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橋畔,似江南新水,蕩來春曉。
添上軟紅塵一路,總被白雲閒笑。
柳發全髡,槐心半死,斷送行人老。
羨他漁舍,短蓑眠夢芳草。
卻憶南渡倉黃,北征慷慨,往跡煙銷了。
今日堠兵無個事,臥看酒旗低掃。
塞雁衝寒,昏鴉接影,落日河聲繞。
蒼茫立馬,古愁飛下多少。
添上軟紅塵一路,總被白雲閒笑。
柳發全髡,槐心半死,斷送行人老。
羨他漁舍,短蓑眠夢芳草。
卻憶南渡倉黃,北征慷慨,往跡煙銷了。
今日堠兵無個事,臥看酒旗低掃。
塞雁衝寒,昏鴉接影,落日河聲繞。
蒼茫立馬,古愁飛下多少。
蒼蒼者天,生餘何爲,令人慨慷。
嘆其年難及,丁時已過,一寒至此,辛味都嘗。
似水才名,如煙好夢,斷盡黃齏苦筍腸。
臨風嘆,只六旬老母,苦節宜償。
男兒墮地堪傷。
怪二十何來鏡裏霜。
況笑人寂寂,鄧曾拜袞,所居赫赫,周已稱郎。
壽豈人爭,才非爾福,天意兼之忌酒狂。
當杯想,想五湖三畝,是我行藏。
嘆其年難及,丁時已過,一寒至此,辛味都嘗。
似水才名,如煙好夢,斷盡黃齏苦筍腸。
臨風嘆,只六旬老母,苦節宜償。
男兒墮地堪傷。
怪二十何來鏡裏霜。
況笑人寂寂,鄧曾拜袞,所居赫赫,周已稱郎。
壽豈人爭,才非爾福,天意兼之忌酒狂。
當杯想,想五湖三畝,是我行藏。
舊中涓範君養民,以崇禎十七年夏,自京師徒步入華山爲黃冠②。
數年,始克結廬於西峯之左,名曰復庵。
華下之賢士大夫多與之遊;環山之人皆信而禮之。
而範君固非方士者流也。
幼而讀書,好《楚辭》、諸子及經史,多所涉獵,爲東宮伴讀。
方李自成之挾東宮二王以出也,範君知其必且西奔,於是棄其家走之關中,將盡厥職焉。
乃東宮不知所之,而範君爲黃冠矣。
太華之山,懸崖之顛,有鬆可蔭,有地可蔬,有泉可汲,不稅於官,不隸於宮觀之籍。
華下之人或助之材,以創是庵而居之。
有屋三楹,東向以迎日出。
餘嘗一宿其庵,開戶而望,大河之東,雷首之山蒼然突兀,伯夷、叔齊之所采薇而餓者,若揖讓乎其間,固範君之所慕而爲之者也。
自是而東,則汾之一曲,綿上之山出沒於雲煙之表,如將見之;介子推之從晉公子,既反國而隱焉,又範君之所有志而不遂者也。
又自是而東,太行、碣石之間,宮闕山陵之所在。
去之茫茫,而極望之不可見矣,相與泫然!
作此記,留之山中。
後之君子登斯山者,無忘範君之志也。
數年,始克結廬於西峯之左,名曰復庵。
華下之賢士大夫多與之遊;環山之人皆信而禮之。
而範君固非方士者流也。
幼而讀書,好《楚辭》、諸子及經史,多所涉獵,爲東宮伴讀。
方李自成之挾東宮二王以出也,範君知其必且西奔,於是棄其家走之關中,將盡厥職焉。
乃東宮不知所之,而範君爲黃冠矣。
太華之山,懸崖之顛,有鬆可蔭,有地可蔬,有泉可汲,不稅於官,不隸於宮觀之籍。
華下之人或助之材,以創是庵而居之。
有屋三楹,東向以迎日出。
餘嘗一宿其庵,開戶而望,大河之東,雷首之山蒼然突兀,伯夷、叔齊之所采薇而餓者,若揖讓乎其間,固範君之所慕而爲之者也。
自是而東,則汾之一曲,綿上之山出沒於雲煙之表,如將見之;介子推之從晉公子,既反國而隱焉,又範君之所有志而不遂者也。
又自是而東,太行、碣石之間,宮闕山陵之所在。
去之茫茫,而極望之不可見矣,相與泫然!
