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近日始学读书,尽心观欧阳修,苏洵、曾巩、陈亮、陆游诸公文集。
每读一篇,心悸口呿,自以为未尝识字。
然性不耐静,读未终帙,已呼累马,促诸年少出游,或逢佳山水,耽玩竟日。
归当自责,顽钝如此,当何所成?乃以一婢自监。
读书稍倦,令得呵责,或提其耳、或敲其头、或擦其鼻,须快醒乃止。
”婢不如命者,罚治之。
习久,渐惯苦读,古人微意,或有一二悟解处,则叫号跳跃,如渴鹿之奔泉也!曹公曰:“老而好学,惟吾与袁伯业。
”当知读书亦是难事。
横塘渡,临水步。
郎西来,妾东去。
妾非倡家人,红楼大姓妇。
吹花误唾郎,感郎千金顾。
妾家住虹桥,朱门十字路。
认取辛夷花,莫过杨梅树。
石公曰:“天下之狡于趋避者,兔也,而猎者得之。
乌贼鱼吐墨以自蔽,乃为杀身之梯,巧何用哉?夫藏身之计,雀不如燕;谋生之术。
鹳不如鸠,古记之矣。
作《拙效传》。

家有四钝仆:一名冬,一名东,一名戚,一名奎。
冬即余仆也。
掀鼻削面,蓝眼虬须,色若绣铁。
尝从余武昌,偶令过邻生处,归失道,往返数十回,见他仆过者,亦不问。
时年已四十余。
余偶出,见其凄凉四顾,如欲哭者,呼之,大喜过望。
性嗜酒,一日家方煮醪,冬乞得一盏,适有他役,即忘之案上,为一婢子窃饮尽。
煮酒者怜之,与酒如前。
冬伛偻突间,为薪焰所着,一烘而过,须眉几火。
家人大笑,仍与他酒一瓶。
冬甚喜,挈瓶沸汤中,俟暖即饮,偶为汤所溅,失手堕瓶,竟不得一口,瞠目而出。
尝令开门,门枢稍紧,极力一推,身随门辟,头颅触地,足过顶上,举家大笑。
今年随至燕邸,与诸门隶嬉游半载,问其姓名,一无所知。
东貌亦古,然稍有诙气。
少役于伯修。
伯修聘继室时,令至城市饼。
家去城百里,吉期已迫,约以三日归。
日晡不至,家严同伯修门外望。
至夕,见一荷担从柳堤来者,东也。
家严大喜,急引至舍,释担视之,仅得蜜一瓮。
问饼何在,东曰:“昨至城,偶见蜜价贱,遂市之;饼价贵,未可市也。
”时约以明纳礼,竟不得行。
戚、奎皆三弟仆。
戚尝刈薪,跪而缚之,力过绳断,拳及其胸,闷绝仆地,半日始苏。
奎貌若野獐,年三十,尚未冠,发后攒作一纽,如大绳状。
弟与钱市帽,奎忘其纽,及归,束发如帽,眼鼻俱入帽中,骇叹竟日。
一日至比舍,犬逐之,即张空拳相角,如与人交艺者,竟啮其指。
其痴绝皆此类。
然余家狡狯之仆,往往得过,独四拙颇能守法。
其狡狯者,相继逐去,资身无策,多不过一二年,不免冻馁。
而四拙以无过,坐而衣食,主者谅其无他,计口而受之粟,唯恐其失所也。
噫,亦足以见拙者之效矣。
斗蛛之法,古未闻有,余友龚散木创为此戏。
散木少与余同馆,每春和时,觅小蛛脚稍长者,人各数枚,养之窗间,较胜负为乐。
蛛多在壁阴及案板下,网止数经无纬。
捕之勿急,急则怯,一怯即终身不能斗。
宜雌不宜雄,雄遇敌则走,足短而腹薄,辨之极易。
养之之法,先取别蛛子未出者,粘窗间纸上,雌蛛见之,认为己子,爱护甚至。
见他蛛来,以为夺己子,极力御之。
惟腹中有子及已出子者不宜用。
登场之时,初以足相搏;数交之后,猛气愈厉,怒爪狞狞,不复见身。
胜者以丝缚敌,至死方止。
亦有怯弱中道败走者,有势均力敌数交即罢者。
散木皆能先机决其胜败,捕捉之时,即云某善斗,某不善斗,某与某相当,后皆如其言,其色黧者为上,灰者为次,杂色为下。
名目亦多,曰玄虎、鹰爪、玳瑁肚、黑张经、夜叉头、喜娘、小铁嘴,各因其形似以为字。
饲之以蝇及大蚁,凡饥、饱、喜、嗔,皆洞悉其情状,其事琐屑,不能悉载。
散木甚聪慧,能诗,人间技巧事,一见而知之,然学业亦因之废。
南山有禽,其字曰希有,壮山有鸟,其名曰凤凰。
两鸟排云扶雾入虚空,虚空莽莽四顾绝稻梁。
下界岂无七寸之粳米,争奈网罗缬缬常高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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