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
”是知史文有闕,其來尚矣。
自非博雅君子,何以補其遺逸者哉?蓋珍裘以衆腋成溫,廣廈以羣材合構。
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懷鉛握槧之客,何嘗不徵求異說,採摭羣言,然後能成一家,傳諸不朽。
觀夫丘明受《經》立《傳》,廣包諸國,蓋當時有《周志》、《晉乘》、《楚杌》等篇,遂乃聚而編之,混成一錄。
向使專憑魯策,獨詢孔氏,何以能殫見洽聞,若斯之博也?馬遷《史記》,採《世本》、《國語》、《戰國策》、《楚漢春秋》。
至班固《漢書》,則全同太史。
自太初已後,又雜引劉氏《新序》、《說苑》、《七略》之辭。
此並當代雅言,事無邪僻,故能取信一時,擅名千載。
但中世作者,其流日煩,雖國有策書,殺青不暇,而百家諸子,私存撰錄,寸有所長,實廣聞見。
其失之者,則有苟出異端,虛益新事,至如禹生啓石,伊產空桑,海客乘槎以登漢,姮娥竊藥以奔月。
如斯踳駁,不可殫論,固難以污南、董之片簡,霑班、華之寸札。
而嵇康《高士傳》,好聚七國寓言,玄晏《帝王紀》,多采《六經》圖讖,引書之誤,其萌於此矣。
至范曄增損東漢一代,自謂無愧良直,而王喬鳧履,出於《風俗通》,左慈羊鳴,傳於《抱朴子》。
朱紫不別,穢莫大焉。
沈氏著書,好誣先代,於晉則故造奇說,在宋則多出謗言,前史所載,已譏其謬矣。
而魏收黨附北朝,尤苦南國,承其詭妄,重以加諸。
遂雲馬叡出於牛金,劉駿上淫路氏。
可謂助桀爲虐,幸人之災。
尋其生絕胤嗣,死遭剖斬,蓋亦陰過之所致也。
晉世雜書,諒非一族,若《語林》、《世說》、《幽明錄》、《搜神記》之徒,其所載或恢諧小辯,或神鬼怪物。
其事非聖,揚雄所不觀;其言亂神,宣尼所不語。
皇朝新撰《晉史》,多采以爲書。
夫以幹、鄧之所糞除,王、虞之所糠秕,持爲逸史,用補前傳,此何異魏朝之撰《皇覽》,樑世之修《遍略》,務多爲美,聚博爲功,雖取說於小人,終見嗤於君子矣。
夫郡國之記,譜諜之書,務欲矜其州里,誇其氏族。
讀之者安可不練其得失,明其真僞者乎?至如“江東五俊”,始自《會稽典錄》,“潁川八龍”,出於《荀氏家傳》,而修晉、漢史者,皆徵彼虛譽,定爲實錄。
苟不加以研核,何以詳其是非?又訛言難信,傳聞多失,至如曾參殺人,不疑盜嫂,翟義不死,諸葛猶存,此皆得之於行路,傳之於衆口,倘無明白,其誰曰不然。
故蜀相薨於渭濱,《晉書》稱嘔血而死;魏君崩於馬圈,《齊史》雲中矢而亡;沈炯罵書,河北以爲王偉;魏收草檄,關西謂之邢邵。
夫同說一事,而
自古帝王編述文籍,《外篇》言之備矣。
古往今來,質文遞變,諸史之作,不恆厥體。
榷而爲論,其流有六:一曰《尚書》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傳》家,四曰《國語》家,五曰《史記》家,六曰《漢書》家。
今略陳其義,列之於《尚書》家者,其先出於太古。
《易》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故知《書》之所起遠矣。
至孔子觀書於周室,得虞、夏、商、週四代之典,乃刪其善者,定爲《尚書》百篇。
孔安國曰:“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
”《尚書璇璣鈐》曰:“尚者,上也。
上天垂文象,布節度,如天行也。
”王肅曰:“上所言,下爲史所書,故曰《尚書》也。

推此三說,其義不同。
蓋《書》之所主,本於號令,所以宣王道之正義,發話言於臣下,故其所載,皆典、謨、訓、誥、誓、命之文。
至如《堯》、《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貢》一篇,唯言地理,《洪範》總述災祥,《顧命》都陳喪禮,茲亦爲例不純者也。
又有《周書》者,與《尚書》相類,即孔氏刊約百篇之外,凡爲七十一章。
上自文、武,下終靈、景。
