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问于伯高曰:余愿闻六府传榖者,肠胃之小大、长短、受榖之多少,奈何?伯高曰:请尽言之,榖所从出、入、浅、深、远、近、长、短之度:唇至齿,长九分,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广一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胃纡曲屈,伸之,长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大容二斗五升;小肠,后附脊,左环回周叠积,其注于回肠者,外附于脐,上回运环十六曲,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三尺;回肠,当脐左环,回周叶积而下,回运环反十六曲,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广肠,传脊以受回肠,左环,叶脊上下辟,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肠胃所入至所出,长六尺四寸四分,回曲环反三十二曲也。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
伯高曰:臣请言其故: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榖三斗五升,其中之榖,长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栗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
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榖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榖一斗,水七升半;
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榖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肠胃之长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榖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榖之数也。
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上下。
五藏安定,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榖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当留榖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榖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榖、精气、津液皆尽故也。
黄帝问于歧伯曰:愿闻五脏之腧,出于背者。
歧伯曰:背中大腧,在杼骨之端,肺腧在三焦之间,心腧在五焦之间,膈腧在七焦之间,肝腧在九焦之间,脾腧在十一焦之间,肾腧在十四焦之间。
皆挟脊相去三寸所,则欲得而验之,按其处,应在中而痛解,乃其输也。
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
气盛则泻之,虚则补之。
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之,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
所谓易陈者,易言也。
难入者,难着于人也。
粗守形者,守刺法也。
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泻也。
神客者,正邪共会也。
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
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
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
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
刷之微在数迟者,徐疾之意也。
粗守关者,守四支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
上守机者,知守气也。
机之动不离其空中者,知气之虚实,用针之徐疾也。
空中之机,清净以微者,针以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
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
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泻也。
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
扣之不发者,言不知补泻之意也。
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
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
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
粗之闇者,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
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
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
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
明知逆顺,正行无间者,言知所取之处也。
迎而夺之者,泻也;追而济之者,补也。
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
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泻之也。
宛陈则除之者,去血脉也。
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泻其邪也。
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
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
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
察后与先,若亡若存者,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也。
为虚为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佖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
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
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
针陷脉则邪气出者取之上,针中脉则浊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
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
深则邪气从之入,故曰反沉也。
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
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针尽大泻具诸阴之脉也。
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泻三阳之气,令病人恇然不复也。
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
夺阳者狂,正言也。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者,言上工知相五色于目。
有知调尺寸小大,缓急,滑涩以言所病也。
知具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
气至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
调气在于终始一者,持心也。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
黄帝问于歧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以应六律。
六律建阴阳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十二经水、十二时、十二经脉者,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
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
粗之所易,上之所难也。
请问其离合,出入奈何?
歧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问也!此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请卒言之。
足太阳之正,别入于腘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直者,从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
足少阴之正至腘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十四椎出属带脉;直者,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
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外眦也。
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与别俱行,此为二合也。
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牌,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頞颅,还系目系,合于阳明也。
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
手少阴之正,别入于渊腋两筋之间,属于心,上走喉咙,出于面,合目内眦,此为四合也。
手少阳之正,指天,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
手心主之正,别入渊腋三寸,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出耳后,合少阳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循膺乳,别于肩髃,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上循喉咙,出缺盆,合于阳明也。
手太阴之正,别入渊腋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上出缺盆,循喉咙,复合阳明,此六合也。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
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
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胸围四尺五寸。
腰围四尺二寸。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
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
缺盆以下至□□,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
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
横骨,长六寸半。
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
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
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
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o膝腘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
附属以下至地,长三寸。
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
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
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
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
两颧之间,相去七寸。
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
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
是故视其经脉之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黄帝问于歧伯曰:周痹之在身也,上下移徒随脉,其上下左右相应,间不容空,愿闻此痛,在血脉之中邪?将在分肉之间乎?何以致?是其痛之移也,间不及下针,其搐痛之时,不及定治,而痛已止矣。
何道使然?愿闻其故?歧伯答曰:此众痹也,非周痹也。
黄帝曰:愿闻众痹。
歧伯对曰:此各在其处,更发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应左,以左应右,非能周也。
更发更休也。
帝曰:善。
刺之奈何?歧伯答曰:刺此者,痛虽已止,必刺其处,勿令复起。
帝曰:善。
愿闻周痹何如?歧伯对曰:周痹者,在于血脉之中,随脉以下,不能左右,各当其所。
黄帝曰:刺之奈何?歧伯对曰:痛从上下者,先刺其下以过之,后刺其上以脱之。
痛从下上者,先刺其上以过之,后刺其下以脱之。
黄帝曰:善。
此痛安生?何因而有名?歧伯对曰:风寒湿气,客于外分肉之间,迫切而为沫,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则痛,痛则神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痛解则厥,厥则他痹发,发则如是。
帝曰:善。
余已得其意矣。
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名曰周痹。
故刺猈者,必先切循其下之六经,视其虚实,及大络之血结而不通,及虚而脉陷空者而调之,熨而通之。
其瘈坚转引而行之。
黄帝曰:善。
余已得其意矣,亦得其事也。
九者经巽之理,十二经脉阴阳之病也。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歧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
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歧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甲主左手之少阳,已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也。
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其于五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黄帝曰:以治奈何?歧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令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歧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
余欲勿使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荣其逆顺出入之会。
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
令各有形,先立针经。
愿闻其情。
歧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
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
粗守形,上守神。
神乎神,客在门。
未睹其疾,恶知其原?刺之微,在速迟。
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
空中之机,清静而微。
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
不知机道,扣之不发。
知其往来,要与之期。
粗之闇乎,妙哉,工独有之。
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间。
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
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
言实与虚,若有若无。
察后与先。
若存若亡。
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
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
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
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
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持针之道,坚者为宝。
正指直刺,无针左右。
神在秋亳,属意病者。
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
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
神属勿去,知病存亡。
血脉者在俞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
一曰镵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鍉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亳(bó)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
镵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者,以泻分气;鍉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痼疾,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厘,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亳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梃,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
九针毕矣。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
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
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
病各有所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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