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皇帝諱準,字仲謀,小字智觀,明帝第三子也。
泰始五年七月癸丑生。
七年,封安成王,食邑三千戶。
仍拜撫軍將軍,置佐史。
廢帝即位,爲揚州刺史。
元徽二年,進號車騎將軍、都督揚、南豫二州諸軍事,給鼓吹一部,刺史如故。
四年,又進號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班劍三十人,都督、刺史如故。
元徽五年七月戊子夜,廢帝殞,奉迎王入居朝堂。
壬辰,即皇帝位。
升明元年,改元,大赦天下,賜文武位二等。
甲午,鎮軍將軍齊王出鎮東城,輔政作相。
丙申,詔曰“露臺息構,義光漢德。
雉裘焚制,事隆晉道。
故以檢奢軌化,敦儉馭俗。
頃甸服未靜,師旅連年,委蓄屢空,勞敝莫偃。
而丹雘之飾,糜耗難訾,寶賂之費,徵賦靡計。
今車服儀制,實宜約損,使徽章有序,勿得侈溢。
可罷省御府二署。
凡工麗雕鐫,傷風毀治,一皆禁斷。
庶永昭憲則,弘茲始政”徵西大將軍、荊州刺史沈攸之進號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尚書左僕射、中領軍、鎮軍將軍、南兗州刺史齊王爲司空、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刺史如故。
中書令、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撫軍將軍劉秉爲尚書令,加中軍將軍。
鎮西將軍、郢州刺史晉熙王燮爲撫軍將軍、揚州刺史。
南陽王翽爲郢州刺史。
辛丑,尚書右僕射王僧虔爲尚書僕射,右衛將軍劉韞爲中領軍,金紫光祿大夫王琨爲右光祿大夫。
給司徒齊王錢五百萬,布五千匹。
癸卯,車駕謁太廟。
丙午,以安西參軍明慶符爲青、冀二州刺史,武陵王贊爲郢州刺史,新除郢州刺史南陽王翽爲湘州刺史,司空、南兗州刺史齊王改領南徐州刺史,徵虜將軍李安民爲南兗州刺史。
雍州大水,八月壬子,遣使賑恤,蠲除稅調。
以驃騎長史劉澄之爲南豫州刺史。
山陽太守於天寶、新吳縣子秦立有罪,下獄死。
戊午,改平準署。
辛酉,以宣城太守李靈謙爲兗州刺史。
癸亥,司徒袁粲鎮石頭。
丁卯,原除元年以前逋調。
復郡縣祿田。
戊辰,崇拜帝所生陳昭華爲皇太妃。
庚午,司空長史謝朏、衛軍長史江斅、中書侍郎褚炫、武陵王文學劉候入直殿省,參侍文義。
齊王固讓司空,庚辰,以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九月己丑,詔曰“昔聖王既沒,淳風已衰,龜書永湮,龍圖長祕。
故三代之末,德刑相擾。
世淪物競,道陂人諛。
然猶正士比轂,奇才接軫。
朕襲運金樞,纂靈瑤極,負扆巡政,日晏忘疲,永言興替,望古盈慮。
姬、夏典載,猶傳緗帙,漢、魏余文,布在方冊。
故元封興茂才之制,地節創獨行之品。
振維務本,存乎得人。
今可宣下州郡,搜揚幽仄,摽採鄉邑,隨名薦上。
朕將親覽,甄其茂異。
庶野無遺彥,永激遐
泰始五年七月癸丑生。
七年,封安成王,食邑三千戶。
仍拜撫軍將軍,置佐史。
廢帝即位,爲揚州刺史。
元徽二年,進號車騎將軍、都督揚、南豫二州諸軍事,給鼓吹一部,刺史如故。
四年,又進號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班劍三十人,都督、刺史如故。
元徽五年七月戊子夜,廢帝殞,奉迎王入居朝堂。
壬辰,即皇帝位。
升明元年,改元,大赦天下,賜文武位二等。
甲午,鎮軍將軍齊王出鎮東城,輔政作相。
丙申,詔曰“露臺息構,義光漢德。
雉裘焚制,事隆晉道。
故以檢奢軌化,敦儉馭俗。
頃甸服未靜,師旅連年,委蓄屢空,勞敝莫偃。
而丹雘之飾,糜耗難訾,寶賂之費,徵賦靡計。
今車服儀制,實宜約損,使徽章有序,勿得侈溢。
可罷省御府二署。
凡工麗雕鐫,傷風毀治,一皆禁斷。
庶永昭憲則,弘茲始政”徵西大將軍、荊州刺史沈攸之進號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尚書左僕射、中領軍、鎮軍將軍、南兗州刺史齊王爲司空、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刺史如故。
中書令、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撫軍將軍劉秉爲尚書令,加中軍將軍。
鎮西將軍、郢州刺史晉熙王燮爲撫軍將軍、揚州刺史。
南陽王翽爲郢州刺史。
辛丑,尚書右僕射王僧虔爲尚書僕射,右衛將軍劉韞爲中領軍,金紫光祿大夫王琨爲右光祿大夫。
給司徒齊王錢五百萬,布五千匹。
癸卯,車駕謁太廟。
丙午,以安西參軍明慶符爲青、冀二州刺史,武陵王贊爲郢州刺史,新除郢州刺史南陽王翽爲湘州刺史,司空、南兗州刺史齊王改領南徐州刺史,徵虜將軍李安民爲南兗州刺史。
雍州大水,八月壬子,遣使賑恤,蠲除稅調。
以驃騎長史劉澄之爲南豫州刺史。
山陽太守於天寶、新吳縣子秦立有罪,下獄死。
戊午,改平準署。
辛酉,以宣城太守李靈謙爲兗州刺史。
癸亥,司徒袁粲鎮石頭。
丁卯,原除元年以前逋調。
復郡縣祿田。
戊辰,崇拜帝所生陳昭華爲皇太妃。
庚午,司空長史謝朏、衛軍長史江斅、中書侍郎褚炫、武陵王文學劉候入直殿省,參侍文義。
齊王固讓司空,庚辰,以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九月己丑,詔曰“昔聖王既沒,淳風已衰,龜書永湮,龍圖長祕。
故三代之末,德刑相擾。
世淪物競,道陂人諛。
然猶正士比轂,奇才接軫。
朕襲運金樞,纂靈瑤極,負扆巡政,日晏忘疲,永言興替,望古盈慮。
姬、夏典載,猶傳緗帙,漢、魏余文,布在方冊。
故元封興茂才之制,地節創獨行之品。
振維務本,存乎得人。
今可宣下州郡,搜揚幽仄,摽採鄉邑,隨名薦上。
朕將親覽,甄其茂異。
庶野無遺彥,永激遐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則《春秋》是也,言則《尚書》是也。
至於楚《書》、鄭《志》、晉《乘》、楚《杌》之篇,皆所以昭述前史,俾不泯於後。
司馬遷制一家之言,始區別名題。
至乎禮儀刑政,有所不盡。
乃於紀傳之外,創立八書。
片文只事,鴻纖備舉。
班氏因之,靡違前式,網羅一代,條流遂廣。
《律歷》、《禮樂》,其名不變,以《天官》爲《天文》,改《封禪》爲《郊祀》,易《貨殖》、《平準》之稱,革《河渠》、《溝洫》之名。
綴孫卿之辭,以述《刑法》。
採孟軻之書,用序《食貨》。
劉向《鴻範》,始自《春秋》。
劉歆《七略》,儒墨異部,朱贛博採風謠,尤爲詳洽。
固並因仍,以爲三志。
而《禮樂》疏簡,所漏者多,典章事數,百不記一。
《天文》雖爲該舉,而不言天形,致使三天之說,紛然莫辨。