作此記,留之山中。
後之君子登斯山者,無忘範君之志也。
周忠介公順昌,字景文,明萬曆中進士,歷官吏部文選司員外郎,請告歸。
是時太監魏忠賢亂政,故給事中嘉善魏忠節公忤忠賢,被逮過蘇,公往與之飲酒三日,以季女許嫁其孫。
忠賢聞之,恚甚。
御史倪文煥承忠賢指劾公,遂削籍。
而會蘇杭織造太監李實與故應天巡撫周公起元及公有隙,追劾起元,竄公姓名其中,遂遣官旗逮公。
公知之,怡然不爲動。
比宣旨公廨,巡撫都御史毛一鷺,巡按御史徐吉及道府以下皆在列,小民聚觀者數千人,爭爲公呼冤,聲殷如雷。
諸生王節等直前詰責一鷺,謂:“衆怒不可犯也。
明公何不緩宣詔書,據實以聞於朝。
”一鷺實無意聽諸生,姑爲好語謝之。
諸生復力爭,稍侵一鷺,一鷺勃然曰:“諸生誦法孔子,知君臣大義,詔旨在,即君父在也,顧羣聚而譁如此!”皆答曰:“豈惟君父,二祖十宗實式馮焉⑩。
諸生奉明公教,萬一異日立朝,不幸遇此等事,決當以死爭之。
明公奈何教人諂邪?”巡按御史見諸生言切,欲解之,乃語諸生曰:“第無譁!當商所以善後者。
”衆方環聽如堵。
官旗見議久不決,又訝撫按官不以法繩諸生也,輒手狼鐺搪之地有聲,大呼:“囚安在?”且曰:“此魏公命,可緩邪!”衆遂怒曰:“然則僞旨也。
”爭折闌楣,奮擊官旗,官旗抱頭東西竄,或升木登屋,或匿廁中,皆戰慄乞命,曰:“魏公誤我!”有死者。
巡撫幕中諸將率騎卒至,或拔刃脅衆,衆益怒,將奪刃刃一鷺,備兵使者張孝鞭卒以徇,始稍定。
知府寇慎、知縣陳文瑞素得民,複數爲溫言闢之,衆乃解去。
或謂公盍返私室,公不可,遂舍一鷺署中。
是日也,他官旗之浙者,道胥門入城,強市酒肉,瞋目叱市人,市人復羣毆之,走焚其舟,投橐裝於水,官旗皆泅水以免。
一鷺懼,召騎卒介而自衛,夜要御史上疏告變,檄有司捕民顏佩韋等十餘人系之。
越八日,公竟就逮。
既至京師,下詔獄,坐臧拷掠⑭,庾死獄中。
而忠賢復矯旨殺佩韋等五人,杖戍馬信等七人,又黜諸生王節等五人。
崇禎元年,忠賢敗,公之長子茂蘭刺血上書白公冤,詔贈太常寺正卿,諡忠介,予特祠。
一鷺亦以忠賢黨被罪家居,白晝見公乘輿,佩韋等騎而從,直入坐中堂,一鷺大怖,遂病死。
汪琬曰:“亡兄措九嘗私次忠介公事,予以示公之孫旦齡,以爲信,乃稍節其冗者,參以殷氏所作年譜⑮,授其家俾弄之。
”
是時太監魏忠賢亂政,故給事中嘉善魏忠節公忤忠賢,被逮過蘇,公往與之飲酒三日,以季女許嫁其孫。
忠賢聞之,恚甚。
御史倪文煥承忠賢指劾公,遂削籍。
而會蘇杭織造太監李實與故應天巡撫周公起元及公有隙,追劾起元,竄公姓名其中,遂遣官旗逮公。
公知之,怡然不爲動。
比宣旨公廨,巡撫都御史毛一鷺,巡按御史徐吉及道府以下皆在列,小民聚觀者數千人,爭爲公呼冤,聲殷如雷。
諸生王節等直前詰責一鷺,謂:“衆怒不可犯也。
明公何不緩宣詔書,據實以聞於朝。
”一鷺實無意聽諸生,姑爲好語謝之。
諸生復力爭,稍侵一鷺,一鷺勃然曰:“諸生誦法孔子,知君臣大義,詔旨在,即君父在也,顧羣聚而譁如此!”皆答曰:“豈惟君父,二祖十宗實式馮焉⑩。
諸生奉明公教,萬一異日立朝,不幸遇此等事,決當以死爭之。
明公奈何教人諂邪?”巡按御史見諸生言切,欲解之,乃語諸生曰:“第無譁!當商所以善後者。
”衆方環聽如堵。
官旗見議久不決,又訝撫按官不以法繩諸生也,輒手狼鐺搪之地有聲,大呼:“囚安在?”且曰:“此魏公命,可緩邪!”衆遂怒曰:“然則僞旨也。
”爭折闌楣,奮擊官旗,官旗抱頭東西竄,或升木登屋,或匿廁中,皆戰慄乞命,曰:“魏公誤我!”有死者。
巡撫幕中諸將率騎卒至,或拔刃脅衆,衆益怒,將奪刃刃一鷺,備兵使者張孝鞭卒以徇,始稍定。
知府寇慎、知縣陳文瑞素得民,複數爲溫言闢之,衆乃解去。
或謂公盍返私室,公不可,遂舍一鷺署中。
是日也,他官旗之浙者,道胥門入城,強市酒肉,瞋目叱市人,市人復羣毆之,走焚其舟,投橐裝於水,官旗皆泅水以免。
一鷺懼,召騎卒介而自衛,夜要御史上疏告變,檄有司捕民顏佩韋等十餘人系之。
越八日,公竟就逮。
既至京師,下詔獄,坐臧拷掠⑭,庾死獄中。
而忠賢復矯旨殺佩韋等五人,杖戍馬信等七人,又黜諸生王節等五人。
崇禎元年,忠賢敗,公之長子茂蘭刺血上書白公冤,詔贈太常寺正卿,諡忠介,予特祠。
一鷺亦以忠賢黨被罪家居,白晝見公乘輿,佩韋等騎而從,直入坐中堂,一鷺大怖,遂病死。
汪琬曰:“亡兄措九嘗私次忠介公事,予以示公之孫旦齡,以爲信,乃稍節其冗者,參以殷氏所作年譜⑮,授其家俾弄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