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
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
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得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
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余亲。
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
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
至于元王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
案其行事,所载甚寡,而能独载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
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向居刘末,职才卿士。
昭穆既疏,家国又别。
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代并编;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京共列。
方于诸传,不亦类乎?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尚曰周王;君未系颈,且云秦国。
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建年,不编《平纪》之末;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
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
世祖称臣北面,诚节不亏。
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兄亡弟及,历数相承。
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事等跻僖,位先不窟。
夫东观秉笔,容或谄于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僣盗,为我驱除。
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
而陈寿《蜀书》首标二牧,次列先主,以继焉、璋。
岂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
但鹏鷃一也,何大小之异哉?
《春秋》嗣子谅暗,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
是以鲁公十二,恶、视不预其流。
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昭而获闻。
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欤!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犹在,而遽列和年;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
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而尊中兴,显义宁而隐大业。
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
行之一时,庶叶权道;播之千载,宁为格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表志异体,不必相涉。
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相与因循。
既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
盖择善而行,
君讳思泰,其先广平郡人也。
昔远祖官于魏朝,遂为邺人也。
祖、父基并晦迹韬光之士也。
君禀坤和之气,挺岐嶷之姿。
少小而儒,行薬;身成而沐道浴义,而能高尚不仕。
琴觞通时,优哉游哉,聊以卒岁。
春秋六十有七,以圣武二年四月廿□日终于私第。
夫人胡氏,六行夙彰,三从早着。
事舅姑而婉顺,处夫子而坚明。
为母则贤,为妇则孝,虽鸿妻班女未可同年而语焉。
岂其风树难停,尺波易往。
千寻玉树,俄閟于九泉;邕邕令仪,具沈于逝水。
春秋六十有二,以圣武二年五月十六日终于寝室。
即以天成元年岁次戊戌九月庚午朔三日壬申,迁葬于邺县西南八里平原,礼也。
前洹水,后天平,左铜台,右行岭。
嗣子璆、次子暹等哀号露序,痛贯风枝。
举泪栢而长号,感蓼莪而罔极。
恐桑海之□变,异金石之无忘。
见托不才敢杨其美。
词曰:
惟祖惟父兮,晦迹林园;君之处世兮,亦象其贤;□涯溘至兮,委质重泉;一归冥寞,万古皆然。
盖闻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故《传》称因俗,《易》贵随时。
况史书者,记事之言耳。
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而求剑也。
古者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
故《左氏传》称楚邓曼曰:“王薨于行,国之福也。
”又郑子产曰:“文、襄之伯,君薨,大夫吊。
”即其证也。
案夫子修《春秋》,实用斯义。
而诸国皆卒,鲁独称薨者,此略外别内之旨也。
马迁《史记》西伯以下,与诸列国王侯,凡有薨者,同加卒称,此岂略外别内邪?何贬薨而书卒也?
盖著鲁史者,不谓其邦为鲁国;撰周书者,不呼其王曰周王。
如《史记》者,事总古今,势无主客,故言及汉祖,多为汉王,斯亦未为累也。
班氏既分裂《史记》,定名《汉书》,至于述高祖为公、王之时,皆不除沛、汉之字。
凡有异方降款者,以归汉为文。
肇自班《书》,首为此失;迄于仲豫,仍踵厥非。
积习相传,曾无先觉者矣。
又《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
《汉书》复有《涉传》,乃具载迁文。
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
事出百年,语同一理。
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斯必不然。
《汉书》又云:“严君平既卒,蜀人至今称之。
”皇甫谧全录斯语,载于《高士传》。
夫孟坚、士安,年代悬隔,至今之说,岂可同云?夫班之习焉,其非既如彼;谧之承固,其失又如此。
迷而不悟,奚其甚乎!
