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並爭,各變異。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
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
其後頗有所改。
王莽篡位,慕從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亂亡。
故略表舉大分,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雲。
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
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置一丞相。
有兩長史,鞦韆石。
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
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
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
哀帝建平二年復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如故。
元壽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
有長史,秩千石。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
有兩丞,秩千石。
一曰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祕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復爲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爲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長史。
侍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奸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太傅,古官,高後元年初置,金印紫綬。
後省,八年復置。
後省,哀
大哉,聖祖之建業也!後嗣承序,以廣親親。
至於孝武,以諸侯王B059土過制,或替差失軌,而子弟爲匹夫,輕重不相準,於是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
”自是支庶畢侯矣。
《詩》雲:“文王孫子,本支百世”,信矣哉!表略
至於孝武,以諸侯王B059土過制,或替差失軌,而子弟爲匹夫,輕重不相準,於是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
”自是支庶畢侯矣。
《詩》雲:“文王孫子,本支百世”,信矣哉!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