甚有明允篤誠,典雅高義;時亦有淺末恆說,滓穢相參,殆似後之好事者所增益也。
至若《職方》之言,與《周官》無異;《時訓》之說,比《月令》多同。
期百王之正書,《五經》之別錄者也。
自宗周既殞,《書》體遂廢,迄乎漢、魏,無能繼者。
至晉廣陵相魯國孔衍,以爲國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於人理常事,不足備列。
乃刪漢、魏諸史,取其美詞典言,足爲龜鏡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
由是有《漢尚書》、《後漢尚書》、《漢魏尚書》,凡爲二十六卷。
至隋祕書監太原王劭,又錄開皇、仁壽時事,編而次之,以類相從,各爲其目,勒成《隋書》八十卷。
尋其義例,皆準《尚書》。
原夫《尚書》之所記也,若君臣相對,詞旨可稱,則一時之言,累篇鹹載。
如言無足紀,語無可述,若此故事,雖有脫略,而觀者不以爲非。
爰逮中葉,文籍大備,必剪截今文,摸擬古法,事非改轍,理涉守株。
故舒元所撰《漢》、《魏》等書,不行於代也。
若乃帝王無紀,公卿缺傳,則年月失序,爵裏難詳,斯並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
如君懋《隋書》,雖欲祖述商、周,憲章虞、夏,觀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語》、臨川《世說》,謂畫虎不成,反類犬也。
故其書受嗤當代,良有以焉。
《春秋》家者,其先出於三代。
案《汲冢瑣語》太丁時事,且爲《夏殷春秋》。
孔子曰:“疏記通知遠,《書》教也。
”“屬辭比事,《春秋》之教也。
”知《春秋》始作
孔安國有云:《序》者,所以敘作者之意也。
竊以《書》列典謨,《詩》含比興,若不先敘其意,難以曲得其情。
故每篇有序,敷暢厥義。
降逮《史》、《漢》,以記事爲宗,至於表志雜傳,亦時復立序。
文兼史體,狀若子書,然可與誥誓相參,風雅齊列矣。
迨華嶠《後漢》,多同班氏。
如《劉平》、《江革》等傳,其《序》先言孝道,次述毛義養親。
此則《前漢·王貢傳》體,其篇以四皓爲始也。
嶠言辭簡質,敘致溫雅,味其宗旨,亦孟堅之亞歟?
爰洎范曄,始革其流,遺棄史才,矜衒文彩。
後來所作,他皆若斯。
如是遷、固之道忽諸,微婉之風替矣。
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範氏莫不列序。
夫前史所有,而我書獨無,世之作者,以爲恥愧。
故上自《晉》、《宋》,下及《陳》、《隋》,每書必序,課成其數。
蓋爲史之道,以古傳今,古既有之,今何爲者?濫觴筆跡,容或可觀;累屋重架,無乃太甚。
譬夫方朔始爲《客難》,續以《賓戲》、《解嘲》;枚乘首唱《七發》,加以《七章》、《七辯》。
音辭雖異,旨趣皆同。
此乃讀者所厭聞,老生之恆說也。
夫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
國無法,則上下靡定;史無例,則是非莫準。
昔夫子修經,始發凡例;左氏立傳,顯其區域。
科條一辨,彪炳可觀。
降及戰國,迄乎有晉,年逾五百,史不乏才,雖其體屢變,而斯文終絕。
唯令升先覺,遠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晉紀》。
鄧、孫已下,遂躡其蹤。
史便中興,於斯爲盛。
若沈《宋》之志序,蕭《齊》之序錄,雖皆以序爲名,其實例也。
必定其臧否,徵其善惡,幹寶、范曄,理切而多功,鄧粲、道鸞,詞煩而寡要,子顯雖文傷蹇躓,而義甚優長。
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師古,匪說攸聞,苟模楷曩賢,理非可諱。
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貪天之功以爲己力,異夫範依叔駿,班習子長。
攘袂公行,不陷穿窬之罪也?