何法盛《中兴书·刘隗录》称其议狱事具《刑法说》,依检志内,了无其说。
既而臧氏《晋书》、梁朝《通史》,于大连之传,并有斯言,志亦无文,传仍虚述。
此又不精之咎,同于玄晏也。
寻班、马之为列传,皆具编其人姓名如行状。
尤相似者,则共归一称,若《刺客》、《日者》、《儒林》、《循吏》是也。
范晔既移题目于传首,列姓名于传中,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
苟姓名既书,题目又显,是则邓禹、寇恂之首,当署为《公辅》者矣;岑彭、吴汉之前,当标为《将帅》者矣。
触类而长,实繁其徒,何止《列女》、《孝子》、《高隐》、《独行》而已。
魏书著书,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
是则自江而东,尽为卉服之地。
至于《刘昶》、《沈文秀》等传,叙其爵里,则不异诸华。
岂有君臣共国,父子同姓,阖闾、季札,便致土风之殊;孙策、虞翻,乃成夷夏之隔。
求诸往例,所未闻也。
当晋宅江、淮,实膺正朔,嫉彼群雄,称为僣盗。
故阮氏《七录》,以田、范、裴、段诸记,刘、石、符、姚等书,别创一名,题为《伪史》。
及隋氏受命,
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
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
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
《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
寻兹例草创,始自子长,而朴略犹存,区分未尽。
如项王立传,而以本纪名,非惟羽僣之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事,皆作传言,求谓之纪,不可得也。
或曰:“迁纪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
子曾不之怪,何独尤于《项纪》哉?”对曰:不然。
夫五帝之与夏、殷也,正朔相承,子孙递及,虽无年可著,纪亦何伤!如项羽者,事起秦余,身终汉始,殊夏氏之后羿,似黄帝之蚩尤。
譬诸闰位,容可列纪;方之骈拇,难以成编。
且夏、殷之纪,不引他事。
夷、齐谏周,实当纣日,而析为列传,不入殷篇。
《项纪》则上下同载,君臣交杂,纪名传体,所以成嗤。
夫纪传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
案范晔《汉书》记后妃六宫,其实传也,而谓之为纪;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而呼之曰传。
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苟上智犹且若斯,则中庸故可知矣。
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著作多方,有时而异。
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
若陈馀、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是也。
亦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
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
自兹已后,史氏相承,述作虽多,斯道都废。
其同于古者,唯有附出而已。
寻附出之为义,攀列传以垂名,若纪季之入齐,颛臾之事鲁,皆附庸自托,得厕于朋流。
然世之求名者,咸以附出为小。
盖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称多故也。
窃以书名竹素,岂限详略,但问其事竟如何耳。
借如召平、纪信、沮授、陈容,或运一异谋,树一奇节,并能传之不朽,人到于今称之。
岂假编名作传,然后播其遗烈也!嗟乎!自班、马以来,获书于国史者多矣。
其间则有生无令闻,死无异迹,用使游谈者靡徵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
若斯人者,可胜纪哉!古人以没而不朽为难,盖为此也。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
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孟子”。
此皆正其疆里,开其首端。
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
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若《汉书》之立表志,其殆侵官离局者乎?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
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
《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表志所录,乃尽犠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
《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
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
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吕而已。
若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不涉霸图,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
夫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
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
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伯符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
沈录金行,上羁刘主;魏刊水运,下列高王。
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
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故氐、羌有录,索虏成传。
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
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前作,遂乃南笼典午,北吞诸伪,比于群盗,尽入传中。
但当有晋元、明之时,中原秦、赵之代,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李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与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
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
譬夫行不由径,非所闻焉。
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斯则可矣。
如班《书?地理志》,首全写《禹贡》一篇。
降为后书,持续前史。
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昔春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章名。
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
若夷狄本系种落所
三、五之代,书有典、坟,悠哉邈矣,不可得详。
自唐、虞以下迄于周,是为《古文尚书》。
然世犹淳质,文从简略,求诸备体,固已阙如。
既而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
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城有限,孰能逾此!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
惟此二家,各相矜尚,必辨其利害,可得而言之。
夫《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
理尽一言,语无重出。
此其所以为长也。
至于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沉冥者,不枉道而详说。
如绛县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
其有贤如柳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
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
此其所以为短也。
《史记》者,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
此其所以为长也。
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纪》则云语在《项传》,于《项传》则云事具《高纪》。
又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
此其所以为短也。
考兹胜负,互有得失。
而晋世干宝著书,乃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其义云: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
寻其此说,可谓劲挺之词乎?