是故蔡邕於朔方上書,謂宜載述者也。
漢興,接秦坑儒之後,典墳殘缺,耆生碩老,常以亡逸爲慮。
劉歆《七略》,固之《藝文》,蓋爲此也。
河自龍門東注,橫被中國,每漂決所漸,寄重災深,堤築之功,勞役天下。
且關、洛高塏,地少川源,是故鎬、酆、潦、潏,鹹入禮典。
漳、滏、鄭、白之饒,溝渠沾溉之利,皆民命所祖,國以爲天,《溝洫》立志,亦其宜也。
世殊事改,於今可得而略。
竊以班氏《律歷》,前事已詳,自楊偉改創《景初》,而《魏書》闕志。
及元嘉重造新法,大明博議回改。
自魏至宋,宜入今書。
班固《禮樂》、《郊祀》,馬彪《祭祀》、《禮儀》,蔡邕《朝會》,董巴《輿服》,並各立志。
夫禮之所苞,其用非一,郊祭朝饗,匪雲別事,旗章服物,非禮而何。
今總而裁之,同謂《禮志》。
《刑法》、《食貨》,前說已該,隨流派別,附之紀傳。
《樂經》殘缺,其來已遠。
班氏所述,政抄舉《樂記》。
馬彪《後書》,又不備續。
至於八音衆器,並不見書,雖略見《世本》,所闕猶衆。
爰及《雅》《鄭》,謳謠之節,一皆屏落,曾無概見。
郊廟樂章,每隨世改,雅聲舊典,鹹有遺文。
又案今鼓吹鐃歌,雖有章曲,樂人傳習,口相師祖,所務者聲,不先訓以義。
今樂府鐃歌,校漢、魏舊曲,曲名時同,文字永異,尋文求義,無一可了。
不知今之鐃章,何代曲也。
今《志》自郊廟以下,凡諸樂章,非淫哇之辭,並皆詳載。
《天文》、《五行》,自馬彪以後,無復記錄。
何書自黃初之始,徐志肇義熙之元。
今以魏接漢,式遵何氏。
然則自漢高帝五年之首冬,暨宋順帝升明二年之孟夏,二辰六沴,甲子無差。
聖帝哲王,鹹有瑞命之紀。
蓋所以神明寶位,幽贊禎符,欲使逐鹿弭謀,窺覬不
至於楚《書》、鄭《志》、晉《乘》、楚《杌》之篇,皆所以昭述前史,俾不泯於後。
司馬遷制一家之言,始區別名題。
至乎禮儀刑政,有所不盡。
乃於紀傳之外,創立八書。
片文只事,鴻纖備舉。
班氏因之,靡違前式,網羅一代,條流遂廣。
《律歷》、《禮樂》,其名不變,以《天官》爲《天文》,改《封禪》爲《郊祀》,易《貨殖》、《平準》之稱,革《河渠》、《溝洫》之名。
綴孫卿之辭,以述《刑法》。
採孟軻之書,用序《食貨》。
劉向《鴻範》,始自《春秋》。
劉歆《七略》,儒墨異部,朱贛博採風謠,尤爲詳洽。
固並因仍,以爲三志。
而《禮樂》疏簡,所漏者多,典章事數,百不記一。
《天文》雖爲該舉,而不言天形,致使三天之說,紛然莫辨。
是故蔡邕於朔方上書,謂宜載述者也。
漢興,接秦坑儒之後,典墳殘缺,耆生碩老,常以亡逸爲慮。
劉歆《七略》,固之《藝文》,蓋爲此也。
河自龍門東注,橫被中國,每漂決所漸,寄重災深,堤築之功,勞役天下。
且關、洛高塏,地少川源,是故鎬、酆、潦、潏,鹹入禮典。
漳、滏、鄭、白之饒,溝渠沾溉之利,皆民命所祖,國以爲天,《溝洫》立志,亦其宜也。
世殊事改,於今可得而略。
竊以班氏《律歷》,前事已詳,自楊偉改創《景初》,而《魏書》闕志。
及元嘉重造新法,大明博議回改。
自魏至宋,宜入今書。
班固《禮樂》、《郊祀》,馬彪《祭祀》、《禮儀》,蔡邕《朝會》,董巴《輿服》,並各立志。
夫禮之所苞,其用非一,郊祭朝饗,匪雲別事,旗章服物,非禮而何。
今總而裁之,同謂《禮志》。
《刑法》、《食貨》,前說已該,隨流派別,附之紀傳。
《樂經》殘缺,其來已遠。
班氏所述,政抄舉《樂記》。
馬彪《後書》,又不備續。
至於八音衆器,並不見書,雖略見《世本》,所闕猶衆。
爰及《雅》《鄭》,謳謠之節,一皆屏落,曾無概見。
郊廟樂章,每隨世改,雅聲舊典,鹹有遺文。
又案今鼓吹鐃歌,雖有章曲,樂人傳習,口相師祖,所務者聲,不先訓以義。
今樂府鐃歌,校漢、魏舊曲,曲名時同,文字永異,尋文求義,無一可了。
不知今之鐃章,何代曲也。
今《志》自郊廟以下,凡諸樂章,非淫哇之辭,並皆詳載。
《天文》、《五行》,自馬彪以後,無復記錄。
何書自黃初之始,徐志肇義熙之元。
今以魏接漢,式遵何氏。
然則自漢高帝五年之首冬,暨宋順帝升明二年之孟夏,二辰六沴,甲子無差。
聖帝哲王,鹹有瑞命之紀。
蓋所以神明寶位,幽贊禎符,欲使逐鹿弭謀,窺覬不
宋武帝永初元年十月辛丑,熒惑犯進賢。
佔曰“進賢官誅”十一月乙卯,熒惑犯填星於角。
佔曰“爲喪,大人惡之”一曰“兵起”十二月庚子,月犯熒惑於亢。
佔曰“爲內亂”一曰“貴人憂。
角爲天門,亢爲朝廷”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七月,太傅長沙景王道憐薨。
索頭攻略青、司、兗三州。
於是禁兵大出,是後司徒徐羨之、尚書令傅亮、領軍謝晦等廢少帝,內亂之應。
永初元年十二月甲辰,月犯南鬥。
佔曰“大臣憂”三年七月,長沙王薨。
索虜寇青、司二州,大軍出救。
永初二年六月甲申,太白晝見。
佔“爲兵喪,爲臣強”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尋遣兵出救青、司。
其後徐羨之等秉權,臣強之應也。
永初二年六月乙酉,熒惑犯氐。
乙巳,犯房。
佔曰“氐爲宿宮,房爲明堂,人主有憂。
房又爲將相,將相有憂。
氐、房又兗、豫分”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七月,長沙王薨,王領兗州也。
景平元年,廬陵王義真廢,王領豫州也。
永初二年十月,太白犯填星於亢。
亢,兗州分,又爲鄭。
佔曰“大星有大兵,金土合爲內兵”三年,索頭攻略青、冀、兗三州,禁兵大出,兗州失守,虎牢沒。
永初三年正月丁卯,月犯南鬥,佔同元年。
一曰“女主當之”二月辛卯,有星孛於虛危,向河津,掃河鼓。
佔曰“爲兵喪”五月,宮車晏駕。
明年,遣軍救青、司。
二月,太后蕭氏崩。
永初三年二月壬辰,填星犯亢。
佔曰“諸侯有失國者,民多流亡”一曰“廷臣爲亂。
亢,兗州分,又爲鄭”其年,索頭攻圍司、兗,兗州刺史徐琰委守奔敗,司州刺史毛德祖距守陷沒,緣河吏民,多被侵略。
永初三年三月壬戌,月犯南鬥,佔同正月。
五月丙午,犯軒轅。
佔曰“女主當之”六月辛巳,月犯房。
佔曰“將相有憂,豫州有災”癸巳,犯歲星於昴。
佔曰“趙、魏兵饑”其年,虜攻略青、兗、司三州。
廬陵王義真廢,王領豫州也。
二月,太后蕭氏崩。
元嘉三年,司徒徐羨之等伏誅。
永初三年九月癸卯,熒惑經太微犯左執法。
己未,犯右執法,佔悉同上。
十月癸酉,太白犯南鬥。
佔曰“國有兵事,大臣有反者”辛巳,熒惑犯進賢。
佔曰“進賢官誅”明年,師出救青、司。
景平二年,徐羨之等廢帝徙王。
元嘉三年,羨之及傅亮、謝晦悉誅。
永初三年十一月戊午,有星孛於室壁。
佔曰“爲兵喪”明年,兵救青、司。
二月,太后蕭氏崩。
營室,內宮象也。
永初三年十一月癸亥,月犯亢、氐。
佔曰“國有憂”十二月戊戌,熒惑犯房。
房爲明堂,王者惡之。
一曰“將相憂”景平二年,羨之等廢帝,因害之。
元嘉三年,羨之等伏誅。
少帝景平元年正月乙卯,有星孛於
