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尚書》記言,《春秋》記事,以日月爲遠近,年世爲前後,用使閱之者,雁行魚貫,皎然可尋。
至馬遷始錯綜成篇,區分類聚。
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於其間則有統體不一,名目相違,朱紫以之混淆,冠履於焉顛倒,蓋可得而言者矣。
尋子長之列傳也,其所編者,唯人而已矣。
至於龜策異物,不類肖形,而輒與黔首同科,俱謂之傳,不其怪乎?且龜策所記,全爲志體,向若與八書齊列,而定以書名,庶幾物得其朋,同聲相應者矣。
孟堅每一姓有傳,多附出餘親。
其事蹟尤異者,則分入它部。
故博陸、去病昆弟非復一篇,外戚、元后婦姑分爲二錄。
至於元王受封於楚,至孫戊而亡。
案其行事,所載甚寡,而能獨載一卷者,實由向、歆之助耳。
但交封漢始,地啓列藩;向居劉末,職才卿士。
昭穆既疏,家國又別。
適使分楚王子孫於高、惠之世,與荊、代並編;析劉向父子於元、成之間,與王、京共列。
方於諸傳,不亦類乎?
又自古王室雖微,天命未改,故臺名逃責,尚曰周王;君未繫頸,且雲秦國。
況神璽在握,火德猶存,而居攝建年,不編《平紀》之末;孺子主祭,鹹書《莽傳》之中。
遂令漢餘數歲,湮沒無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誣?
當漢氏之中興也,更始升壇改元,寒暑三易。
世祖稱臣北面,誠節不虧。
既而兵敗長安,祚歸高邑,兄亡弟及,歷數相承。
作者乃抑聖公於傳內,登文叔於紀首,事等躋僖,位先不窟。
夫東觀秉筆,容或諂於當時,後來所修,理當刊革者也。
蓋逐兔爭捷,瞻烏靡定,羣雄僣盜,爲我驅除。
是以史傳所分,真僞有別,陳勝、項籍見編於高祖之後,隗囂、孫述不列於光武之前。
而陳壽《蜀書》首標二牧,次列先主,以繼焉、璋。
豈以蜀是僞朝,遂乃不遵恆例。
但鵬鷃一也,何大小之異哉?
《春秋》嗣子諒暗,未逾年而廢者,既不成君,故不別加篇目。
是以魯公十二,惡、視不預其流。
及秦之子嬰,漢之昌邑,鹹亦因胡亥而得記,附孝昭而獲聞。
而吳均《齊春秋》乃以鬱林爲紀,事不師古,何滋章之甚歟!
觀樑、唐二朝,撰《齊》、《隋》兩史,東昏猶在,而遽列和年;煬帝未終,而已編《恭紀》。
原其意旨,豈不以和爲樑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而尊中興,顯義寧而隱大業。
苟欲取悅當代,遂乃輕侮前朝。
行之一時,庶葉權道;播之千載,寧爲格言!
尋夫本紀所書,資傳乃顯;表誌異體,不必相涉。
舊史以表志之帙,介於紀傳之間,降及蔚宗,肇加釐革,沈、魏繼作,相與因循。
既而子顯《齊書》、穎達《隋史》,不依範例,重遵班法。
蓋擇善而行,
君諱思泰,其先廣平郡人也。
昔遠祖官於魏朝,遂為鄴人也。
祖、父基並晦跡韜光之士也。
君稟坤和之氣,挺岐嶷之姿。
少小而儒,行薬;身成而沐道浴義,而能高尚不仕。
琴觴通時,優哉游哉,聊以卒歲。
春秋六十有七,以聖武二年四月廿□日終於私第。
夫人胡氏,六行夙彰,三從早著。
事舅姑而婉順,處夫子而堅明。
為母則賢,為婦則孝,雖鴻妻班女未可同年而語焉。
豈其風樹難停,尺波易往。
千尋玉樹,俄閟於九泉;邕邕令儀,俱沈於逝水。
春秋六十有二,以聖武二年五月十六日終於寢室。
即以天成元年嵗次戊戌九月庚午朔三日壬申,遷葬於鄴縣西南八里平原,禮也。
前洹水,後天平,左銅台,右行嶺。
嗣子璆、次子暹等哀號露序,痛貫風枝。
舉淚栢而長號,感蓼莪而罔極。
恐桑海之□變,異金石之無忘。
見托不才敢楊其美。
詞曰:
惟祖惟父兮,晦跡林園;君之處世兮,亦象其賢;□涯溘至兮,委質重泉;一歸冥寞,萬古皆然。
蓋聞三王各異禮,五帝不同樂,故《傳》稱因俗,《易》貴隨時。
況史書者,記事之言耳。
夫事有貿遷,而言無變革,此所謂膠柱而調瑟,刻船而求劍也。
古者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
故《左氏傳》稱楚鄧曼曰:“王薨於行,國之福也。
”又鄭子產曰:“文、襄之伯,君薨,大夫吊。
”即其證也。
案夫子修《春秋》,實用斯義。
而諸國皆卒,魯獨稱薨者,此略外別內之旨也。
馬遷《史記》西伯以下,與諸列國王侯,凡有薨者,同加卒稱,此豈略外別內邪?何貶薨而書卒也?