案:春秋时事,入于左氏所书者,盖三分得其一耳。
丘明自知其略也,故为《国语》以广之。
然《国语》之外,尚多亡逸,安得言其括囊靡遗者哉?向使丘明世为史官,皆仿《左传》也,至于前汉之严君平、郑子真,后汉之郭林宗、黄叔度,晁错、董生之对策,刘向、谷永之上书,斯并德冠人伦,名驰海内,识洞幽显,言穷军国。
或以身隐位卑,不预朝政;或以文烦事博,难为次序。
皆略而不书,斯则可也。
必情有所吝,不加刊削,则汉氏之志传百卷,并列于十二纪中,将恐碎琐多芜,阑单失力者矣。
故班固知其若此,设纪传以区分,使其历然可观,纲纪有别。
荀悦厌其迂阔,又依左氏成书,剪裁班史,篇才三十,历代保之,有逾本传。
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
后来作者,不出二途。
故晋史有王、虞,而副以《干纪》;《宋书》有徐、沈,而分为裴《略》。
各有其美,并行于世。
异夫令升之言,唯守一家而已。
《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
二《传》云公羊子、穀梁子,《史记》云太史公。
既而班固曰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何法盛曰述,常璩曰撰,刘昺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
史官所撰,通称史臣。
其名万殊,其义一揆。
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焉。
夫论者,所以辩疑惑,释凝滞。
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
丘明“君子曰”
者,其义实在于斯。
司马迁始限以篇终,各书一论。
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文,史论之烦,实萌于此。
夫拟《春秋》成史,持论尤宜阔略。
其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此皆私徇笔端,苟衒文彩,嘉辞美句,寄诸简册,岂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者哉?必寻其得失,考其异同,子长淡泊无味,承祚懦缓不切,贤才间出,隔世同科。
孟坚辞惟温雅,理多惬当。
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
仲豫义理虽长,失在繁富。
自兹以降,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
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沈约、臧荣绪、萧子显抑其次也,孙安国都无足采,习凿齿时有可观。
若袁彦伯之务饰玄言,谢灵运之虚张高论,玉卮无当,曾何足云!王劭志在简直,言兼鄙野,苟得其理,遂忘其文。
观过知仁,斯之谓矣。
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
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
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文省可知。
如太史公曰:观张良貌如美妇人;项羽重瞳,岂舜苗裔。
此则别加他语,以补书中,所谓事无重出者也。
又如班固赞曰:石建之浣衣,君子非之;杨王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
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也。
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
至于甚者,则天子操行,具诸纪末,继以论曰,接武前修,纪论不殊,徒为再列。
马迁《自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
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
范晔改彼述名,呼之以赞。
寻述赞为例,篇有一章,事多者则约之使少,理寡者则张之令大,名实多爽,详略不同。
且欲观人之善恶,史之褒贬,盖无假于此也。
然固之总述,合在一篇,使其条贯有序,历然可阅。
蔚宗《后书》,实同班氏,乃各附本事,书于卷末,篇目相离,断绝失次。
而后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萧、李、南、北《齐史》,大唐新修《晋史》,皆依范《书》误本,篇终有赞。
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
夫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乎国风,以察兴亡。
是知文之为用,远矣大矣。
若乃宣、僖善政,其美载于周诗;怀、襄不道,其恶存乎楚赋。
读者不以吉甫、奚斯为谄,屈平、宋玉为谤者,何也?盖不虚美,不隐恶故也。
是则文之将史,其流一焉,固可以方驾南、董,俱称良直者矣。
爰洎中叶,文体大变,树理者多以诡妄为本,饰辞者务以淫丽为宗。
譬如女工之有绮縠,音乐之有郑、卫。
盖语曰:不作无益害有益。
至如史氏所书,固当以正为主。
是以虞帝思理,夏后失御,《尚书》载其元首、禽荒之歌;郑庄至孝,晋献不明,《春秋》录其大隧、狐裘之什。
其理谠而切,其文简而要,足以惩恶劝善,观风察俗者矣。
若马卿之《子虚》、《上林》,扬雄之《甘泉》、《羽猎》,班固《两都》,马融《广成》,喻过其体,词没其义,繁华而失实,流宕而忘返,无裨劝奖,有长奸诈,而前后《史》、《汉》皆书诸列传,不其谬乎!