佔曰“進賢官誅”十一月乙卯,熒惑犯填星於角。
佔曰“爲喪,大人惡之”一曰“兵起”十二月庚子,月犯熒惑於亢。
佔曰“爲內亂”一曰“貴人憂。
角爲天門,亢爲朝廷”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七月,太傅長沙景王道憐薨。
索頭攻略青、司、兗三州。
於是禁兵大出,是後司徒徐羨之、尚書令傅亮、領軍謝晦等廢少帝,內亂之應。
永初元年十二月甲辰,月犯南鬥。
佔曰“大臣憂”三年七月,長沙王薨。
索虜寇青、司二州,大軍出救。
永初二年六月甲申,太白晝見。
佔“爲兵喪,爲臣強”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尋遣兵出救青、司。
其後徐羨之等秉權,臣強之應也。
永初二年六月乙酉,熒惑犯氐。
乙巳,犯房。
佔曰“氐爲宿宮,房爲明堂,人主有憂。
房又爲將相,將相有憂。
氐、房又兗、豫分”三年五月,宮車晏駕。
七月,長沙王薨,王領兗州也。
景平元年,廬陵王義真廢,王領豫州也。
永初二年十月,太白犯填星於亢。
亢,兗州分,又爲鄭。
佔曰“大星有大兵,金土合爲內兵”三年,索頭攻略青、冀、兗三州,禁兵大出,兗州失守,虎牢沒。
永初三年正月丁卯,月犯南鬥,佔同元年。
一曰“女主當之”二月辛卯,有星孛於虛危,向河津,掃河鼓。
佔曰“爲兵喪”五月,宮車晏駕。
明年,遣軍救青、司。
二月,太后蕭氏崩。
永初三年二月壬辰,填星犯亢。
佔曰“諸侯有失國者,民多流亡”一曰“廷臣爲亂。
亢,兗州分,又爲鄭”其年,索頭攻圍司、兗,兗州刺史徐琰委守奔敗,司州刺史毛德祖距守陷沒,緣河吏民,多被侵略。
永初三年三月壬戌,月犯南鬥,佔同正月。
五月丙午,犯軒轅。
佔曰“女主當之”六月辛巳,月犯房。
佔曰“將相有憂,豫州有災”癸巳,犯歲星於昴。
佔曰“趙、魏兵饑”其年,虜攻略青、兗、司三州。
廬陵王義真廢,王領豫州也。
二月,太后蕭氏崩。
元嘉三年,司徒徐羨之等伏誅。
永初三年九月癸卯,熒惑經太微犯左執法。
己未,犯右執法,佔悉同上。
十月癸酉,太白犯南鬥。
佔曰“國有兵事,大臣有反者”辛巳,熒惑犯進賢。
佔曰“進賢官誅”明年,師出救青、司。
景平二年,徐羨之等廢帝徙王。
元嘉三年,羨之及傅亮、謝晦悉誅。
永初三年十一月戊午,有星孛於室壁。
佔曰“爲兵喪”明年,兵救青、司。
二月,太后蕭氏崩。
營室,內宮象也。
永初三年十一月癸亥,月犯亢、氐。
佔曰“國有憂”十二月戊戌,熒惑犯房。
房爲明堂,王者惡之。
一曰“將相憂”景平二年,羨之等廢帝,因害之。
元嘉三年,羨之等伏誅。
少帝景平元年正月乙卯,有星孛於
昔八卦兆而天人之理著,九疇序而帝王之應明。
雖可以知從德獲自天之祐,違道陷神聽之罪,然未詳舉徵效,備考幽明,雖時列鼎雉庭谷之異,然而未究者衆矣。
至於鑑悟后王,多有所闕。
故仲尼作《春秋》,具書祥眚,以驗行事。
是則九疇陳其義於前,《春秋》列其效於後也。
逮至伏生創紀《大傳》,五行之體始詳。
劉向廣演《洪範》,休咎之文益備。
故班固斟酌《經》、《傳》,詳紀條流,誠以一王之典,不可獨闕故也。
夫天道雖無聲無臭,然而應若影響,天人之驗,理不可誣。
司馬彪纂集光武以來,以究漢事。
王沈《魏書》志篇闕,凡厥災異,但編帝紀而已。
自黃初以降,二百餘年,覽其災妖,以考之事,常若重規沓矩,不謬前說。
又高堂隆、郭景純等,據經立辭,終皆顯應。
闕而不序,史體將虧。
今自司馬彪以後,皆撰次論序,斯亦班固遠採《春秋》,舉遠明近之例也。
又按言之不從,有介蟲之孽,劉歆以爲毛蟲。
視之不明,有蠃蟲之孽,劉歆以爲羽蟲。
按《月令》,夏蟲羽,秋蟲毛,宜如歆說,是以舊史從之。
五行精微,非末學所究。
凡已經前議者,並即其言以釋之。
未有舊說者,推準事理,以俟來哲。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謂木失其性而爲災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
厥咎狂,厥罰恆雨,厥極惡。
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
惟金沴木”班固曰“蓋工匠爲輪矢者多傷敗,及木爲變怪”皆爲不曲直也。
木不曲直:
魏文帝黃初六年正月,雨,木冰。
按劉歆說,木不曲直也。
劉向曰“冰者陰之盛,木者少陽,貴臣象也。
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殺太守徐質,據郡反,多所脅略,並聚亡命。
遣二校尉與青州刺史共討平之。
太守,古之諸侯,貴臣有害之應也。
一說以木冰爲甲兵之象。
是歲,既討蔡方。
又八月,天子自將以舟師徵吳,戎卒十餘萬,連旍數百里,臨江觀兵。
晉元帝太興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
後二年,周顗、戴淵、刁協、劉隗皆遇害,與《春秋》同事,是其應也。
一曰,是后王敦攻京師,又其象也。
晉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
是年,殷浩北伐。
明年,軍敗。
十年,廢黜。
又曰,荀羨、殷浩北伐,桓溫入關之象也。
晉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
明年二月,王恭爲北蕃。
八月,庾楷爲西蕃。
九月,王國寶爲中書令,尋加領軍將軍。
十七年,殷仲堪爲荊州。
雖邪正異規,而終同摧滅,是其
雖可以知從德獲自天之祐,違道陷神聽之罪,然未詳舉徵效,備考幽明,雖時列鼎雉庭谷之異,然而未究者衆矣。
至於鑑悟后王,多有所闕。
故仲尼作《春秋》,具書祥眚,以驗行事。
是則九疇陳其義於前,《春秋》列其效於後也。
逮至伏生創紀《大傳》,五行之體始詳。
劉向廣演《洪範》,休咎之文益備。
故班固斟酌《經》、《傳》,詳紀條流,誠以一王之典,不可獨闕故也。
夫天道雖無聲無臭,然而應若影響,天人之驗,理不可誣。
司馬彪纂集光武以來,以究漢事。
王沈《魏書》志篇闕,凡厥災異,但編帝紀而已。
自黃初以降,二百餘年,覽其災妖,以考之事,常若重規沓矩,不謬前說。
又高堂隆、郭景純等,據經立辭,終皆顯應。
闕而不序,史體將虧。
今自司馬彪以後,皆撰次論序,斯亦班固遠採《春秋》,舉遠明近之例也。
又按言之不從,有介蟲之孽,劉歆以爲毛蟲。
視之不明,有蠃蟲之孽,劉歆以爲羽蟲。
按《月令》,夏蟲羽,秋蟲毛,宜如歆說,是以舊史從之。
五行精微,非末學所究。
凡已經前議者,並即其言以釋之。
未有舊說者,推準事理,以俟來哲。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謂木失其性而爲災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