蓋著魯史者,不謂其邦爲魯國;撰周書者,不呼其王曰周王。
如《史記》者,事總古今,勢無主客,故言及漢祖,多爲漢王,斯亦未爲累也。
班氏既分裂《史記》,定名《漢書》,至於述高祖爲公、王之時,皆不除沛、漢之字。
凡有異方降款者,以歸漢爲文。
肇自班《書》,首爲此失;迄於仲豫,仍踵厥非。
積習相傳,曾無先覺者矣。
又《史記·陳涉世家》,稱其子孫至今血食。
《漢書》復有《涉傳》,乃具載遷文。
案遷之言今,實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當孝明之世也。
事出百年,語同一理。
即如是,豈陳氏苗裔祚流東京者乎?斯必不然。
《漢書》又云:“嚴君平既卒,蜀人至今稱之。
”皇甫謐全錄斯語,載於《高士傳》。
夫孟堅、士安,年代懸隔,至今之說,豈可同雲?夫班之習焉,其非既如彼;謐之承固,其失又如此。
迷而不悟,奚其甚乎!
何法盛《中興書·劉隗錄》稱其議獄事具《刑法說》,依檢志內,了無其說。
既而臧氏《晉書》、樑朝《通史》,於大連之傳,並有斯言,志亦無文,傳仍虛述。
此又不精之咎,同於玄晏也。
尋班、馬之爲列傳,皆具編其人姓名如行狀。
尤相似者,則共歸一稱,若《刺客》、《日者》、《儒林》、《循吏》是也。
范曄既移題目於傳首,列姓名於傳中,而猶於列傳之下,注爲《列女》、《高隱》等目。
苟姓名既書,題目又顯,是則鄧禹、寇恂之首,當署爲《公輔》者矣;岑彭、吳漢之前,當標爲《將帥》者矣。
觸類而長,實繁其徒,何止《列女》、《孝子》、《高隱》、《獨行》而已。
魏書著書,標榜南國,桓、劉諸族,鹹曰《島夷》。
是則自江而東,盡爲卉服之地。
至於《劉昶》、《沈文秀》等傳,敘其爵裏,則不異諸華。
豈有君臣共國,父子同姓,闔閭、季札,便致土風之殊;孫策、虞翻,乃成夷夏之隔。
求諸往例,所未聞也。
當晉宅江、淮,實膺正朔,嫉彼羣雄,稱爲僣盜。
故阮氏《七錄》,以田、範、裴、段諸記,劉、石、符、姚等書,別創一名,題爲《僞史》。
及隋氏受命,
夫紀傳之興,肇於《史》、《漢》。
蓋紀者,編年也;傳者,列事也。
編年者,歷帝王之歲月,猶《春秋》之經;列事者,錄人臣之行狀,猶《春秋》之傳。
《春秋》則傳以解經,《史》、《漢》則傳以釋紀。
尋茲例草創,始自子長,而樸略猶存,區分未盡。
如項王立傳,而以本紀名,非惟羽僣之盜,不可同於天子;且推其序事,皆作傳言,求謂之紀,不可得也。
或曰:“遷紀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
子曾不之怪,何獨尤於《項紀》哉?”對曰:不然。
夫五帝之與夏、殷也,正朔相承,子孫遞及,雖無年可著,紀亦何傷!如項羽者,事起秦餘,身終漢始,殊夏氏之後羿,似黃帝之蚩尤。
譬諸閏位,容可列紀;方之駢拇,難以成編。
且夏、殷之紀,不引他事。
夷、齊諫周,實當紂日,而析爲列傳,不入殷篇。
《項紀》則上下同載,君臣交雜,紀名傳體,所以成嗤。
夫紀傳之不同,猶詩賦之有別,而後來繼作,亦多所未詳。
案范曄《漢書》記后妃六宮,其實傳也,而謂之爲紀;陳壽《國志》載孫、劉二帝,其實紀也,而呼之曰傳。
考數家之所作,其未達紀傳之情乎?苟上智猶且若斯,則中庸故可知矣。
又傳之爲體,大抵相同,而著作多方,有時而異。
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隨,則有一傳兼書,包括令盡。
若陳餘、張耳合體成篇,陳勝、吳廣相參並錄是也。
