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聞上古其風樸略,雖因心之孝已萌,而資敬之禮猶簡,及乎仁義既有,親譽益著。
聖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
於是以順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揚名之義彰矣。
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是知孝者,德之本歟?
《經》曰:「昔者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朕嘗三復斯言,景行先哲,雖無德教加於百姓,庶幾廣愛刑於四海。
嗟乎,夫子沒而微言絕,異端起而大義乖。
況泯絕於秦,得之者皆煨燼之末;濫觴於漢,傳之者皆糟粕之余。
故魯史《春秋》,學開五傳;《國風》、《雅》、《頌》,分為四詩。
去聖逾遠,源流益別。
近觀《孝經》舊注,蝽駁尤甚。
至於跡相祖述,殆且百家。
業擅專門,猶將十室。
希升堂者,必自開戶牖。
攀逸駕者,必騁殊軌轍。
是以道隱小成,言隱浮偽。
且傳以通經為義,義以必當為主。
至當歸一,精義無二,安得不翦其繁蕪,而撮其樞要也。
韋昭、王肅,先儒之領袖。
虞翻、劉邵,抑又次焉。
劉炫明安國之本,陸澄譏康成之注。
在理或當,何必求人?今故特舉六家之異同,會五經之旨趣;約文敷暢,義則昭然;分注錯經,理亦條貫。
寫之琬琰,庶有補於將來。
且夫子談經,志取垂訓。
雖五孝之用則別,而百行之源不殊。
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數句;一句之內,意有兼明;具載則文繁,略之又義闕。
今存於疏,用廣發揮。
奉榮示,承已上訖,惟增慶悅,下情但多欣愜。
垂情問以所要,悚荷難任。
償有赤箭,時寄及三五兩,以扶衰病,便是厚惠。
不具,公權狀白。
伏審姊姊八月定發,弟與廿八弟同從行,遠聞不勝忭躍。
今日元七來,望弟速到極也。
願在路諮聞,不停滯,幸甚。
未即展豁,尚增悢悢,不一一。
公權呈廿三弟、廿六弟、廿八弟、卅弟處,卅一弟意不殊,前要小楷,後使送往。
空。
昔庖犧氏畫卦以立象,軒轅氏造字以設教,至於堯舜之世,則煥乎有文章。
其後盛於商、周,備夫秦、漢,固夫所由遠矣。
文章之爲用,必假乎書;書之爲徵,期合乎道。
故能發揮文者,莫近乎書。
若乃思賢哲於千載,覽陳跡於縑簡,謀猷在覿,作事粲然,言察深衷,使百代無隱,斯可尚也。
及夫身處一方,含情萬里,標拔志氣,黼藻精靈,披封睹跡,欣如會面,又可樂也。
爾其初之微也,蓋因象以瞳矓,眇不知其變化。
範圍無體,應會無方。
考衝漠以立形,齊萬殊而一貫。
合冥契,吸至精。
資運動於風神,頤浩然於潤色。
爾其終之彰也,流芳液於筆端,忽飛騰而光赫。
或體殊而勢接,若雙樹之交葉;或區分而氣運,似兩井之通泉。
庥蔭相扶,津澤潛應。
離而不絕,曳獨繭之絲;卓爾孤標,竦危嶧之石。
龍騰鳳翥,若飛若驚。
電烻㸌<火蒦>,離披爛熳。
翕如電布,曳若星流。
朱焰綠煙,乍合乍散。
飄風驟雨,雷怒霆激,呼籲可駭也。
信足以張皇當世,軌範後人矣。
至若磔髦竦骨,裨短截長,有似夫忠臣抗直,補過匡主之節也;矩折規轉,卻密就疏,有似夫孝子承順,慎終思遠之心也;耀質含章,或柔或剛,有似夫哲人行藏,知進知退之行也。
固其發跡多端,觸變成態。
或分鋒各讓,或合勢交侵。
亦猶五常之與五行,雖相剋而相生,亦相反而相成。
豈物類之能象賢,實則微妙而難名。
詩云:“鐘鼓欽欽,鼓瑟鼓琴,笙磬同音。
”是之謂也。
使夫觀者玩跡探情,循由察變,運思無已,不知其然。
瑰寶盈矚,坐啓東山之府;明珠曜掌,頓傾南海之資。
雖彼跡已緘,而遺情未盡。
心存目想,欲罷不能。
非夫妙之至者,何以及此?