厥咎狂,厥罰恆雨,厥極惡。
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
惟金沴木”班固曰“蓋工匠爲輪矢者多傷敗,及木爲變怪”皆爲不曲直也。
木不曲直:
魏文帝黃初六年正月,雨,木冰。
按劉歆說,木不曲直也。
劉向曰“冰者陰之盛,木者少陽,貴臣象也。
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殺太守徐質,據郡反,多所脅略,並聚亡命。
遣二校尉與青州刺史共討平之。
太守,古之諸侯,貴臣有害之應也。
一說以木冰爲甲兵之象。
是歲,既討蔡方。
又八月,天子自將以舟師徵吳,戎卒十餘萬,連旍數百里,臨江觀兵。
晉元帝太興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
後二年,周顗、戴淵、刁協、劉隗皆遇害,與《春秋》同事,是其應也。
一曰,是后王敦攻京師,又其象也。
晉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
是年,殷浩北伐。
明年,軍敗。
十年,廢黜。
又曰,荀羨、殷浩北伐,桓溫入關之象也。
晉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
明年二月,王恭爲北蕃。
八月,庾楷爲西蕃。
九月,王國寶爲中書令,尋加領軍將軍。
十七年,殷仲堪爲荊州。
雖邪正異規,而終同摧滅,是其
徐羨之,字宗文,東海郯人也。
祖寧,尚書吏部郎,江州刺史,未拜卒。
父祚之,上虞令。
羨之少爲王雅太子少傅主簿,劉牢之鎮北功曹,尚書祠部郎,不拜,桓修撫軍中兵曹參軍。
與高祖同府,深相親結。
義旗建,高祖版爲鎮軍參軍,尚書庫部郎,領軍司馬。
與謝混共事,混甚知之。
補琅邪王大司馬參軍,司徒左西屬,徐州別駕從事史,太尉諮議參軍。
義熙十一年,除鷹揚將軍、琅邪內史,仍爲大司馬從事中郎,將軍如故。
高祖北伐,轉太尉左司馬,掌留任,以副貳劉穆之。
初,高祖議欲北伐,朝士多諫,唯羨之默然。
或問何獨不言,羨之曰“吾位至二品,官爲二千石,志願久充。
今二方已平,拓地萬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寢食不忘。
意量乖殊,何可輕豫”劉穆之卒,高祖命以羨之爲吏部尚書、建威將軍、丹陽尹,總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
轉尚書僕射,將軍、尹如故。
十四年,大司馬府軍人朱興妻周坐息男道扶年三歲,先得癇病,周因其病發,掘地生埋之,爲道扶姑女所告,正周棄市刑。
羨之議曰“自然之愛,虎狼猶仁。
周之兇忍,宜加顯戮。
臣以爲法律之外,故尚弘物之理。
母之即刑,由子明法,爲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
雖伏法者當罪,而在宥者靡容。
愚謂可特申之遐裔”從之。
高祖踐阼,進號鎮軍將軍,加散騎常侍。
上初即位,思佐命之功,詔曰“散騎常侍、尚書僕射、鎮軍將軍、丹陽尹徐羨之,監江州豫州之西陽新蔡諸軍事、撫軍將軍、江州刺史華容侯王弘,散騎常侍、護軍將軍作唐男檀道濟,中書令、領太子詹事傅亮,侍中、中領軍謝晦,前左將軍、江州刺史宜陽侯檀韶,使持節、雍樑南北秦四州荊州之河北諸軍事、後將軍、雍州刺史關中侯趙倫之,使持節、督北徐兗青三州諸軍事、徵虜將軍、北徐州刺史南城男劉懷慎,散騎常侍、領太子左衛率新淦侯王仲德,前冠軍將軍、北青州刺史安南男向彌,左衛將軍灄陽男劉粹,使持節、南蠻校尉佷山子到彥之,西中郎司馬南郡宜陽侯張邵,參西中郎將軍事、建威將軍、河東太守資中侯沈林子等,或忠規遠謀,扶贊洪業。
或肆勤樹績,弘濟艱難。
經始圖終,勳烈惟茂,並宜與國同休,饗茲大賚。
羨之可封南昌縣公,弘可華容縣公,道濟可改封永修縣公,亮可建城縣公,晦可武昌縣公,食邑各二千戶。
韶可更增邑二千五百戶,仲德可增邑二千二百戶。
懷慎、彥之各進爵爲侯,粹改封建安縣侯,並增邑爲千戶。
倫之可封霄城縣侯,食邑千戶。
邵可封臨沮縣伯,林子可封漢壽縣伯,食邑六百戶。
開國之制,率遵舊章”
羨之遷尚書令、揚州刺史,加散騎常侍
祖寧,尚書吏部郎,江州刺史,未拜卒。
父祚之,上虞令。
羨之少爲王雅太子少傅主簿,劉牢之鎮北功曹,尚書祠部郎,不拜,桓修撫軍中兵曹參軍。
與高祖同府,深相親結。
義旗建,高祖版爲鎮軍參軍,尚書庫部郎,領軍司馬。
與謝混共事,混甚知之。
補琅邪王大司馬參軍,司徒左西屬,徐州別駕從事史,太尉諮議參軍。
義熙十一年,除鷹揚將軍、琅邪內史,仍爲大司馬從事中郎,將軍如故。
高祖北伐,轉太尉左司馬,掌留任,以副貳劉穆之。
初,高祖議欲北伐,朝士多諫,唯羨之默然。
或問何獨不言,羨之曰“吾位至二品,官爲二千石,志願久充。
今二方已平,拓地萬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寢食不忘。
意量乖殊,何可輕豫”劉穆之卒,高祖命以羨之爲吏部尚書、建威將軍、丹陽尹,總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
轉尚書僕射,將軍、尹如故。
十四年,大司馬府軍人朱興妻周坐息男道扶年三歲,先得癇病,周因其病發,掘地生埋之,爲道扶姑女所告,正周棄市刑。
羨之議曰“自然之愛,虎狼猶仁。
周之兇忍,宜加顯戮。
臣以爲法律之外,故尚弘物之理。
母之即刑,由子明法,爲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
雖伏法者當罪,而在宥者靡容。
愚謂可特申之遐裔”從之。
高祖踐阼,進號鎮軍將軍,加散騎常侍。
上初即位,思佐命之功,詔曰“散騎常侍、尚書僕射、鎮軍將軍、丹陽尹徐羨之,監江州豫州之西陽新蔡諸軍事、撫軍將軍、江州刺史華容侯王弘,散騎常侍、護軍將軍作唐男檀道濟,中書令、領太子詹事傅亮,侍中、中領軍謝晦,前左將軍、江州刺史宜陽侯檀韶,使持節、雍樑南北秦四州荊州之河北諸軍事、後將軍、雍州刺史關中侯趙倫之,使持節、督北徐兗青三州諸軍事、徵虜將軍、北徐州刺史南城男劉懷慎,散騎常侍、領太子左衛率新淦侯王仲德,前冠軍將軍、北青州刺史安南男向彌,左衛將軍灄陽男劉粹,使持節、南蠻校尉佷山子到彥之,西中郎司馬南郡宜陽侯張邵,參西中郎將軍事、建威將軍、河東太守資中侯沈林子等,或忠規遠謀,扶贊洪業。
或肆勤樹績,弘濟艱難。
經始圖終,勳烈惟茂,並宜與國同休,饗茲大賚。
羨之可封南昌縣公,弘可華容縣公,道濟可改封永修縣公,亮可建城縣公,晦可武昌縣公,食邑各二千戶。
韶可更增邑二千五百戶,仲德可增邑二千二百戶。
懷慎、彥之各進爵爲侯,粹改封建安縣侯,並增邑爲千戶。
倫之可封霄城縣侯,食邑千戶。
邵可封臨沮縣伯,林子可封漢壽縣伯,食邑六百戶。
