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腹疾微作,想即平愈。
文登雖稍遠,百事可樂。
島中出一藥名白石芝者,香味初若嚼茶,久之甚美,聞甚益人,不可不白公知也。
白石芝狀如石耳,而有香味,惟此爲辨,祕之!祕之!
孝道當竭力,忠勇表丹誠;兄弟互相助,慈悲無過境。
勤讀聖賢書,尊師如重親;禮義勿疏狂,遜讓敦睦鄰。
敬長與懷幼,憐恤孤寡貧;謙恭尚廉潔,絕戒驕傲情。
字紙莫亂廢,須報五穀恩;作事循天理,博愛惜生靈。
處世行八德,修身率祖神;兒孫堅心守,成家種善根。
軾啓:五月末,舍弟來,得手書,勞問甚厚。
比日履茲初寒,起居何如?軾寓居粗遣。
但舍弟初到筠州,即喪一女子,而軾亦喪一老乳母。
悼念未衰,又得鄉信,堂兄中舍九月中逝去。
異鄉衰病,觸目悽感,念人命脆弱如此。
又承見喻,中間得疾不輕,且喜復健。
吾儕漸衰,不可復作少年調度。
當速用道書方士之言,厚自養煉。
謫居無事,頗窺其一二。
已借得本州天慶觀道堂三間,冬至後當入此室,四十九日乃出。
自非廢放,安得就此?太虛他日一爲仕宦所縻,欲求四十九日閒,豈可復得耶?當及今爲之,但擇平時所謂簡要易行者,日夜爲之,寢食之外,不治他事。
但滿此期,根本立矣。
此後縱復出從人事,事已則心返,自不能廢矣。
寄示詩文,皆超然勝絕,娓娓焉來逼人矣。
太虛未免求祿仕,方應舉求之,應舉不可必。
竊爲君謀,宜多著書,如所示論兵及盜賊等數篇,但似此得數十首,皆卓然有可用之實者,不須及時事也。
但旋作此書,亦不可廢應舉。
初到黃,廩入既絕,人口不少,私甚憂之。
但痛自節儉,日用不得過百五十。
每月朔,便取四千五百錢,斷爲三十塊,掛屋樑上,平旦用畫叉挑取一塊,即藏去叉,仍以大竹筒別貯用不盡者,以待賓客。
度囊中尚可支一歲有餘,至時別作經畫。
所居對岸武昌,山水佳絕。
有蜀人王生在邑中,往往爲風濤所隔,不能即歸,則王生能爲殺雞炊黍,至數日不厭。
又有潘生者,作酒店樊口,棹小舟徑至店下,村酒亦自醇釅。
岐亭監酒胡定之,載書萬卷隨行,喜借人看。
黃州曹官數人,皆家善庖饌,喜作會。
太虛視此數事,吾事豈不既濟矣乎!展讀至此,想見掀髯一笑也。
歲晚苦寒,惟萬萬自重。
夜中微被酒,書不成字,不罪不罪!不宣,軾再拜。
某學未成而仕,仕又不能俯仰以赴時事之會;居非其好,任非其事,又不能遠引以避小人之謗讒。
此其所以爲不肖而得罪於君子者,而足下之所知也。
往者,足下遽不棄絕,手書勤勤,尚告以其所不及,幸甚,幸甚。
顧私心尚有欲言,未知可否,試嘗言之。
某嘗以謂古者至治之世,然後備禮而致刑。
不備禮之世,非無禮也,有所不備耳;不致刑之世,非無刑也,有所不致耳。
故某於江東,得吏之大罪有所不治,而治其小罪。
不知者以謂好伺人之小過以爲明,知者又以爲不果於除惡,而使惡者反資此以爲言。
某乃異於此,以爲方今之理勢,未可以致刑。
致刑則刑重矣,而所治者少,不致刑則刑輕矣,而所治者多,理勢固然也。
一路數千裏之間,吏方苟簡自然,狃於養交取容之俗,而吾之治者五人,小者罰金,大者才絀一官,而豈足以爲多乎?工尹商陽非嗜殺人者,猶殺三人而止,以爲不如是不足以反命。
某之事,不幸而類此。
若夫爲此紛紛,而無與於道之廢興,則既亦知之矣。
抑所謂君子之仕行其義者,竊有意焉。
足下以爲如何?