亦有事蹟雖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爲其標冠。
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陽之首;廬江毛義,名在劉平之上是也。
自茲已後,史氏相承,述作雖多,斯道都廢。
其同於古者,唯有附出而已。
尋附出之爲義,攀列傳以垂名,若紀季之入齊,顓臾之事魯,皆附庸自託,得廁於朋流。
然世之求名者,鹹以附出爲小。
蓋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稱多故也。
竊以書名竹素,豈限詳略,但問其事竟如何耳。
借如召平、紀信、沮授、陳容,或運一異謀,樹一奇節,並能傳之不朽,人到於今稱之。
豈假編名作傳,然後播其遺烈也!嗟乎!自班、馬以來,獲書於國史者多矣。
其間則有生無令聞,死無異跡,用使遊談者靡徵其事,講習者罕記其名,而虛班史傳,妄佔篇目。
若斯人者,可勝紀哉!古人以沒而不朽爲難,蓋爲此也。
夫書之立約,其來尚矣。
如尼父之定《虞書》也,以舜爲始,而云“粵若稽古帝堯”;丘明之傳魯史也,以隱爲先,而云“惠公元妃孟子”。
此皆正其疆裏,開其首端。
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勢當然,非爲濫軼也。
過此已往,可謂狂簡不知所裁者焉。
夫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若《漢書》之立表志,其殆侵官離局者乎?考其濫觴所出,起於司馬氏。
案馬《記》以史制名,班《書》持漢標目。
《史記》者,載數千年之事,無所不容;《漢書》者,紀十二帝之時,有限斯極。
固既分遷之記,判其去取,紀傳所存,唯留漢日;表志所錄,乃盡犠年,舉一反三,豈宜若是?膠柱調瑟,不亦謬歟!但固之踳駁,既往不諫,而後之作者,鹹習其迷。
《宋史》則上括魏朝,《隋書》則仰包樑代。
求其所書之事,得十一於千百。
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爲嘆息!
當魏武乘時撥亂,電掃羣雄,鋒鏑之所交,網羅之所及者,蓋唯二袁、劉、呂而已。
若進鴆行弒,燃臍就戮,總關王室,不涉霸圖,而陳壽《國志》引居傳首。
夫漢之董卓,猶秦之趙高,昔車令之誅,既不列於《漢史》,何太師之斃,遂刊於《魏書》乎?兼復臧洪、陶謙、劉虞、孫瓚生於季末,自相吞噬。
其於曹氏也,非唯理異犬牙,固亦事同風馬,漢典所具,而魏冊仍編,豈非流宕忘歸,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見它記,則無宜重述。
故子嬰降沛,其詳取驗於《秦紀》;伯符死漢,其事斷入於《吳書》。
沈錄金行,上羈劉主;魏刊水運,下列高王。
唯蜀與齊各有國史,越次而載,孰曰攸宜?
自五胡稱制,四海殊宅。
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故氐、羌有錄,索虜成傳。
魏本出於雜種,竊亦自號真君。
其史黨附本朝,思欲凌駕前作,遂乃南籠典午,北吞諸僞,比於羣盜,盡入傳中。
但當有晉元、明之時,中原秦、趙之代,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而反列之於傳,何厚顏之甚邪!又張、李諸姓,據有涼、蜀,其於魏也,校年則前後不接,論地則參、商有殊,何與魏氏而橫加編載?