開國之制,率遵舊章”
羨之遷尚書令、揚州刺史,加散騎常侍
《五行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謂水失其性而爲災也。
又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
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
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
惟火沴水”魚孽,劉歆傳以爲介蟲之孽,謂蝗屬也。
水不潤下:
魏文帝黃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陽城門,漂數千家,流殺人。
初,帝即位,自鄴遷洛,營造宮室,而不起宗廟,太祖神主猶在鄴。
嘗於建始殿饗祭如家人之禮,終黃初不復還鄴,而圓丘、方澤、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
此簡宗廟,廢祭祀之罰也。
京房《易傳》曰“顓事者知,誅罰絕理,厥災水。
其水也,雨殺人已隕霜,大風天黃。
饑而不損,茲謂泰。
厥災水殺人。
避遏有德,茲謂狂。
厥災水,水流殺人也。
已水則地生蟲。
歸獄不解,茲謂追非。
厥水寒殺人。
追誅不解,茲謂不理。
厥水五穀不收。
大敗不解,茲謂皆陰。
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谷”
吳孫權赤烏八年夏,茶陵縣鴻水溢出,流漂二百餘家。
十三年秋,丹陽故鄣等縣又鴻水溢。
案權稱帝三十年,竟不於建業創七廟,但有父堅一廟,遠在長沙,而郊禋禮禮闕。
嘉禾初,羣臣奏宜效祀,又弗許。
末年雖一南郊,而北郊遂無聞焉。
且三江、五湖、衡、霍、會稽,皆吳、楚之望,亦不見秩,反禮羅陽妖神,以求福助。
天意若曰,權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示此罰,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風涌水之異。
是冬,權南郊,疑是鑑咎徵乎。
還而寢疾。
明年四月,薨。
一曰,權時信納譖訴,雖陸議勳重,子和儲貳,猶不得其終。
與漢安帝聽讒、免楊震、廢太子同事也。
且赤烏中無年不用兵,百姓愁怨。
八年秋,將軍馬茂等又圖逆雲。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過常,冀、兗、徐、豫四州水出,沒溺殺人,漂失財產。
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極欲,多佔幼女,或奪士妻,崇飾宮室,妨害農戰,觸情恣欲,至是彌甚。
號令逆時,饑不損役,此水不潤下之應也。
吳孫亮五鳳元年夏,大水。
亮即位四年,乃立權廟。
又終吳世,不上祖宗之號,不修嚴父之禮,昭穆之數有闕。
亮及休、皓又並廢二郊,不秩羣神。
此簡宗廟,不祭祀之罰也。
又是時,孫峻專政,陰勝陽之應乎。
吳孫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
昔歲作浦裏塘,功費無數,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賊殺,百姓愁怨,陰氣盛也。
休又專任張布,退盛衝等,吳人賊之之應也。
吳孫休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電,水泉涌溢。
晉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
七年六月,大雨霖
又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
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
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
惟火沴水”魚孽,劉歆傳以爲介蟲之孽,謂蝗屬也。
水不潤下:
魏文帝黃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陽城門,漂數千家,流殺人。
初,帝即位,自鄴遷洛,營造宮室,而不起宗廟,太祖神主猶在鄴。
嘗於建始殿饗祭如家人之禮,終黃初不復還鄴,而圓丘、方澤、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
此簡宗廟,廢祭祀之罰也。
京房《易傳》曰“顓事者知,誅罰絕理,厥災水。
其水也,雨殺人已隕霜,大風天黃。
饑而不損,茲謂泰。
厥災水殺人。
避遏有德,茲謂狂。
厥災水,水流殺人也。
已水則地生蟲。
歸獄不解,茲謂追非。
厥水寒殺人。
追誅不解,茲謂不理。
厥水五穀不收。
大敗不解,茲謂皆陰。
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谷”
吳孫權赤烏八年夏,茶陵縣鴻水溢出,流漂二百餘家。
十三年秋,丹陽故鄣等縣又鴻水溢。
案權稱帝三十年,竟不於建業創七廟,但有父堅一廟,遠在長沙,而郊禋禮禮闕。
嘉禾初,羣臣奏宜效祀,又弗許。
末年雖一南郊,而北郊遂無聞焉。
且三江、五湖、衡、霍、會稽,皆吳、楚之望,亦不見秩,反禮羅陽妖神,以求福助。
天意若曰,權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示此罰,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風涌水之異。
是冬,權南郊,疑是鑑咎徵乎。
還而寢疾。
明年四月,薨。
一曰,權時信納譖訴,雖陸議勳重,子和儲貳,猶不得其終。
與漢安帝聽讒、免楊震、廢太子同事也。
且赤烏中無年不用兵,百姓愁怨。
八年秋,將軍馬茂等又圖逆雲。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過常,冀、兗、徐、豫四州水出,沒溺殺人,漂失財產。
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極欲,多佔幼女,或奪士妻,崇飾宮室,妨害農戰,觸情恣欲,至是彌甚。
號令逆時,饑不損役,此水不潤下之應也。
吳孫亮五鳳元年夏,大水。
亮即位四年,乃立權廟。
又終吳世,不上祖宗之號,不修嚴父之禮,昭穆之數有闕。
亮及休、皓又並廢二郊,不秩羣神。
此簡宗廟,不祭祀之罰也。
又是時,孫峻專政,陰勝陽之應乎。