自江東日得毀於流俗之士,顧吾心未嘗爲之變,則吾之所存,固無以媚斯世,而不能合乎流俗也。
及吾朋友亦以爲言,然後怵然自疑,且有自悔之心。
徐自反念,古者一道德以同天下之俗,士之有爲於世也,人無異論。
今家異道,人殊德,又以愛憎喜怒變事實而傳之,則吾友庸詎非得於人之異論、變事實之傳,而後疑我之言乎?況足下知我深,愛我厚,吾之所以日夜嚮往而不忘者,安得不嘗試言吾之所自爲,以冀足下之察我乎?使吾自爲如此,而可以無罪,固大善,即足下尚有以告我,使釋然知其所以爲罪,雖吾往者已不及,尚可以爲來者之戒。
幸留意以報我,無忽。
某拘於此,鬱鬱不樂,日夜望深甫之來,以豁吾心。
而得書,乃不知所冀,況自京師去潁良不遠,深甫家事,會當有暇時,豈宜愛數日之勞而不一顧我乎?朋友道喪久矣,此吾於深甫不能無望也。
向說天民與深甫不同。
雖蒙丁寧相教,意尚未能與深甫相合也。
深甫曰:“事君者,以容於吾君爲悅;安社稷者,以安吾之社稷爲悅;天民者,以行之天下而澤被於民爲達。
三者,皆執其志之所殖而成善者也,而未及乎知命,大人則知命矣。

某則以謂善者,所以繼道而行之可善者也。
孔子曰:“智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
”又曰:“《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孔子之所謂善者如此,則以容於吾君爲悅者,未可謂能成善者也,亦曰容而已矣。
以容於吾君爲悅者,則以不容爲戚;安吾社稷爲悅,則以不安爲戚。
吾身之不容,與社稷之不安,亦有命也,而以爲吾戚,此乃所謂不知命也。
夫天民者,達可行於天下而後行之者也。
彼非以達可行於天下爲悅者也,則其窮而不行也,豈以爲戚哉?視吾之窮達而無悅戚於吾心,不知命者,其何能如此?且深甫謂以民系天者,明其性命莫不稟於天也。
有匹夫求達其志於天下,以養全其類,是能順天者,敢取其號亦曰天民,安有能順天而不知命者乎?
深甫曰:“安有能視天以去就,而德顧貶於大人者乎?”
某則以謂古之能視天以去就,其德貶於大人者有矣,即深甫所謂管仲是也。
管仲,不能正己者也,然而至於不死子糾而從小白,其去就可謂知天矣。
天之意故常甚重其民,故孔子善其去就,曰:“豈若匹夫匹婦之爲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此乃吾所謂德不如大人,而尚能視天以去就者。
深甫曰:“正己以事君者,其道足以致容而已。
不容,則命也,何悅於吾心哉?正己而安社稷者,其道足以致安而已。
不安,則命也,何悅於吾心哉?正己以正天下者,其道足以行天下而已。
不行,則命也,何窮達於吾心哉?”
某則以謂大人之窮達,能無悅戚於吾心,不能毋欲達。
孟子曰:“我四十不動心。
”又曰:“何爲不豫哉?然而千里而見王,是予所欲也。
不遇故去,豈予所欲哉?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
”夫孟子可謂大人矣,而其言如此,然則所謂無窮達於吾心者,殆非也,亦曰無悅戚而已矣。
深甫曰:“惟其正己而不期於正物,是以使萬物之正焉。

某以謂期於正己而不期於正物,而使萬物自正焉,是無治人之道也。
無治人之道者,是老、莊之爲也。
所謂大人者,豈老、莊之爲哉?正己不期於正物者,非也;正己而期於正物者,亦非也。
正己
某啓:不見已兩月,雖塵勞汨汨,企望盛德,何日無之?忽辱惠書,承以《論語義》見教,言微旨奧,直造孔庭,非極高明,孰能爲之?仰羨,仰羨。
近蒙子固、夷甫過我,因與二公同觀,尤所歎服。
何時得至金陵,以盡遠懷。
魏徵,字玄成,魏州曲城人。
少孤,落魄,棄貲產不營,有大志,通貫書術。
隋亂,詭爲道士。
武陽郡丞元寶藏舉兵應魏公李密,以徵典書檄。
密得寶藏書,輒稱善,既聞徵所爲,促召之。
徵進十策說密,不能用。
後從密來京師,久之未知名。
自請安輯山東,乃擢祕書丞,馳驛至黎陽。
時李勣尚爲密守,徵與書曰:始魏公起叛徒,振臂大呼,衆數十萬,威之所被半天下,然而一敗不振,卒歸唐者,固知天命有所歸也。
今君處必爭之地,不早自圖,則大事去矣!勣得書,遂定計歸。
會竇建德陷黎陽,獲徵,僞拜起居舍人。
建德敗,與裴矩走入關,隱太子引爲洗馬。
徵見秦王功高,陰勸太子早爲計。