夫《尚書》者,七經之冠冕,百氏之襟袖。
凡學者必先精此書,次覽羣籍。
譬夫行不由徑,非所聞焉。
修國史者,若旁採異聞,用成博物,斯則可矣。
如班《書?地理志》,首全寫《禹貢》一篇。
降爲後書,持續前史。
蓋以水濟水,牀上施牀,徒有其煩,竟無其用,豈非惑乎?昔春秋諸國,賦詩見意,《左氏》所載,唯錄章名。
如地理爲書,論自古風俗,至於夏世,宜云《禹貢》已詳,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辭費也?
若夷狄本系種落所
三、五之代,書有典、墳,悠哉邈矣,不可得詳。
自唐、虞以下迄於周,是爲《古文尚書》。
然世猶淳質,文從簡略,求諸備體,固已闕如。
既而丘明傳《春秋》,子長著《史記》,載筆之體,於斯備矣。
後來繼作,相與因循,假有改張,變其名目,區城有限,孰能逾此!蓋荀悅、張璠,丘明之黨也;班固、華嶠,子長之流也。
惟此二家,各相矜尚,必辨其利害,可得而言之。
夫《春秋》者,系日月而爲次,列時歲以相續,中國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備載其事,形於目前。
理盡一言,語無重出。
此其所以爲長也。
至於賢士貞女,高才俊德,事當衝要者,必盱衡而備言;跡在沉冥者,不枉道而詳說。
如絳縣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晉卿而獲記,或以對齊君而見錄。
其有賢如柳惠,仁若顏回,終不得彰其名氏,顯其言行。
故論其細也,則纖芥無遺;語其粗也,則丘山是棄。
此其所以爲短也。
《史記》者,紀以包舉大端,傳以委曲細事,表以譜列年爵,志以總括遺漏,逮於天文、地理、國典、朝章,顯隱必該,洪纖靡失。
此其所以爲長也。
若乃同爲一事,分在數篇,斷續相離,前後屢出,於《高紀》則雲語在《項傳》,於《項傳》則雲事具《高紀》。
又編次同類,不求年月,後生而擢居首帙,先輩而抑歸末章,遂使漢之賈誼將楚屈原同列,魯之曹沫與燕荊軻並編。
此其所以爲短也。
考茲勝負,互有得失。
而晉世幹寶著書,乃盛譽丘明而深抑子長,其義雲:能以三十卷之約,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遺也。
尋其此說,可謂勁挺之詞乎?
案:春秋時事,入於左氏所書者,蓋三分得其一耳。
丘明自知其略也,故爲《國語》以廣之。
然《國語》之外,尚多亡逸,安得言其括囊靡遺者哉?向使丘明世爲史官,皆仿《左傳》也,至於前漢之嚴君平、鄭子真,後漢之郭林宗、黃叔度,晁錯、董生之對策,劉向、谷永之上書,斯並德冠人倫,名馳海內,識洞幽顯,言窮軍國。
或以身隱位卑,不預朝政;或以文煩事博,難爲次序。
皆略而不書,斯則可也。
必情有所吝,不加刊削,則漢氏之志傳百卷,並列於十二紀中,將恐碎瑣多蕪,闌單失力者矣。
故班固知其若此,設紀傳以區分,使其歷然可觀,綱紀有別。
荀悅厭其迂闊,又依左氏成書,翦裁班史,篇才三十,歷代保之,有逾本傳。
然則班、荀二體,角力爭先,欲廢其一,固亦難矣。
後來作者,不出二途。
故晉史有王、虞,而副以《幹紀》;《宋書》有徐、沈,而分爲裴《略》。
各有其美,並行於世。
異夫令升之言,唯守一家而已。
《春秋左氏傳》每有發論,假君子以稱之。
二《傳》雲公羊子、穀樑子,《史記》雲太史公。