吳孫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
昔歲作浦裏塘,功費無數,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賊殺,百姓愁怨,陰氣盛也。
休又專任張布,退盛衝等,吳人賊之之應也。
吳孫休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電,水泉涌溢。
晉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
七年六月,大雨霖
謝晦,字宣明,陳郡陽夏人也。
祖朗,東陽太守。
父重,會稽王道子驃騎長史。
兄絢,高祖鎮軍長史,蚤卒。
晦初爲孟昶建威府中兵參軍。
昶死,高祖問劉穆之“孟昶參佐,誰堪入我府”穆之舉晦,即命爲太尉參軍。
高祖嘗訊囚,其旦刑獄參軍有疾,札晦代之,於車中一鑑訊牒,催促便下。
相府多事,獄繁殷積,晦隨問酧辯,曾無違謬。
高祖奇之,即日署刑獄賊曹,轉豫州治中從事。
義熙八年,土斷僑流郡縣,使晦分判揚、豫民戶,以平允見稱。
入爲太尉主簿,從徵司馬休之。
時徐逵之戰敗見殺,高祖怒,將自被甲登岸,諸將諫,不從,怒愈甚。
晦前抱持高祖,高祖曰“我斬卿”晦曰“天下可無晦,不可無公,晦死何有”會胡藩已得登岸,賊退走,乃止。
晦美風姿,善言笑,眉目分明,鬢髮如點漆。
涉獵文義,朗贍多通,高祖深加愛賞,羣僚莫及。
從徵關、洛,內外要任悉委之。
劉穆之遣使陳事,晦往往措異同,穆之怒曰“公復有還時否”高祖欲以爲從事中郎,以訪穆之,堅執不與。
終穆之世,不遷。
穆之喪問至,高祖哭之甚慟。
晦時正直,喜甚,自入閣內參審穆之死問。
其日教出,轉晦從事中郎。
宋臺初建,爲右衛將軍,尋加侍中。
高祖受命,於石頭登壇,備法駕入宮。
晦領遊軍爲警備,遷中領軍,侍中如故。
以佐命功,封武昌縣公,食邑二千戶。
二年,坐行璽封鎮西司馬、南郡太守王華大封,而誤封北海太守球,版免晦侍中。
尋轉領軍將軍、散騎常侍,依晉中軍羊祜故事,入直殿省,總統宿衛。
三月,高祖不豫,給班劍二十人,與徐羨之、傅亮、檀道濟並侍醫藥。
少帝即位,加領中書令,與羨之,亮共輔朝政。
少帝既廢,司空徐羨之錄詔命,以晦行都督荊湘雍益寧南北秦七州諸軍事、撫軍將軍、領護南蠻校尉、荊州刺史,欲令居外爲援,慮太祖至或別用人,故遽有此授。
精兵舊將,悉以配之,器仗軍資甚盛。
太祖即位,加使持節,依本位除授。
晦慮不得去,甚憂惶,及發新亭,顧望石頭城,喜曰“今得脫矣”尋進號衛將軍,加散騎常侍,進封建平郡公,食邑四千戶,固讓進封。
又給鼓吹一部。
初爲荊州,甚有自矜之色,將之鎮,詣從叔光祿大夫澹別。
澹問晦年,晦答曰“三十五”澹笑曰“昔荀中郎年二十七爲北府都督,卿比之,已爲老矣”晦有愧色。
至江陵,深結侍中王華,冀以免禍。
二女當配彭城王義康、新野侯義賓。
元嘉二年,遣妻曹及長子世休送女還京邑。
先是景平中,索虜爲寇,覆沒河南。
至是上欲誅羨之等,並討晦。
聲言北伐,又言拜京陵,治裝舟艦。
傅亮與晦書曰“薄伐河朔,事猶未已,朝野之慮
祖朗,東陽太守。
父重,會稽王道子驃騎長史。
兄絢,高祖鎮軍長史,蚤卒。
晦初爲孟昶建威府中兵參軍。
昶死,高祖問劉穆之“孟昶參佐,誰堪入我府”穆之舉晦,即命爲太尉參軍。
高祖嘗訊囚,其旦刑獄參軍有疾,札晦代之,於車中一鑑訊牒,催促便下。
相府多事,獄繁殷積,晦隨問酧辯,曾無違謬。
高祖奇之,即日署刑獄賊曹,轉豫州治中從事。
義熙八年,土斷僑流郡縣,使晦分判揚、豫民戶,以平允見稱。
入爲太尉主簿,從徵司馬休之。
時徐逵之戰敗見殺,高祖怒,將自被甲登岸,諸將諫,不從,怒愈甚。
晦前抱持高祖,高祖曰“我斬卿”晦曰“天下可無晦,不可無公,晦死何有”會胡藩已得登岸,賊退走,乃止。
晦美風姿,善言笑,眉目分明,鬢髮如點漆。
涉獵文義,朗贍多通,高祖深加愛賞,羣僚莫及。
從徵關、洛,內外要任悉委之。
劉穆之遣使陳事,晦往往措異同,穆之怒曰“公復有還時否”高祖欲以爲從事中郎,以訪穆之,堅執不與。
終穆之世,不遷。
穆之喪問至,高祖哭之甚慟。
晦時正直,喜甚,自入閣內參審穆之死問。
其日教出,轉晦從事中郎。
宋臺初建,爲右衛將軍,尋加侍中。
高祖受命,於石頭登壇,備法駕入宮。
晦領遊軍爲警備,遷中領軍,侍中如故。
以佐命功,封武昌縣公,食邑二千戶。
二年,坐行璽封鎮西司馬、南郡太守王華大封,而誤封北海太守球,版免晦侍中。
尋轉領軍將軍、散騎常侍,依晉中軍羊祜故事,入直殿省,總統宿衛。
三月,高祖不豫,給班劍二十人,與徐羨之、傅亮、檀道濟並侍醫藥。
少帝即位,加領中書令,與羨之,亮共輔朝政。
少帝既廢,司空徐羨之錄詔命,以晦行都督荊湘雍益寧南北秦七州諸軍事、撫軍將軍、領護南蠻校尉、荊州刺史,欲令居外爲援,慮太祖至或別用人,故遽有此授。
精兵舊將,悉以配之,器仗軍資甚盛。
太祖即位,加使持節,依本位除授。
晦慮不得去,甚憂惶,及發新亭,顧望石頭城,喜曰“今得脫矣”尋進號衛將軍,加散騎常侍,進封建平郡公,食邑四千戶,固讓進封。
又給鼓吹一部。
初爲荊州,甚有自矜之色,將之鎮,詣從叔光祿大夫澹別。
澹問晦年,晦答曰“三十五”澹笑曰“昔荀中郎年二十七爲北府都督,卿比之,已爲老矣”晦有愧色。
至江陵,深結侍中王華,冀以免禍。
二女當配彭城王義康、新野侯義賓。
元嘉二年,遣妻曹及長子世休送女還京邑。
先是景平中,索虜爲寇,覆沒河南。
至是上欲誅羨之等,並討晦。
聲言北伐,又言拜京陵,治裝舟艦。
傅亮與晦書曰“薄伐河朔,事猶未已,朝野之慮
《五行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爲妻,則火不炎上”謂火失其性而爲災也。
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
厥咎舒,厥罰恆燠,厥極疾。
時則有草妖,時則有裸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
惟水沴火”裸蟲,劉歆傳以爲羽蟲。
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災。
初,帝爲平原王,納河南虞氏爲妃。
及即位,不以爲後,更立典虞車工卒毛嘉女,是爲悼皇后。
後本仄微,非所宜升。
以妾爲妻之罰也。
魏明帝青龍元年六月,洛陽宮鞠室災。
二年四月,崇華殿災,延於南閣。
繕復之。
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災。
帝問高堂隆“此何咎也。
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
唯率禮修德,可以勝之。
《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