且汉代词赋,虽云虚矫,自余它文,大抵犹实。
至于魏、晋已下,则讹谬雷同。
榷而论之,其失有五:一曰虚设,二曰厚颜,三曰假手,四曰自戾,五曰一概。
何者?昔大道为公,以能而授,故尧咨尔舜,舜以命禹。
自曹、马已降,其取之也则不然。
若乃上出禅书,下陈让表,其间劝进殷勤,敦谕重沓,迹实同于莽、卓,言乃类于虞、夏。
且始自纳陛,迄于登坛。
彤弓卢矢,新君膺九命之锡;白马侯服,旧主蒙三恪之礼。
徒有其文,竟无其事。
此所谓虚设也。
古者两军为敌,二国争雄,自相称述,言无所隐。
何者?国之得丧,如日月之蚀焉,非由饰辞矫说所能掩蔽也。
逮于近古则不然。
曹公叹蜀主之英略,曰“刘备吾俦”;周帝美齐宣之强盛,云“高欢不死”。
或移都以避其锋,或断冰以防其渡。
及其申诰誓,降移檄,便称其智昏菽麦,识昧玄黄,列宅建都,若鹪鹩之巢苇,临戎贾勇,犹螳螂之拒辙。
此所谓厚颜也。
古者国有诏命,皆人主所为,故汉光武时,第五伦为督铸钱掾,见诏书而叹曰:“此圣主也,一见决矣。
”至于近古则不然。
凡有诏敕,皆责成群下,但使朝多文士,国富辞人,肆其笔端,何事不录。
是以每发玺诰,下纶言,申恻隐之渥恩,叙忧勤之至意。
其君虽有反道败德,唯顽与暴。
观其政令,则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
此所谓假手也。
盖天子无戏言,苟言之有失,则取尤天下。
故汉光武谓庞萌“可以托六尺之孤”,及闻其叛也,乃谢百官曰:诸君得无笑朕乎?是知褒贬之言,哲王所慎。
至于近古则不然。
凡百具寮,王公卿士,始有褒崇,则谓
昔《五经》、诸子,广书人物,虽氏族可验,而邑里难详。
逮于太史公,始革兹体,凡有列传,先述本居。
至于国有驰张,乡有并省,随时而载,用明审实。
案夏侯孝若撰《东方朔赞》云:“朔字曼倩,平原厌次人。
魏建安中,分厌次为乐陵郡,故又为郡人焉。
”夫以身没之后,地名改易,犹复追书其事,以示后来。
则知身生之前,故宜详录者矣。
异哉!晋氏之有天下也。
自洛阳荡覆,衣冠南渡,江左侨立州县,不存桑梓。
由是斗牛之野,郡有青、徐;吴、越之乡,州编冀、豫。
欲使南北不乱,淄、渑可分,得乎?系虚名于本土者,虽百代无易。
既而天长地久,文轨大同。
州郡则废置无恒,名目则古今各异。
而作者为人立传,每云某所人也,其地皆取旧号,施之于今。
欲求实录,不亦难乎!
且人无定质,因地而化。
故生于荆者,言皆成楚;居于晋者,齿便从黄。
涉魏而东,已经七叶;历江而北,非唯一世。
而犹以本国为是,此乡为非。
是则孔父里于昌平,阴氏家于新野,而系纂微子,源承管仲,乃为齐、宋之人,非关鲁、邓之士。
求诸自古,其义无闻。
且自世重高门,人轻寒族,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
若仲远之寻郑玄,先云汝南应劭;文举之对曹操,自谓鲁国孔融是也。
爰及近古,其言多伪。
至于碑颂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
若乃称袁则饰之陈郡,言杜则系之京邑,姓卯金者咸曰彭城,氏禾女者皆云钜鹿。
在诸史传,多与同风。
此乃寻流俗之常谈,忘著书之旧体矣。
又近世有班秩不著者,始以州壤自标,若楚国龚遂、渔阳赵壹是也。
至于名位既隆,则不从此列,若萧何、邓禹、贾谊、董仲舒是也。
观《周》、《隋》二史,每述王、庚诸事,高、杨数公,必云琅琊王褒,新野庾信、弘农杨素、渤海高颎,以此成言,岂曰省文,从而可知也。
凡此诸失,皆由积习相传,寝以成俗,迷而不返。
盖语曰:“难与虑始,可与乐成。
”夫以千载遵行,持为故事,而一朝纠正,必惊愚俗。
此庄生所谓“安得忘言之人而与之言”,斯言已得之矣。
庶知音君子,详其得失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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