且其學者,察彼規模,採其玄妙,技由心付,暗以目成。
或筆下始思,困於鈍滯;或不思而制,敗於脫略。
心不能授之於手,手不能受之於心。
雖自己而可求,終杳茫而無獲,又可怪矣。
及乎意與靈通,筆與冥運。
神將化合,變出無方。
雖龍伯挈鼇之勇,不能量其力;雄圖應籙之帝,不能抑其高。
幽思入於毫間,逸氣彌於宇內。
鬼出神入,追查捕微,則非言象筌蹄所能存亡也。
夫幼童而守一藝,白首而後能言,固不可恃才曜識,以爲率爾可知也。
且知之不易,得之有難,千有餘年,數人而已。
昔之評者,或以今不逮古,質於醜妍。
推察疵瑕,妄增羽翼。
自我相物,求諸合己。
悉爲鑑不圓通也。
亦由蒼黃者唱首,冥昧者唱聲。
風議混然,罕詳孰是。
及兼論文字始祖,各執異端,臆說蜂飛,竟無稽古,蓋眩如也。
懷瓘質蔽愚蒙,識非通敏。
承先人之遺訓,或紀錄萬一。
輒欲芟夷浮議,揚榷古今。
拔狐疑之
案古文者,黃帝史蒼頡所造也,頡首四目,通於神明。
仰觀奎星圓曲之勢,俯察龜文鳥跡之象,博採眾美,合而為字,是曰「古文」,《孝經援神契》云「奎主文章,蒼頡仿象」是也。
夫文字者,總而為言,包意以名事也。
分而為義,則文者祖父,字者子孫,得之自然,備其文理。
象形之屬,則謂之文;因而滋蔓,母子相生,形聲、會意之屬,則謂之字。
字者,言孳乳寢多也。
題之竹帛謂之書。
書者,如也,舒也,著也,記也。
著明萬事,記往知來。
名言諸無,宰制群有。
何幽不貫,何往不經。
實可謂事簡而應博,豈人力哉!《易》曰:「上古結繩以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夫至德之道,化其性於未然之前;結繩之教,懲其罪於已然之後。
故大道衰而有書,利害萌而有契。
契為信不足,書為言立徵。
書契者,決斷萬事也。
凡文書相約束皆曰契。
契亦誓也,諸侯約信曰「誓」。
故《春秋傳》曰:「王叔氏不能舉其契。」是知契者,書其信誓之言,而盟之濫觴,君臣之大約也。
亦謂刻木剖而分之,君執其左,臣執其右,即昔之銅虎竹使,今之銅魚,並契之遺象也。
皇甫謐曰:「黃帝史蒼頡造文字,記言行,策藏之,名曰‘書契’。」故知黃帝導其源,堯、舜揚其波,是有虞、夏、商、周之書,神化曲謨,垂範萬世。
及周公相成王,申明禮樂,以加朝祭服色尊卑之節,又造《爾雅》,宣尼、卜商,增益潤色,釋言暢物,略盡訓詁。
及秦用小篆,焚燒先典,古文絕矣。
漢文帝時,秦博士伏勝獻《古文尚書》,時又有魏文侯樂人竇公,年二百八十歲,獻古文《樂書》一篇。
以今文考之,乃《周官》之《大司樂》章也。
及武帝時,魯恭王壞孔子宅,壁內石函中得《孝經》、《尚書》等經。
宣帝時,河內女子壞老子屋,得古文二篇。
晉咸寧五年,汲郡人不准盜發魏安釐王冢,得冊書千餘萬言,或寫《春秋經傳》、《易經》、《論語》、《夏書》、《周書》、《瑣語》、《大歷》、《梁丘藏》、《穆天子傳》、及《魏史》至安釐王二十年,其書隨世變易,已成數體。
其《周書》論楚事者最妙,於是古文備矣。
甄酆刪定舊文,制為六書,一曰古文,即此也,以壁中書為正。
周幽王時,又有省古文者,今汲冢書中多有是也。
滕公冢內得石銘,人無識者,惟叔孫通云:「此古文科鬥書也。」科鬥者,即上古之別名也。
衛恆《古文贊》云:「黃帝之史,沮誦、蒼頡。
眺彼鳥跡,始作書契。
紀綱萬事,垂法立制。
觀其措筆綴墨,用心精專。
中正循檢,矩折規旋。
其曲如弓,其直如弦。
矯然特出,若龍騰於川。
淼爾下頹,若雨墜於天。
信黃唐之遺跡,為六