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爲災。
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
案舊佔,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宮室爲誡。
今宜罷散民役,務從節約,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營造。
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不從。
遂復崇華殿,改曰九龍。
以郡國前後言龍見者九,故以爲名。
多棄法度,疲民逞欲,以妾爲妻之應也。
吳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門災。
改作端門,又災內殿。
案《春秋》魯雉門及兩觀災,董仲舒以爲天意欲使定公誅季氏,若曰去其高顯而奢僭者也。
漢武帝世,遼東高廟災,其說又同。
今此與二事頗類也。
且門者,號令所出。
殿者,聽政之所。
是時諸恪屬秉政,而矜慢放肆。
孫峻總禁旅,而險害終著。
武昌,孫氏尊號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貴耍之首者。
恪果喪衆殄民,峻授政於綝,綝廢亮也。
或曰孫權毀徹武昌,以增太初宮,諸葛恪有遷都意,更起門殿,事非時宜,故見災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吳孫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業火。
人火之也。
是秋,孫綝始秉政,矯以亮詔殺呂據、滕胤。
明年,又輒殺朱異。
棄法律、逐功臣之罰也。
吳孫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門北樓災。
六年十月,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
是時嬖人張布專擅國勢,多行無禮,而韋昭、盛衝終斥不用,兼遣察戰等爲使,驚擾州郡,致使交趾反亂。
是其咎也。
吳孫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燒萬餘家,死者七百人。
案《春秋》,齊火,劉向以爲桓公好內,聽女口,妻妾數更之罰也。
皓制令詭暴,蕩棄法度,勞臣名士,誅斥甚衆。
後宮萬餘,女謁數行,其中隆寵佩皇后璽者又多矣。
故有大火。
晉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災西閣、楚王所止坊,及臨商觀窗。
十年四月癸丑
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
厥咎舒,厥罰恆燠,厥極疾。
時則有草妖,時則有裸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
惟水沴火”裸蟲,劉歆傳以爲羽蟲。
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災。
初,帝爲平原王,納河南虞氏爲妃。
及即位,不以爲後,更立典虞車工卒毛嘉女,是爲悼皇后。
後本仄微,非所宜升。
以妾爲妻之罰也。
魏明帝青龍元年六月,洛陽宮鞠室災。
二年四月,崇華殿災,延於南閣。
繕復之。
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災。
帝問高堂隆“此何咎也。
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
唯率禮修德,可以勝之。
《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
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爲災。
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
案舊佔,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宮室爲誡。
今宜罷散民役,務從節約,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營造。
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不從。
遂復崇華殿,改曰九龍。
以郡國前後言龍見者九,故以爲名。
多棄法度,疲民逞欲,以妾爲妻之應也。
吳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門災。
改作端門,又災內殿。
案《春秋》魯雉門及兩觀災,董仲舒以爲天意欲使定公誅季氏,若曰去其高顯而奢僭者也。
漢武帝世,遼東高廟災,其說又同。
今此與二事頗類也。
且門者,號令所出。
殿者,聽政之所。
是時諸恪屬秉政,而矜慢放肆。
孫峻總禁旅,而險害終著。
武昌,孫氏尊號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貴耍之首者。
恪果喪衆殄民,峻授政於綝,綝廢亮也。
或曰孫權毀徹武昌,以增太初宮,諸葛恪有遷都意,更起門殿,事非時宜,故見災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吳孫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業火。
人火之也。
是秋,孫綝始秉政,矯以亮詔殺呂據、滕胤。
明年,又輒殺朱異。
棄法律、逐功臣之罰也。
吳孫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門北樓災。
六年十月,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
是時嬖人張布專擅國勢,多行無禮,而韋昭、盛衝終斥不用,兼遣察戰等爲使,驚擾州郡,致使交趾反亂。
是其咎也。
吳孫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燒萬餘家,死者七百人。
案《春秋》,齊火,劉向以爲桓公好內,聽女口,妻妾數更之罰也。
皓制令詭暴,蕩棄法度,勞臣名士,誅斥甚衆。
後宮萬餘,女謁數行,其中隆寵佩皇后璽者又多矣。
故有大火。
晉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災西閣、楚王所止坊,及臨商觀窗。