既而班固曰贊,荀悅曰論,《東觀》曰序,謝承曰詮,陳壽曰評,王隱曰議,何法盛曰述,常璩曰撰,劉昺曰奏,袁宏、裴子野自顯姓名,皇甫謐、葛洪列其所號。
史官所撰,通稱史臣。
其名萬殊,其義一揆。
必取便於時者,則總歸論贊焉。
夫論者,所以辯疑惑,釋凝滯。
若愚智共了,固無俟商榷。
丘明“君子曰”
者,其義實在於斯。
司馬遷始限以篇終,各書一論。
必理有非要,則強生其文,史論之煩,實萌於此。
夫擬《春秋》成史,持論尤宜闊略。
其有本無疑事,輒設論以裁之,此皆私徇筆端,苟衒文彩,嘉辭美句,寄諸簡冊,豈知史書之大體,載削之指歸者哉?必尋其得失,考其異同,子長淡泊無味,承祚懦緩不切,賢才間出,隔世同科。
孟堅辭惟溫雅,理多愜當。
其尤美者,有典誥之風,翩翩奕奕,良可詠也。
仲豫義理雖長,失在繁富。
自茲以降,流宕忘返,大抵皆華多於實,理少於文,鼓其雄辭,誇其儷事。
必擇其善者,則幹寶、范曄、裴子野是其最也,沈約、臧榮緒、蕭子顯抑其次也,孫安國都無足採,習鑿齒時有可觀。
若袁彥伯之務飾玄言,謝靈運之虛張高論,玉卮無當,曾何足雲!王劭志在簡直,言兼鄙野,苟得其理,遂忘其文。
觀過知仁,斯之謂矣。
大唐修《晉書》,作者皆當代詞人,遠棄史、班,近宗徐、庾。
夫以飾彼輕薄之句,而編爲史籍之文,無異加粉黛於壯夫,服綺紈於高士者矣。
史之有論也,蓋欲事無重出,文省可知。
如太史公曰:觀張良貌如美婦人;項羽重瞳,豈舜苗裔。
此則別加他語,以補書中,所謂事無重出者也。
又如班固贊曰:石建之浣衣,君子非之;楊王孫裸葬,賢於秦始皇遠矣。
此則片言如約,而諸義甚備,所謂文省可知者也。
及後來讚語之作,多錄紀傳之言,其有所異,唯加文飾而已。
至於甚者,則天子操行,具諸紀末,繼以論曰,接武前修,紀論不殊,徒爲再列。
馬遷《自序傳》後,歷寫諸篇,各敘其意。
既而班固變爲詩體,號之曰述。
范曄改彼述名,呼之以贊。
尋述贊爲例,篇有一章,事多者則約之使少,理寡者則張之令大,名實多爽,詳略不同。
且欲觀人之善惡,史之褒貶,蓋無假於此也。
然固之總述,合在一篇,使其條貫有序,歷然可閱。
蔚宗《後書》,實同班氏,乃各附本事,書於卷末,篇目相離,斷絕失次。
而後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蕭、李、南、北《齊史》,大唐新修《晉史》,皆依範《書》誤本,篇終有贊。
夫每卷立論,其煩已多,而嗣論以贊
夫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觀乎國風,以察興亡。
是知文之爲用,遠矣大矣。
若乃宣、僖善政,其美載於周詩;懷、襄不道,其惡存乎楚賦。
讀者不以吉甫、奚斯爲諂,屈平、宋玉爲謗者,何也?蓋不虛美,不隱惡故也。
是則文之將史,其流一焉,固可以方駕南、董,俱稱良直者矣。
爰洎中葉,文體大變,樹理者多以詭妄爲本,飾辭者務以淫麗爲宗。
譬如女工之有綺縠,音樂之有鄭、衛。
蓋語曰:不作無益害有益。
至如史氏所書,固當以正爲主。
是以虞帝思理,夏後失御,《尚書》載其元首、禽荒之歌;鄭莊至孝,晉獻不明,《春秋》錄其大隧、狐裘之什。
其理讜而切,其文簡而要,足以懲惡勸善,觀風察俗者矣。
若馬卿之《子虛》、《上林》,揚雄之《甘泉》、《羽獵》,班固《兩都》,馬融《廣成》,喻過其體,詞沒其義,繁華而失實,流宕而忘返,無裨勸獎,有長奸詐,而前後《史》、《漢》皆書諸列傳,不其謬乎!
