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 · 卷下 · 門人黃直錄 · 十四
問“有所忿鉣”一條。
先生曰:“忿鉣幾件,人心怎能無得,只是不可‘有’耳。
凡人忿鉣,着了一分意思,便怒得過當,非廓然大公之體了。
故有所忿鉣,便不得其正也。
如今於凡忿鉣等件,只是個物來順應,不要着一分意思,便心體廓然大公,得其本體之正了。
且如出外見人相鬥,其不是的,我心亦怒。
然雖怒,卻此心廓然,不曾動些子氣。
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纔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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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大學》中“有所忿鉣”這一說法向先生請教。
先生說:“憤怒、恐懼、好樂、憂患等情緒,人心中怎會沒有呢?只是不應當有罷了。
一個人在憤怒時,如果多一分意思,就是憤怒得過了,就不是廓然大公的本體了。
因此,有所憤怒,心就不能中正。
如今,對於憤怒等情緒,只要順其自然,不過分在意,心的本體自然就廓然大公,從而實現本體的中正平和了。
例如,在外面看見人打鬥,對於那個無理的,我心中也會很憤怒。
但雖然憤怒,但我心坦然,不曾生過多的氣。
現在對人有憤怒情緒,也應該如此,這才爲中正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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