太子敗,王責謂曰:“爾鬩吾兄弟,奈何?答曰:太子蚤從徵言,不死今日之禍。
王器其直,無恨意。
”即位,拜諫議大夫,封鉅鹿縣男。
左右有毀徵阿黨親戚者,帝使溫彥博按訊,非是,然俾彥博行讓徵。
徵見帝,頓首曰:“願陛下俾臣爲良臣,毋俾臣爲忠臣。
”帝曰:“忠、良異乎?”曰:“良臣,稷、契、咎陶也;忠臣,龍逢、比干也。
良臣,身荷美名,君都顯號,子孫傅承,流祚無疆;忠臣,己嬰禍誅,君陷昏惡,喪國夷家,只取空名。
此其異也。
”帝曰:“善。
”貞觀三年,以祕書監參豫朝政。
十年,爲侍中。
尚書省滯訟不決者,詔徵平治。
徵不素習法,但存大體,處事以情,人人悅服。
進左光祿大夫、鄭國公。
多病,辭職,帝不肯。
徵懇請,數卻愈牢。
乃拜特進,知門下省事,詔朝章國典,參議得失。
十七年,疾甚。
徵家初無正寢,帝命輟小殿材爲營構,五日畢,並賜素褥布被,以從其尚。
令中郎將宿其第,動靜輒以聞,藥膳賜遺無算,中使者綴道。
帝親問疾,屏左右,語終日乃還。
(節選自《新唐書·魏徵傳》,有刪改)
無極而太極。
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
一動一靜,互爲其根。
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五氣順布,四時行焉。
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
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
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二氣交感,化生萬物。
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
唯人也得其秀而最靈。
形既生矣,神發知矣。
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事出矣。
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
故聖人“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兇。
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古之君子立於天下,非有求勝於斯民也。
爲刑以待天下之罪戾,而唯恐民之入於其中以不能自出也;爲賞以待天下之賢才,而唯恐天下之無賢而其賞之無以加之也。
蓋以君子先天下,而後有不得已焉。
夫不得已者,非吾君子之所志也,民自爲而召之也。
故罪疑者從輕,功疑者從重,皆順天下之所欲從。
且夫以君臨民,其強弱之勢、上下之分,非待夫與之爭尋常之是非而後能勝之矣。
故寧委之於利,使之取其優,而吾無求勝焉。
夫惟天下之罪惡暴著而不可掩,別白而不可解,不得已而用其刑。
朝廷之無功,鄉黨之無義,不得已而愛其賞。
如此,然後知吾之用刑,而非吾之好殺人也;知吾之不賞,而非吾之不欲富貴人也。
使夫其罪可以推而納之於刑,其跡可以引而置之於無罪;其功與之而至於可賞,排之而至於不可賞。
若是二者而不以與民,則天下將有以議我矣。
使天下而皆知其可刑與不可賞也,則吾猶可以自解。
使天下而知其可以無刑、可以有賞之說,則將以我爲忍人,而愛夫爵祿也。
聖人不然,以爲天下之人,不幸而有罪,可以刑、可以無刑,刑之,而傷於仁;幸而有功,可以賞、可以無賞,無賞,而害於信。
與其不屈吾法,孰若使民全其肌膚、保其首領,而無憾於其上;與其名器之不僭,孰若使民樂得爲善之利而無望望不足之意。
嗚呼!知其有可以與之之道而不與,是亦志於殘民而已矣。
且彼君子之與之也,豈徒曰與之而已也,與之而遂因以勸之焉耳。
故舍有罪而從無罪者,是以恥勸之也;去輕賞而就重賞者,是以義勸之也。
蓋欲其思而得之也。
故夫堯舜、三代之盛,舍此而忠厚之化,亦無以見於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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