且漢代詞賦,雖雲虛矯,自餘它文,大抵猶實。
至於魏、晉已下,則訛謬雷同。
榷而論之,其失有五:一曰虛設,二曰厚顏,三曰假手,四曰自戾,五曰一概。
何者?昔大道爲公,以能而授,故堯諮爾舜,舜以命禹。
自曹、馬已降,其取之也則不然。
若乃上出禪書,下陳讓表,其間勸進殷勤,敦諭重沓,跡實同於莽、卓,言乃類於虞、夏。
且始自納陛,迄於登壇。
彤弓盧矢,新君膺九命之錫;白馬侯服,舊主蒙三恪之禮。
徒有其文,竟無其事。
此所謂虛設也。
古者兩軍爲敵,二國爭雄,自相稱述,言無所隱。
何者?國之得喪,如日月之蝕焉,非由飾辭矯說所能掩蔽也。
逮於近古則不然。
曹公嘆蜀主之英略,曰“劉備吾儔”;周帝美齊宣之強盛,雲“高歡不死”。
或移都以避其鋒,或斷冰以防其渡。
及其申誥誓,降移檄,便稱其智昏菽麥,識昧玄黃,列宅建都,若鷦鷯之巢葦,臨戎賈勇,猶螳螂之拒轍。
此所謂厚顏也。
古者國有詔命,皆人主所爲,故漢光武時,第五倫爲督鑄錢掾,見詔書而嘆曰:“此聖主也,一見決矣。
”至於近古則不然。
凡有詔敕,皆責成羣下,但使朝多文士,國富辭人,肆其筆端,何事不錄。
是以每發璽誥,下綸言,申惻隱之渥恩,敘憂勤之至意。
其君雖有反道敗德,唯頑與暴。
觀其政令,則辛、癸不如;讀其詔誥,則勳、華再出。
此所謂假手也。
蓋天子無戲言,苟言之有失,則取尤天下。
故漢光武謂龐萌“可以託六尺之孤”,及聞其叛也,乃謝百官曰:諸君得無笑朕乎?是知褒貶之言,哲王所慎。
至於近古則不然。
凡百具寮,王公卿士,始有褒崇,則謂
昔《五經》、諸子,廣書人物,雖氏族可驗,而邑里難詳。
逮於太史公,始革茲體,凡有列傳,先述本居。
至於國有馳張,鄉有並省,隨時而載,用明審實。
案夏侯孝若撰《東方朔贊》雲:“朔字曼倩,平原厭次人。
魏建安中,分厭次爲樂陵郡,故又爲郡人焉。
”夫以身沒之後,地名改易,猶復追書其事,以示後來。
則知身生之前,故宜詳錄者矣。
異哉!晉氏之有天下也。
自洛陽蕩覆,衣冠南渡,江左僑立州縣,不存桑梓。
由是鬥牛之野,郡有青、徐;吳、越之鄉,州編冀、豫。
欲使南北不亂,淄、澠可分,得乎?系虛名於本土者,雖百代無易。
既而天長地久,文軌大同。
州郡則廢置無恆,名目則古今各異。
而作者爲人立傳,每雲某所人也,其地皆取舊號,施之於今。
欲求實錄,不亦難乎!
且人無定質,因地而化。
故生於荊者,言皆成楚;居於晉者,齒便從黃。
涉魏而東,已經七葉;歷江而北,非唯一世。
而猶以本國爲是,此鄉爲非。
是則孔父裏於昌平,陰氏家於新野,而系纂微子,源承管仲,乃爲齊、宋之人,非關魯、鄧之士。
求諸自古,其義無聞。
且自世重高門,人輕寒族,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
若仲遠之尋鄭玄,先雲汝南應劭;文舉之對曹操,自謂魯國孔融是也。
爰及近古,其言多僞。
至於碑頌所勒,茅土定名,虛引他邦,冒爲己邑。
若乃稱袁則飾之陳郡,言杜則系之京邑,姓卯金者鹹曰彭城,氏禾女者皆雲鉅鹿。
在諸史傳,多與同風。
此乃尋流俗之常談,忘著書之舊體矣。
又近世有班秩不著者,始以州壤自標,若楚國龔遂、漁陽趙壹是也。
至於名位既隆,則不從此列,若蕭何、鄧禹、賈誼、董仲舒是也。
觀《周》、《隋》二史,每述王、庚諸事,高、楊數公,必雲琅琊王褒,新野庾信、弘農楊素、渤海高熲,以此成言,豈曰省文,從而可知也。
凡此諸失,皆由積習相傳,寢以成俗,迷而不返。
蓋語曰:“難與慮始,可與樂成。
”夫以千載遵行,持爲故事,而一朝糾正,必驚愚俗。
此莊生所謂“安得忘言之人而與之言”,斯言已得之矣。
庶知音君子,詳其得失者焉。

首頁 - 個人中心
Process Time: 0.11s
Copyright ©2026 中華詩詞網 ZHSC.org