十年四月癸丑
給事黃門侍郎,四人,與侍中俱掌門下衆事。
郊廟臨軒,則一人執麾。
《漢百官表》秦曰給事黃門,無員,掌侍從左右,漢因之。
漢東京曰給事黃門侍郎,亦無員,掌侍從左右,關通中外,諸王朝見,則引王就坐。
應劭曰“每日莫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史臣按,劉向與子歆書曰“黃門郎,顯處也”然則前漢世已爲黃門侍郎矣。
董巴《漢書》曰“禁門曰黃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也。
魏、晉以來員四人,秩六百石。
公車令,一人。
掌受章奏。
秦有公車司馬令,屬衛尉,漢因之,掌宮南闕門。
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徵詣公車者,皆掌之。
晉江左以來,直雲公車令。
太醫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爲醫師,秦爲太醫令,至二漢屬少府。
太官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爲膳夫,秦爲太官令,至漢屬少府。
驊騮廄丞,一人。
漢西京爲龍馬長,漢東京爲未央廄令,魏爲驊騮令。
自公車令至此,隸侍中。
散騎常侍,四人。
掌侍左右。
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騎並乘輿車後。
中常侍得入禁中。
皆無員,併爲加官。
漢東京初省散騎,而中常侍因用宦者。
魏文帝黃初初,置散騎,合於中常侍,謂之散騎常侍,始以孟達補之。
久次者爲祭酒散騎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騎常侍,四人。
魏末散騎常侍又有在員外者,晉武帝使二人與散騎常侍通直,故謂之通直散騎常侍。
晉江左置五人。
員外散騎常侍,魏末置,無員。
散騎侍郎,四人。
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
魏、晉散騎常侍、侍郎,與侍中、黃門侍郎共平尚書奏事,江左乃罷。
通直散騎侍郎,四人。
初晉武帝置員外散騎侍郎四人,元帝使二人與散騎侍郎通直,故謂之通直散騎侍郎,後增爲四人。
員外散騎侍郎,晉武帝置,無員。
給事中,無員。
漢西京置。
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
漢東京省,魏世復置。
奉朝請,無員,亦不爲官。
漢東京罷省三公、外戚、宗室、諸侯,多奉朝請。
奉朝請者,奉朝會請召而已。
晉武帝亦以宗室外戚爲奉車、駙馬、騎都尉,而奉朝請焉。
元帝爲晉王,以參軍爲奉車都尉,掾、屬爲駙馬都尉,行參軍、舍人爲騎都尉,皆奉朝請。
後省奉車、騎都尉,唯留駙馬都尉、奉朝請。
永初已來,以奉朝請選雜,其尚主者唯拜駙馬都尉。
三都尉並漢武帝置。
孝建初,奉朝請省。
駙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
中書令,一人。
中書監人,一人。
中書侍郎,四人。
中書通事舍人,四人。
漢武帝遊後廷,始使宦者典尚書事,謂之中書謁者,置令、僕射。
元帝時,令弘恭,僕射石顯,秉勢用事,權傾內外
郊廟臨軒,則一人執麾。
《漢百官表》秦曰給事黃門,無員,掌侍從左右,漢因之。
漢東京曰給事黃門侍郎,亦無員,掌侍從左右,關通中外,諸王朝見,則引王就坐。
應劭曰“每日莫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史臣按,劉向與子歆書曰“黃門郎,顯處也”然則前漢世已爲黃門侍郎矣。
董巴《漢書》曰“禁門曰黃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也。
魏、晉以來員四人,秩六百石。
公車令,一人。
掌受章奏。
秦有公車司馬令,屬衛尉,漢因之,掌宮南闕門。
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徵詣公車者,皆掌之。
晉江左以來,直雲公車令。
太醫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爲醫師,秦爲太醫令,至二漢屬少府。
太官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爲膳夫,秦爲太官令,至漢屬少府。
驊騮廄丞,一人。
漢西京爲龍馬長,漢東京爲未央廄令,魏爲驊騮令。
自公車令至此,隸侍中。
散騎常侍,四人。
掌侍左右。
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騎並乘輿車後。
中常侍得入禁中。
皆無員,併爲加官。
漢東京初省散騎,而中常侍因用宦者。
魏文帝黃初初,置散騎,合於中常侍,謂之散騎常侍,始以孟達補之。
久次者爲祭酒散騎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騎常侍,四人。
魏末散騎常侍又有在員外者,晉武帝使二人與散騎常侍通直,故謂之通直散騎常侍。
晉江左置五人。
員外散騎常侍,魏末置,無員。
散騎侍郎,四人。
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
魏、晉散騎常侍、侍郎,與侍中、黃門侍郎共平尚書奏事,江左乃罷。
通直散騎侍郎,四人。
初晉武帝置員外散騎侍郎四人,元帝使二人與散騎侍郎通直,故謂之通直散騎侍郎,後增爲四人。
員外散騎侍郎,晉武帝置,無員。
給事中,無員。
漢西京置。
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
漢東京省,魏世復置。
奉朝請,無員,亦不爲官。
漢東京罷省三公、外戚、宗室、諸侯,多奉朝請。
奉朝請者,奉朝會請召而已。
晉武帝亦以宗室外戚爲奉車、駙馬、騎都尉,而奉朝請焉。
元帝爲晉王,以參軍爲奉車都尉,掾、屬爲駙馬都尉,行參軍、舍人爲騎都尉,皆奉朝請。
後省奉車、騎都尉,唯留駙馬都尉、奉朝請。
永初已來,以奉朝請選雜,其尚主者唯拜駙馬都尉。
三都尉並漢武帝置。
孝建初,奉朝請省。
駙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
中書令,一人。
中書監人,一人。
中書侍郎,四人。
中書通事舍人,四人。
漢武帝遊後廷,始使宦者典尚書事,謂之中書謁者,置令、僕射。
元帝時,令弘恭,僕射石顯,秉勢用事,權傾內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