蓋凡例既立,當與紀傳相符。
案皇朝《晉書》例雲:“凡天子廟號,唯書於卷末。
”依檢孝武崩後,竟不言廟曰烈宗。
又案百藥《齊書》例雲:“人有本行字者,今並書其名。
”依檢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舊,謂之仲密、明月。
此並非言之難,行之難也。
又《晉》、《齊》史例皆雲:“坤道卑柔,中宮不可爲紀,今編同列傳,以戒牝雞之晨。
”竊惟錄皇后者,既爲傳體,自不可加以紀名。
二史之以後爲傳,雖雲允愜,而解釋非理,成其偶中。
所謂畫蛇而加以足,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於題目失據,褒貶多違,斯並散在諸篇,此可得而略矣。
昔《詩》、《書》既成,而毛、孔立《傳》。
《傳》之時義,以訓詁爲主,亦猶《春秋》之傳,配經而行也。
降及中古,始名傳曰注。
蓋傳者轉也,轉授於無窮;注者流也,流通而靡絕。
惟此二名,其歸一揆。
如韓、戴、服、鄭,鑽仰《六經》,裴、李、應、晉,訓解《三史》,開導後學,發明先義,古今傳授,是曰儒宗。
既而史傳小書,人物雜記,若摯虞之《三輔決錄》,陳壽之《季漢輔臣》,周處之《陽羨風土》,常璩之《華陽士女》,文言美辭列於章句,委曲敘事存於細書。
此之註釋,異夫儒士者矣。
次有好事之子,思廣異聞,而才短力微,不能自達,庶憑驥尾,千里絕羣,遂乃掇衆史之異辭,補前書之所闕。
若裴松之《三國志》,陸澄、劉昭兩《漢書》,劉彤《晉紀》,劉孝標《世說》之類是也。
亦有躬爲史臣,手自刊補,雖志存該博,而才闕倫敘,除煩則意有所吝,畢載則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楉,列爲子注。
若蕭大圜《淮海亂離志》,羊衒之《洛陽伽藍記》,宋孝王《關東風俗傳》,王劭《齊志》之類是也。
榷其得失,求其利害,少期集註《國志》,以廣承祚所遺,而喜聚異同,不加刊定,恣其擊難,坐長煩蕪。
觀其書成表獻,自此蜜蜂兼採,但甘苦不分,難以味同萍實者矣。
陸澄所注班史,多引司馬遷之書,若此缺一言,彼增半句,皆採摘成注,標爲異說,有昏耳目,難爲披覽。
竊惟范曄之刪《後漢》也,簡而且周,疏而不漏,蓋雲備矣。
而劉昭採其所捐損,以爲補註,言盡非要,事皆不急。
譬夫人有吐果之核,棄藥之滓,而愚者乃重加捃拾,潔以登薦,持此爲工,多見其無識也。
孝標善於攻繆,博而且精,固以察及泉魚,辨窮河豕。
嗟乎!以峻之才識,足堪遠大,而不能探賾彪、嶠,網羅班、馬,方復留情於委巷小說,銳思於流俗短書。
可謂勞而無功,費而無當者矣。
自茲已降,其失逾甚。
若蕭、羊之瑣雜,王、宋之鄙碎,言殊揀金,事比雞肋,異體同病,焉可勝言。
大抵撰史加註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記錄無限,規檢不存,難以存一家之格言,千載之楷則。
凡諸作者,可不詳之?
至若鄭玄、王肅述《五經》而各異,何休、馬融論《三傳》而競爽。
欲加商榷,其流實繁。
斯則義涉儒家,言非史氏,今並不書於此焉。
長安二年,餘以著作佐郎兼修國史,尋遷左史,於門下撰起居注。
會轉中書舍人,暫停史任,俄兼領其職。
今上即位,除著作郎、太子中允、率更令,其兼修史皆如故。
又屬大駕還京,以留後在東都。
無幾,驛徵入京,專知史事,仍遷祕書少監。
自惟歷事二主,從宦兩京,遍居司籍之曹,久處載言之職。
昔馬融三入東觀,漢代稱榮;張華再典史官,晉朝稱美。
嗟予小子,兼而有之。
是用職思其憂,不遑啓處。
嘗以載削餘暇,商榷史篇,下筆不休,遂盈筐篋。
於是區分類聚,編而次之。
昔漢世諸儒,集論經傳,定之於白虎閣,因名曰《白虎通》。
予既在史館而成此書,故便以《史通》爲目。
且漢求司馬遷後,封爲史通子,是知史之稱通,其來自久。
博採衆議,爰定茲名。
凡爲廿卷,列之如左,合若干言。
於時歲次庚戌,景龍四年仲春之月也。
自有王者,便置諸侯,列以五等,疏爲萬國。
當週之東遷,王室大壞,於是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迄乎秦世,分爲七雄。
司馬遷之記諸國也,其編次之體,與本紀不殊。
蓋欲抑彼諸侯,異乎天子,故假以他稱,名爲世家。
案:世家之爲義也,豈不以開國承家,世代相續?至如陳勝起自羣盜,稱王六月而死,子孫不嗣,社稷靡聞,無世可傳,無家可宅,而以世家爲稱,豈當然乎?夫史之篇目,皆遷所創,豈以自我作故,而名實無準。
且諸侯、大夫,家國本別。
三晉之與田氏,自未爲君而前,齒列陪臣,屈身藩後,而前後一統,俱歸世家。
使君臣相雜,升降失序,何以責季孫之八佾舞庭,管氏之三歸反坫?又列號東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視六國,而沒其本號,唯以田完制名,求之人情,孰謂其可?
