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圣
〔汉〕 ? - ? 年
戴圣,生卒年不详,字次君,西汉梁国睢阳(今河南商丘睢阳区)人。
西汉官员、学者、汉代今文经学的开创者,世称小戴,与叔父戴德同学《礼》于后苍,宣帝时以博士参与石渠阁论议,任九江太守,今本《礼记》(儒家经典著作之一),即《小戴礼记》传为圣编。
《汉书》成书于汉建初七年(公元80年)。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践之节,而不可损益也。
故曰:无易之道也。
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
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者有已,复生有节哉?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
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
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然则何以至期也?曰:至亲以期断。
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
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
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
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
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
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
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
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时也。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
有天下者,祭百神。
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
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
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
七代之所以更立者:禘、郊、宗、祖;其余不变也。
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
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
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
去祧为坛,去坛为墠。
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
去墠曰鬼。
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墠。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
去祖为坛,去坛为墠。
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
去墠为鬼。
大夫立三庙二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
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
去坛为鬼。
适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
皇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
去坛为鬼。
官师一庙,曰考庙。
王考无庙而祭之,去王考曰鬼。
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
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
王自为立社,曰王社。
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
诸侯自立社,曰侯社。
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
王自为立七祀。
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
诸侯自为立五祀。
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
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
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王下祭殇五:适子、适孙、适曾孙、适玄孙、适来孙。
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适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
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
共工氏之霸九州岛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岛,故祀以为社。
帝喾能序星辰以着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众事而野死。
鲧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
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
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
汤以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
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
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繁》为节。
《驺虞》者,乐官备也,《狸首》者,乐会时也;《采苹》者,乐循法也;《采繁》者,乐不失职也。
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卿大夫以循法为节;士以不失职为节。
故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
功成则国安。
故曰:射者,所以观盛德也。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
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也。
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故圣王务焉。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
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
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
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
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
故曰:射者,射为诸侯也。
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
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
故《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言君臣相与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则安则誉也。
是以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
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而兵不用,诸侯自为正之具也。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
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
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公罔之裘扬觯而语曰:「幼壮孝弟,耆耋好礼,不从流俗,修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也。」盖去者半,处者半。
序点又扬觯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旄期称道不乱者,不,在此位也。」盖仅有存者。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曰舍也。
绎者,各绎己之志也。
故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
故曰: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人子者,以为子鹄;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
故射者各射己之鹄。
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
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
泽者,所以择士也。
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
射中者得与于祭;不中者不得与于祭。
不得与于祭者有让,削以地;得与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
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
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
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
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
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
仁义礼知,人道具矣。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日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
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
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
天无二日,土无二主,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地。
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杖者何也?爵也。
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
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
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
秃者不ヮ,伛者不袒,跛者不踊,老病不止酒肉。
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懈。
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
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书》曰:“高宗谅ウ,三年不言”,善之也。
王者莫不行此礼。
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
武丁者,殷之贤王也。
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
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
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ウ,三年不言”,此之谓也。
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
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君之适长殇,车三乘;公之庶长殇,车一乘;大夫之适长殇,车一乘。
公之丧,诸达官之长,杖。
君于大夫,将葬,吊于宫;及出,命引之,三步则止。
如是者三,君退;朝亦如之,哀次亦如之。
五十无车者,不越疆而吊人。
季武子寝疾,蟜固不说齐衰而入见,曰:「斯道也,将亡矣;士唯公门说齐衰。」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微。」及其丧也,曾点倚其门而歌。
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
吊于人,是日不乐。
妇人不越疆而吊人。
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
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
丧,公吊之,必有拜者,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
吊曰:「寡君承事。」主人曰:「临。」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
大夫之丧,庶子不受吊。
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适室,子为主,袒免哭踊,夫入门右,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父在,哭于妻之室;非为父后者。
哭诸异室。
有殡,闻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无侧室,哭于门内之右;同国,则往哭之。
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
或曰:「齐衰不以吊。」曾子曰:「我吊也与哉?」有若之丧,悼公吊焉,子游摈,由左。
齐谷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
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
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
孺子其图之。」以告舅犯,舅犯曰:「孺子其辞焉;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
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能说之?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以为君忧。
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义。」稽颡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
子显以致命于穆公。
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也。」
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
丧礼,哀戚之至也。
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
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北面,求诸幽之义也。
拜稽颡,哀戚之至隐也;稽颡,隐之甚也。
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
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
爱之,斯录之矣;敬之,斯尽其道焉耳。
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
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唯祭祀之礼,主人自尽焉尔;岂知神之所飨,亦以主人有齐敬之心也。
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
袒、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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