兩度得大內書,不見奴表,耶耶忌欲恆死,少時間忽得奴手書,報娘子患,憂惶一時頓解,欲似死而更生,今日已後,但頭風發,信便即報。
耶耶若少有疾患,即一一具報。
今得遼東消息,錄狀送,憶奴欲死,不知何計使還,具。
耶耶,敕。
案大篆者,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也,或雲柱下史始變古文,或同或異,謂之為「篆」。
篆者,傳也,傳其物理,施之無窮。
甄酆定六書,三曰「篆書」;八體書法,一曰「大篆」。
又《漢書·藝文志》云:「史籀十五篇。」並此也。
以史官制之,用以教授,謂之史書,凡九千字。
秦趙高善篆,教始皇少子胡亥書。
又漢元帝、王遵、嚴延年並工史書是也。
秦焚書,惟《易》與史篇得全。
《呂氏春秋》云:「蒼頡造大篆。」非也。
若蒼頡造大篆,則置古文何地?所謂籀、篆,蓋其子孫是也。
史籀,即大篆之祖也。
贊曰:「古文玄胤,太史神書。
千類萬象,或龍或魚。
何詞不錄,何物不儲。
懌思通理,從心所如。
如彼江海,大波洪濤。
如彼音樂,乾戚羽旄。」
今之世,爲人師者眾笑之,舉世不師,故道益離;爲人友者,不以道而以利,舉世無友,故道益棄。
嗚呼!生於是病矣,歌以爲箴。
既以儆己,又以誡人。
不師如之何?吾何以成。
不友如之何?吾何以增。
吾欲從師,可從者誰。
借有可從,舉世笑之。
吾欲取反,誰可取者。
借有可取,中道或舍。
仲尼不生,牙也久死。
二人可作,懼吾不似。
中焉可師,恥焉可友。
謹是二物,用惕爾後。
道苟在焉,傭丐爲偶。
道之反是,公侯以走。
內考諸古,外考話物。
師乎友乎,敬爾不忽。
古者言爲《尚書》,事爲《春秋》,左右二史,分屍其職。
蓋桓、文作霸,糾合同盟,春秋之時,事之大者也,而《尚書》缺紀。
秦師敗績,繆公誡誓,《尚書》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錄。
此則言、事有別,斷可知矣。
逮左氏爲書,不遵古法,言之與事,同在傳中。
然而言事相兼,煩省合理,故使讀者尋繹不倦,覽諷忘疲。
至於《史》、《漢》則不然,凡所包舉,務在恢博,文辭之記,繁富爲多。
是以賈誼、晁錯、董仲舒、東方朔等傳,唯止錄言,罕逢載事。
夫方述一事,得其紀綱,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
遂令披閱之者,有所懵然。
後史相承,不改其轍,交錯紛擾,古今是同。
案遷、固列君臣於紀傳,統遺逸於表、志,雖篇名甚廣而言無獨錄。
愚謂凡爲史者,宜於表志之外,更立一書。
若人主之制、冊、誥、令,羣臣之章、表、移、檄,收之紀傳,悉人書部,題爲“制冊”、“章表書”,以類區別。
他皆放此。
亦猶志之有“禮樂志”、“刑法志”者也。
又詩人之什,自成一家。
故風、雅、比、興,非《三傳》所取。
自六義不作,文章生焉。
若韋孟諷諫之詩,揚雄出師之頌,馬卿之書封禪,賈誼之論過秦,諸如此文,皆施紀傳。
竊謂宜從古詩例,斷入書中。
亦猶《舜典》列《元首子之歌》,《夏書》包《五子之詠》者也。
夫能使史體如是,庶幾《春秋》、《尚書》之道備矣。
昔幹寶議撰晉史,以爲宜準左丘明,其臣下委曲,仍爲譜注。
於時議者,莫不宗之。
故前史之所未安,後史之所宜革。
是用敢同有識,爰立茲篇,庶世之作者,睹其利害。
如謂不然,請俟來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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