當漢氏之有天下也,其諸侯與古不同。
夫古者諸侯,皆即位建元,專制一國,綿綿瓜瓞,卜世長久。
至於漢代則不然。
其宗子稱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郡;異姓封侯者,必從宦天朝,不臨方域。
或傳國唯止一身,或襲爵方經數世,雖名班胙土,而禮異人君,必編世家,實同列傳。
而馬遷強加別錄,以類相從,雖得畫一之宜,詎識隨時之義?
蓋班《漢》知其若是,釐革前非。
至如蕭、曹茅土之封,荊、楚葭莩之屬,並一概稱傳,無復世家,事勢當然,非矯枉也。
自茲已降,年將四百。
及魏有中夏,而揚、益不賓,終亦受屈中朝,見稱僞主。
爲史者必題之以紀,則上通帝王;榜之以傳,則下同臣妾。
樑主敕撰《通史》,定爲吳、蜀世家。
持彼僣君,比諸列國,去太去甚,其得折衝之規乎!次有子顯《齊書》,北編《魏虜》;牛弘《周史》,南記蕭詧。
考其傳體,宜曰世家。
但近古著書,通無此稱。
用使馬遷之目,湮沒不行;班固之名,相傳靡易者矣。
蓋譜之建名,起於周代,表之所作,因譜象形。
故桓君山有云:“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邪上,並效周譜。
”此其證歟?
夫以表爲文,用述時事,施彼譜牒,容或可取,載諸史傳,未見其宜。
何者?
《易》以六爻窮變化,《經》以一字成褒貶,《傳》包五始,《詩》含六義。
故知文尚簡要,語惡煩蕪,何必款曲重沓,方稱周備。
觀馬遷《史記》則不然矣。
夫天子有本紀,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傳,至於祖孫昭穆,年月職官,各在其篇,具有其說,用相考覈,居然可知。
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煩費,豈非謬乎?且表次在篇第,編諸卷軸,得之不爲益,失之不爲損。
用使讀者莫不先看本紀,越至世家,表在其間,緘而不視,語其無用,可勝道哉!
既而班、《東》二史,各相祖述,迷而不悟,無異逐狂。
必曲爲銓擇,強加引進,則列國年表或可存焉。
何者?當春秋、戰國之時,天下無主,羣雄錯峙,各自年表。
若申之於表以統其時,則諸國分年,一時盡見。
如兩漢御歷,四海成家,公卿既爲臣子,王侯才比郡縣,何用表其年數,以別於天子者哉!
又有甚於斯者。
異哉,班氏之《人表》也!區別九品,網羅千載,論世則異時,語姓則他族。
自可方以類聚,物以羣分,使善惡相從,先後爲次,何藉而爲表乎?且其書上自庖犠,下窮嬴氏,不言漢事,而編入《漢書》,鳩居鵲巢,蔦施鬆上,附生疣贅,不知翦截,何斷而爲限乎?
至法盛書載中興,改表爲注,名目雖巧,蕪累亦多。
當晉氏播遷,南據揚、越,魏宗勃起,北雄燕、代,其間諸僞,十有六家,不附正朔,自相君長。
崔鴻著表,頗有甄明,比於《史》、《漢》羣篇,其要爲切者矣。
若諸子小說,編年雜記,如韋昭《洞紀》、陶弘景《帝代年曆》,皆因表而作,用成其書。
既非國史之流,故存而不述。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
”又曰:“名不正則言不順,”“必也正名乎!”
是知名之折中,君子所急。
況複列之篇籍,傳之不朽者邪!昔夫子修《春秋》,吳、楚稱王,而仍舊曰子。
此則褒貶之大體,爲前修之楷式也。
馬遷撰《史記》,項羽僣盜而紀之曰王,此則真僞莫分,爲後來所惑者也。
自茲已降,論謬相因,名諱所施,輕重莫等。
至如更始中興漢室,光武所臣,雖事業不成,而歷數終在。
班、範二史皆以劉玄爲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國爭盟,晉、楚並稱侯伯;七雄力戰,齊、秦俱曰帝王。
其間雖勝負有殊,大小不類,未聞勢窮者即爲匹庶,爲屈者乃成寇賊也。
至於近古則不然,當漢氏雲亡,天下鼎峙,論王道則曹逆而劉順,語國祚則魏促而吳長。
但以地處函夏,人傳正朔,度長絜短,魏實居多。
二方之於上國,亦猶秦繆、楚莊與文、襄而並霸。
逮作者之書事也,乃沒吳、蜀號諡,呼權、備姓名,方於魏邦,懸隔頓爾,懲惡勸善,其義安歸。
續以金行版蕩,戎、羯稱制,各有國家,實同王者。
晉世臣子黨附君親,嫉彼亂華,比諸羣盜。
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
自非坦懷愛憎,無以定其得失。
至蕭方等始存諸國各諡,僣帝者皆稱之以王。
此則趙猶人君,加以主號;杞用夷禮,貶同子爵。
變通其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觀,見於蕭氏者矣。
古者天子廟號,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於兩漢,名實相允,今古共傳。
降及曹氏,祖名多濫,必無愧德,其唯武王。
故陳壽《國志》,獨呼武曰祖,至於文、明,但稱帝而已。
自晉已還,竊號者非一。
如成、穆兩帝,劉、蕭二明,樑簡文兄弟,齊武成昆季,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國之庸主,不諡靈繆,爲幸已多,猶曰祖宗,孰雲其可?而史臣載削,曾無辨明,每有所書,必存廟號,何以申勸沮之義,杜渝濫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跡參王者,如周之亶父、季歷,晉之仲達、師、昭,追尊建名,此諸天子,可也。
必若當塗所出,宦官攜養,帝號徒加,人望不愜。
故《國志》所錄,無異匹夫,應書其人,直雲皇之祖考也而已。
至如元氏,起於邊朔,其君乃一部之酋之長耳。
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六君。
自開闢以來,未之有也。
而《魏書?序紀》,襲其虛號,生則謂之帝,死則謂之崩,何異沐猴而冠,腐鼠稱璞者矣!
夫歷觀自古,稱謂不同,緣情而作,本無定準。
至若諸侯無諡者,戰國已上謂之今王;天子見黜者,漢、魏已後謂之少帝。
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弒有郟敖之主,趙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鯨布,豪傑則平林、新市,寇賊則黃巾、赤眉,園、
昔汲冢竹書是曰《紀年》,《呂氏春秋》肇立紀號。
蓋紀者,綱紀庶品,網羅萬物。
考篇目之大者,其莫過於此乎?及司馬遷之著《史記》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紀名篇。
後世因之,守而勿失。
譬夫行夏時之正朔,服孔門之教義者,雖地遷陵谷,時變質文,而此道常行,終莫之能易也。
然遷之以天子爲本紀,諸侯爲世家,斯誠讜矣。
但區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遂令後之學者罕詳其義。
案:姬自後稷至於西伯,嬴自伯翳至於莊襄,爵乃諸侯,而名隸本紀。
若以西伯、在襄以上,別作周、秦世家,持殷紂以對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傳授,昭然有別,豈不善乎?必以西北以前,其事簡約,別加一目,不足成篇。
則伯翳之至莊襄,其書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輒與本紀同編,此尤可怪也。
項羽僣盜而死,未得成君,求之於古,則齊無知、衛州籲之類也。
安得諱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吳、楚僣擬,書如列國。
假使羽竊帝名,正可抑同羣盜,況其名曰西楚,號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當時諸侯。
諸侯而稱本紀,求名責實,再三乖謬。
蓋紀之爲體,猶《春秋》之經,系日月以成歲時,書君上以顯國統。
曹武雖曰人臣,實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國不建元。
陳《志》權假漢年,編作《魏紀》,猶兩《漢書》首列秦、莽之正朔也。
後來作者,宜準於斯。
而陸機《晉書》,列紀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編年。
年既不編,何紀之有?夫位終北面,一概人臣,倘追加大號,止入傳限,是以弘嗣《吳史》,不紀孫和,緬求故實,非無往例。
逮伯起之次《魏書》,乃編景穆於本紀,以戾園虛諡,間廁武、昭,欲使百世之中,若爲魚貫。
又紀者,既以編年爲主,唯敘天子一人。
有大事可書者,則見之於年月,其書事委曲,付之列傳。
此其義也。
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齊》二史,於諸帝篇,或雜載臣下,或兼言他事,鉅細畢書,洪纖備錄。
全爲傳體,有異紀文,迷而不悟,無乃太甚。
世之讀者,幸爲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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